摘尽枇杷一树金 王尚桐 端午节到了,偷得浮生半日闲。老友盛邀众书友去他新开的茶室——佘山院子,饮茶、观景、尝枇杷。 佘山脚下,这是一座有点破旧的农舍,幽静的弄巷隔离了马路的喧嚣。院子中栽种着一棵粗壮茂盛的枇杷树,肥厚碧绿的枝叶遮蔽了大半的日光。金灿灿、圆滚滚的枇杷藏在密密的枝叶中,散发出阵阵果香。鸟雀在枝头扑腾跳跃,叽叽喳喳地欢喜着。 正是枇杷成熟的季节,枇杷树下的茶桌上,铺着家织的印花蓝土布,茶席上铺陈着一只青翠的西瓜,一盘嫣红的荔枝,一盆紫红的杨梅,簇拥在一起,都是当令水果,色彩斑斓,甚是养眼。一支檀香燃起来了,青烟袅袅,青釉茶壶里冲泡的佘山兰茶,清香袭人。享受着半明半幽的意境,清风徐徐,惬意中似乎又觉得缺了点什么。 不一会儿,主人喜滋滋地捧出一盆新洗的枇杷,告诉我们,这是自家种的。那明晃晃的金黄抹着一层淡淡的白亮,白沙枇杷,枇杷中的上品。急吼吼拿起一枚,用茶刀轻轻划过表皮,金黄的表皮立马变得通透起来,隐隐看得到饱满的汁水正欲破壁而出。稍稍撕了下,薄薄的果皮就抖落了,果实的美味常在皮肉相连的那一片。轻轻一吮,酸酸甜甜,似有新疆小白杏的味道,但又比小白杏更多汁水,更加清香。想想,以往吃枇杷,常常连皮带肉一起撕了去,真是不谙果子的习性,而错失了最美的滋味。 黄灿灿的枇杷,明亮亮的黄色最耀眼。农耕时代,金黄的麦穗、稻穗,是丰收,是希望;商业时代,璀璨的金黄,是财富、是身价。 枇杷的诱人,那圆润发白的黄,含蓄而雅致,在夏日五颜六色、芬芳四溢的水果中,更讨巧,更令人爱怜,更夺人眼球。当令时节,枇杷当然是水果中的名角儿。 主人抱来一把琵琶,会乐器的老友弹起了琵琶,枇杷树下,南风熏熏,面对郁郁葱葱的佘山,琴声阵阵,古韵悠然。枇杷的叶果形似琵琶,因形联想,也就引出了有趣的故事。 据传,古时有人以枇杷送礼,却误将枇杷写成琵琶。收礼人哑然失笑,信手写打油诗四句回赠,“枇杷不是这琵琶,只为当年识字差,若是琵琶能结果,满城箫管尽开花。”听之无言,食之有味。让送礼人好生尴尬。 一般果木总是春开花,夏长叶,秋结果。而枇杷却异于大多数果木的生长习性。《群芳谱》中记载,“枇杷秋荫、冬花、春实、夏熟,备四时之气,他物无与类者。”枇杷因此而有“果木中独备四时之气者”。尤其那细细长长的枇杷花,五至十朵凑成一束,晶莹剔透,洁白如玉,绽放在北风呼啸,百花凋零的寒冬腊月,“珍树寒始花,氛氲九秋月。”深得历代文人画师所喜爱,誉之为“枇杷晓翠”。而枇杷的果和叶也常常被文人雅士搭配了,营造出不一样的情景来。 “细雨茸茸湿楝花,南风树树熟枇杷”,只消一阵热风吹过,初夏的阳光逐渐亮白灼热,连带着吹来的风,也是明亮和热烈。枇杷黄了,枇杷熟了。采枇杷的果农,举着长长的带勾竹竿,竹竿头上悬一网篮,网篮对着果子,手儿轻轻一抖,枇杷稳稳落入网篮,惊得捷足先登偷食果实的鸟雀扑愣愣飞上蓝天。都说自然界的鸟雀较之人类更能感知自然的滋味,或不虚。鸟雀们自然难抵枇杷的诱惑,它们在枝头跳来跳去,尖尖的喙专挑熟透的果实下嘴,熟透的枇杷甜啊。看来,田野之花,树上之果,看似诱人,却多有玄机,辨识非一蹴而就。 茶吃了一杯又一杯,枇杷啖了一枚又一枚,树影婆娑,光影交错,明暗组合,色彩与小院的和谐,原是互相的衬印。忽然想起一句诗来:“东园载酒西园醉,摘尽枇杷一树金”。 佘山院子里,茶未醉,枇杷果未醉,却有了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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