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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沧桑,终于习惯了爱情

散文
时间:2010-04-30 15:19散文来源:本站原创 散文作者: 石徒文空点击:
        

  

  不是我们没心没肺,而是我们的心都早已在彼此的身上,当我们习惯了用别人的心来生活时,我们的爱早已深入骨髓。
  ——题记
  【一】
  当小雯在一个闷热的夜晚对我说“我爱你”的时候,我是懵的,我的头脑就像黏糊糊的空气一样,感觉极不舒服。
  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我和小雯是那种很铁的朋友,铁到只能是朋友而不能是恋人,这不需要理由。我管她叫丫头,她叫我叫大哥。可是丫头现在却说爱我。
  愣怔了大约三秒钟,我说:“丫头,你是开玩笑的吧!别拿大哥开心呀。”她有点急了,从来不脸红的她羞涩而又严肃地说:“谁寻你开心了,我是认真的,你爱信不信。”语气愤愤的,显然有些气恼,然后不等我接话她就转身离开了。
  丫头的离开反而增加了周边空气的压抑与沉闷,因为我知道如果她是开玩笑,就绝不会离开,现在看来她是认了真。我没有追上去,反正追上去我也没什么话说。
  从来没有这样烦闷过,我想选择在夏天这样热的夜晚表白真不是什么明智的举动,如果接受了,有一方说不定就会因兴奋而晕厥,而我这种情况,则像是蒸在蒸笼里一样,如果是在冬夜,就会好点,至少我心里会冷静一些,那样舒服点。
  小雯这丫头古灵精怪,没心没肺,可一旦认真起来却有点可怕,别说我这个大哥拿她没办法,就是她父母也无法冲破她的坚执。
  丫头全名叫贾雯,和那个贾静雯在《倚天屠龙记》里演的赵敏很有些相像,长的也还蛮漂亮,只是更为火辣,就像四川的红辣椒,一般人消受不了。
  能做丫头的大哥,我自然也不是一般的人,但我不是张无忌,我没有张无忌那么多的情,我比丫头还要没心没肺。各位朋友明鉴,两个没心没肺的人,怎么可能会成为恋人,这比天方夜谭还要天方夜谭。

  【二】

  丫头有好几天没来上课,我有些着急了,虽然知道她这种没心没肺的疯丫头不会想不开做出什么傻事来,但毕竟还是学生,总不来上课也不是办法,以她的个性是绝对不会先认输的,即使在感情方面也是这样。问丫头的室友她人呢,说是身体不舒服回家去了。这自然是借口,丫头是在等我电话
  要不要打这个电话着实让我为难,我甚至花了一天的时间来梳理和丫头之间的关系,我想知道和丫头能成为恋人的可能是百分之几。
  我和丫头是同班同学,后来都进了学生会,在学生会我俩是黄金搭档,因而比一般同学情谊又深了一层,感情中有一种铁的成分,也因此我成了她铁定的大哥。
  其实我和丫头有很多共同之处,我们经常逃课,但学习成绩都还不错;我们性格直爽,脾气火爆,却都喜欢安静音乐;我们都喜欢扯淡吹牛,常常没完没了,我们能从踩死一只蚂蚁扯到美军的坦克扎死了伊拉克民众;我们都喜欢豪饮,喜欢骑着单车满世界转悠,我们都是不修边幅的人。
  不过有一点不同的是,我比较好色,而丫头却对帅哥没多大兴趣。她总是在帮我物色美女,介绍过两个品貌端正、容颜秀丽的女孩子做我女朋友,可是后来我都和她们提出了分手,感觉她们很俗气,而且恋爱也确实很累。其实我本来就是一个俗气的人,俗气的人说别人俗气,这未免有点可笑。
  我长的倒是不坏,身高体健、五官明朗,是大学校篮球队的队长。每逢有一些重要的比赛,丫头总是会拉上她的那些闺中密友们前来观战,无论输赢,当我走出球场时丫头都会跑过来对我说:“哇,大哥,你好帅呀!”顺便递上一瓶水,我也不谦虚:“那是,我是你大哥嘛!”顺便在她肩膀拍拍,此时丫头眼里闪过一丝狡黠的笑意,她会在那一刻很安静。这本来是反常的,不过我粗枝大叶惯了,就没留意到。也许丫头就是在那个时候喜欢上了我。
  想起这许许多多快乐的事,我在内心衡量了一下,和丫头的恋爱指数是百分之三十,其余百分之七十需要磨练。

  【三】

  电话丫头是不接的,这我知道,发了一条短信,说我在星蓝酒吧等她。那是我们常去的酒吧,虽不是很有情调,但因为熟悉感觉很舒服。
  约定的时间到了,丫头还没有来,这又是一个反常现象,因为丫头从来都是时间观念很强的人,一般不会爽约且迟到,所以我相信丫头一定会来。
  大约离约定的时间过了15分钟的时候,酒吧门口进来了一个女子,素白的裙子掩过膝盖,淡蓝色的手提包矜持地藏在裙摆边。还从来没见过这样的搭配,怪别扭的。不过不用看脸就知道是丫头来了,因为白色是她最爱的颜色,而淡蓝色是我的最爱,我们曾说,蓝天白云是世间最纯美的色泽。
  “丫头来了啊,坐吧。”丫头稍一迟疑,继而轻轻坐在了我对面的椅子上。
  “以后别再叫我丫头。”
  这就为难了,现在做恋人已是铁定了的事,但叫“雯”我是叫不出口的,毕竟叫惯了丫头。
  “那以后就叫小雯吧。”丫头,哦,不,是小雯,她没有争辩,只是静静地坐着。
  “服务员,来两杯扎啤。”
  “哦,服务生,来一杯扎啤就可以,另来一杯可乐吧!谢谢。”
  这时,我才仔细看看了小雯,今天她长发披肩(以前是扎起来的),显得温婉可爱。以前那个穿T恤和休闲裤吊儿郎当的丫头一下子不见了,眼前是一个让人怜惜的小雯,可总感觉怪怪的。
  小雯身上有Chanel香水的味道,有些招摇,一定是她借用室友的,她以前从不用香水。这种香水我给之前的女朋友买过,有些媚俗,我不太喜欢
  突然之间彼此不知道该说什么,以前在一起时那种东拉西扯的劲头没有了,空气有些尴尬。
  “为什么不喝啤酒了呀,以前不都是喝啤酒的吗?”我打破沉闷。
  “我想换一种口味,也许也不错呢。”
  “可要是不习惯呢?不好喝怎么办?”
  “慢慢会习惯的,以前刚开始喝啤酒不也是不习惯吗?”
  我没话说了,爱情这东西,就是个习惯问题,恋爱时最怕不习惯,因为不习惯会让彼此有一种陌生和疏离感,会有很多摩擦冲突。可一旦习惯了结了婚,就又怕太习惯,因为太习惯了日子就会失去活力,就会像一潭死水一样沉寂,可怕的习惯会让彼此感到乏味。有时还是不习惯一点好,因为那样在彼此身上还有开发的空间,在磨合中爱情才会滋长。
  和小雯就这样确定了恋爱关系,那夜陪她回去的路上心已不再烦躁,不过有点茫然。试着牵起小雯的手,没发现,她的手原来是那么娇小柔软。
  “哥,以后你对我可要好点。”“嗯。”噢,对了,“哥”这个称呼在小雯的家乡是女方对自己爱人的称呼,突然有些心跳,就像初恋的感觉,虽然这不是我的初恋

  【四】

  也许两个太相同的人或太相熟的人恋爱并不会有太多美好,因为看见对方就像看见了另一个自己,自己和自己谈恋爱,多少是有点尴尬的,这也就是我为什么一贯坚持不找太熟的人做女朋友的原因,不过小雯毕竟是女孩子,她似乎不太懂这点,所以我只能牺牲自我。
  我们又和往常一样一起去上课了,只不过不再是迈着阔步大大咧咧地前行,而是像所有恋人一样缓步徐行,似乎恋人就该是这样走路的,也许这样周围的空气会比较浪漫些吧!
  不过还是会有很多问题,虽然以前做朋友时合作无间,但做恋人就会无间合作,也就是没有空隙供我俩合作。这主要还是因为不习惯。下面略举例证一二。
  就拿吃饭来说吧,以前吃饭时都是胡吃海喝,吃完饭小雯都会很豪爽地说一句“大哥,这顿我请了。”可现在吃饭时小雯会像所有的淑女一样细嚼慢咽,很像那么回事,我也就不得不忍饥陪淑女。还有,小雯现在吃完饭只会笑眯眯地看着我,她的这一笑不知阵亡了我钱包里的多少人民币。其实主要还是对她性格改变的不习惯,没必要谈个恋爱就要改变自己嘛!不过小雯说现在不是以前,现在我是你女朋友。得,那就慢慢习惯吧!
  不过也有我怎么也习惯不了的地方,比如买衣服买化妆品。以前买衣服,要是给小雯自己买,她就会叫上几个女生去给她参谋,要是给我买,小雯就会陪我去看,一件件在我身上比划,说我穿哪件更帅。可是现在做了她男朋友,参谋的事自然就落到了我的身上,像我这种粗犷的人怎么也不适合逛女装店。小雯总是试了一件又一件,兴奋的像个小姑娘似的,然后问我觉得那件好看,我也就只能随便应付几句。小雯以前可没有这样挑剔,和我一样都是随便惯了的人。
  买化妆品就更加让我为难了,虽然以前也都给已分手的两个女朋友买过,但后来觉得烦,都是她们自己去买的,后来也就分了手。但小雯我就不得不陪着她,虽然经我建议小雯已不用香水了,但毕竟是女孩子,还是需要一些化妆品来润色。而我对化妆品之类的又知之甚少,所以每次都很痛苦,但这不能让小雯知道。
  以前的骑单车出游现在改成了陪小雯逛街,一有时间不再是往星蓝酒吧走而是前往“地下铁”,在那个恋人约会的休闲吧里陪她喝奶茶。也不再高谈阔论,说话都变得温文委婉。只有一起听安静音乐这一点倒是没变。
  以前从不洗衣服的小雯,现在居然也会把我打篮球时脱下的球服拿去洗,洗回来时皱皱巴巴的,但有一股清香,很像是恋爱味道
  但我渐渐发现,我终究无法在小雯身上找到真正恋爱的感觉,也许是太熟悉了,也许是小雯的变化让我觉得别扭。大哥和丫头之间的随意不在了,小雯和哥之间的恋情有些矜持。
  终于有一天,小雯对我说:“我还是叫你大哥吧,我们还像以前那样,我有些累。在感情上我不喜欢被人应付。”
  是呀,我也有些累,只是心里隐隐觉得对不起小雯。

  【五】

  又回到了以往的日子,我们又开始疯狂,但偶尔在安静下来的时候彼此间的空气就有些尴尬,所以我们在一起时总是倾尽所能地瞎扯。
  毕业的日子快到了,大家都在忙着赶毕业论文,在经过了时间的消磨后我和小雯似乎都淡忘了那场不算是恋爱恋爱。我们依然没心没肺,我们依然扯淡、听歌,满世界疯转,只是丫头有时候会突然很安静
  毕业离校前的那天晚上,小雯和我还有几个要好的朋友一起去KTV喝酒唱歌,我们喝的酩酊大醉,然后吼歌吼到深夜,最后大家一起唱《朋友》和《十年之后》,很些人泪流满面,而我和小雯则在空旷的大街上没心没肺地开怀大笑,那笑声在静无人声的街巷里有些凄厉。
  离校的时候,小雯习惯性地在我胸前捶了一拳,这一拳捶得我差点没背过气去,这丫头还真没良心,亏我平时对她那么好。小雯说:“大哥,答应我,以后少喝点酒。”“嗯”“忘了我吧!后会无期。”“会的,像你这样任性的丫头大哥才懒得去记住。”“Farewell”“Farewell”
  毕业后找工作的日子几多艰难,如果说有天堂的话,那么大学就是天堂,如果说有地狱的话,那么社会就是地狱。从天堂来到地狱的我,头碰的血流满面,跌跌撞撞总算在一个外企找了一份职务,虽小,但已安心。
  突然想起大学时一个女孩子写的两句诗:“从天堂到地狱,或者从地狱到天堂,我路过人间。”一直很喜欢,也许我们每个人都只是路过人间罢了,很多感情,很多事,没必要太认真,也不值得牵绊。
  和很多同学失去了联系,总是有这样那样的理由,和小雯也极少联系,只是知道她在一个珠宝公司供职,这很好,只要每个人都有个安定职务,好好奋斗几年,日子也会过得很不错。
  后来我又有过两个女朋友,前一个也是那种大大咧咧耿直爽快的女子,但不知怎的,和她在一起时总是会想起小雯,因此我们之间没有多少爱恋,总感觉是同事的情谊多一些。后一个是个温婉可爱的女子,长的有几分像小雯,虽然现在我已习惯了女孩子的温柔,但她每次对着我笑的时候,我总像是看见了小雯做我女朋友时在饭桌上对我无言的笑,那笑曾阵亡了我很多人民币。小雯这丫头,工作了还不让我好好谈恋爱,还要让那诡异的笑的阴影来折磨我,心里毛毛的怪不舒服,因此后来也就和那个可爱的女孩子分了手。
  其实一个人的日子也没什么不好,乐的自在,我是一个最不喜欢感情牵绊的人。不知道小雯过的怎么样,她的感情顺利吗?

  【六】

  再次见到小雯是六年后的事了。
  那是一次宴会,是为了庆祝我们公司和另一公司业务合作的成功而举办的庆贺舞会,我作为公司的业务主管有幸参加。
  在餐桌上大家都彼此说着一些客套话,这些年,早已熟知了宴会上的各种应酬,象征性地举杯夹菜,互相奉承。
  我突然注意到一个女子,她一杯一杯地喝着红酒,当我的目光停留在她脸上时,依稀是熟悉的容颜,可一时却想不起来。
  晚宴结束,是舞会时间,很多人都去跳舞了,而席间那个一杯杯喝红酒的女子安静地独坐一隅,抽着烟。
  我走过去请她跳舞,她略一迟疑,继而站了起来,向舞池走去,我随着她走了过去。
  她穿着红色的晚礼服,优雅之外显得伤感,当我挽起她的手时,一种触电般的感觉,就像电影回放一样把我拉回了过去,再看了一眼这个女子,没错,是小雯的模样。但是这不应该啊,小雯不是在珠宝公司上班吗?怎么可能和这个房产公司挂上钩?
  我再次细细端详眼前的这个酷似小雯的女子,她的脸上满是风尘之色,忧伤暗淡。我记得小雯的脸从来都是明朗的,那么眼前这个女子应该不是小雯,但有种感觉,我总觉得她和小雯有关系。
  她很安静,一直没有说话,我只好先发制人:“小姐今晚很迷人,这里有些噪杂,可否赏脸出去喝一杯?”她还是像先前一样迟疑了一下,然后说:“好吧!”
  这个声音,让我确信她就是小雯,没想到岁月催人老,原来我们都已不再年轻,我是没什么变化的,但她的容颜却变了很多。
  开车和她去了近旁的一个苏格兰酒吧,坐定后,服务生过来彬彬有礼地问:“请问两位要喝点什么?”我不假思索:“来两杯扎啤。”服务生显得有些惊讶,来这种地方就喝两杯扎啤也难怪他会有此反应。
  其实我们心里早已明了,从宴会刚开始就认出了对方,只是由于职场多年的跌撞,都变的谨慎了而已。两杯酒下肚,话就多了起来。
  原来小雯一直没再找男朋友,先是在珠宝公司,后来就到了那个房产公司给经理做秘书,这些年的岁月让她的性情变得柔顺,而性格则变得刚强,岁月,真是一个伟大的化妆师和雕刻家!
  又喝了几杯后,彼此都有些醉了,小雯突然伏在桌子上放声哭了起来,那声音幽怨而凄厉,这让我想起了毕业那天我们在寂静无人的大街上的笑声。
  朦胧恍惚中,我走过去搂住了小雯的肩膀,一种久未有过的感觉在心头漾开。
  “凯,你还爱我吗?”“爱,雯,我一直都爱着你。”
  噢,对了,凯是我的名字。

  【尾声】

  年轻时,我们都不懂爱情,原来我们早已深入了彼此的心里,只是由于太习惯而忽视了那深藏在表面下的真情,现在终于明白我为什么会和其他女孩分手,而雯一直单身。
  雯现在用FforFascinating香水,这是一款花木香型淡香水,粉色调的液体和独一无二的瓶身显示出女人特有的成熟优雅,这种香味让我想起大学时雯为我洗的衣服上那淡淡的洗衣粉的清香。
  爱情由皱巴巴的球服变成了熨的平整的西服,在时间的磨合中,我们逐渐找到了爱的感觉,而不再是朋友情谊。只是雯还是为了我改变了自己大大咧咧的性格,而我也不再那么粗枝大叶。
  原来我们不是没心没肺,而是我们的心都早已在彼此的身上,当我们在时间岁月的洪流中逐渐老去,我们的爱也就深入了骨髓,成了彼此生命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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