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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求是、光明磊落、实质性的公开说理论战

散文
时间:2011-06-11 15:41散文来源: 散文作者: 蓝宝宝点击:
        

  浙江各地老知青(未落实政策)与当地利益集团展开实事求是、光明磊落、实质性的公开说理论战
  曾几何时,知青这个名词是共和国一代纯洁善良的热血青年用血与泪的满腔热情浇灌而成,MAOZUO在1966下半年亲自发动史无前例的“文革”政治运动,随之而来的就是疾风暴雨式的“上山下乡”政治运动,千千万万热血青年不得已顺应历史潮流,被卷进波涛汹涌的下乡激流之中。在1969年至1979年这十年中是党所领导下,上山下乡运动如火如荼的十年,在十年中的后期,党信誓旦旦号召、鼓励、提倡知青扎根农村,坚定上山下乡大方向永久不变。就在这十年中的后期,知青中的一部分听党话跟党走,忠实于党的纯真青年,又一次响应党的号召。与当地农民结合,成为政治运动的替罪羊、牺牲品,成为带有政治色彩的婚姻,成为中国特色婚姻中的殉葬品。
  
  1979年下半年,全国各地的知青在党纠正十年浩劫之错,拨乱反正之时,知青全线返城胜利大逃亡东风之下,大部分知青得到了知青安置工作的贯彻、落实。然而那批听党话跟党走的纯真扎根派知青却被无情的埋在了黄土地中。
  
  在这里笔者在此代表广大各地老知青(未落实政策)与当地利益集团作一次实事求是、光明磊落、实质性的公开说理论战:
  
  一、知青与农民结婚不应该成为被安置于乡镇企业的理由。
  
  知青身份认定的情况下,国家有哪条宪法规定:你与农民结婚了就应该被安排乡镇企业,就应该被排除在贯彻落实各项国家政策之外。
  
  知青与农民结婚完全是党上山下乡,扎根农村政治运动所导致,有什么理由把这批知青作为被发配乡镇企业工作的堂皇理由,最后导致排除落实中央劳动人事部:劳人培[1985]23号文件的贯彻执行之外。
  
  当时知青们是出于生活所迫,出于无奈而进入乡镇企业。他们明明知道大集体以上的单位被权贵作为权钱交易的股掌之物,转移到自己的亲朋好友手中;更有甚者利用权势将自己明明是农业人员的亲属、亲朋好友摇身一变变成了知青,人模狗样的披上了知青的外衣,紧接着顺理成章的进了大集体以上的单位。有的进入银行、工商、税务、公路段、衙门等一劳永逸的国家事业单位,把真真正正知青们的工作位置给恶意疯狂抢占。
  
  知青与农民结婚是党的上山下乡扎根农村政治运动所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并不能以此作为安排乡镇企业的下三滥理由。而把安排知青工作的位置转手作为权钱交易的法宝,肆意转手掉包,违法乱纪,把这些真真正正的知青关在国家政策门外。其实把这些知青安排乡镇企业原本就是党的错误做法,纵有千条万条理由也得一手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退一万步讲,党就是纵有安排知青乡镇企业的千般万般理由,也得为扎根派知青解决彻底拔根问题。因为扎根是党所为,毋容置疑,拔根当然应党彻底负责到底,责无旁贷。上山下乡“扎根”农村政治运动所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党没有任何理由转移视线,混淆事实真相,逃避此责任。
  
  文革下乡是在MAOZUO,党领导下进行的一场前所未有空前的政治运动,在此十年浩劫中,热血青年们听党话跟党走,把一生中最灿烂的青春奉献给了华夏黄土地。文革下乡后还是在党领导下进行的一场举世无双的拨乱反正,纠错之实行动;知青与农民结婚是“上山下乡”扎根农村政治运动直接祸害出来的历史遗留问题,这是任何人都不能予以置否的事实。既然“扎根”农村是党一手造成,那么“拔根”农村理所当然应该由党一手彻底解决。因为“扎根”,“拔根”都是在党的同一政权之下进行,难逃其职。党不要跟我说“谁让你与农民结婚的。”这句非人话,如果出自党口中,你就可以把党的形象更涂上一层沥青,面目更狰狞,永远写在历史的耻辱柱上,让世人千秋万代瞻仰党的“杰作”、“神韵”。
  
  总结归纳为两句话,“农婚”知青——“扎根”农村是党的政治运动所造成,毫无疑问,彻底“拔根”当然应该由党全权负责到底。你们既然作了“农婚”知青被安排乡镇企业的行为,就得勇于担当起一切恶果,为此买下巨单,任何企图逃脱国民收入二次再分配财富的抵赖行为都是会写上历史的永久耻辱柱上,永远不会被磨灭,难逃正义的审判。
  
  二、知青被安排乡镇企业不应该成为被侵吞知青正当权益的理由。
  
  乡镇企业是地方利益集团强行硬性安排知青工作的土政策,不管乡镇企业他是什么性质体制的编制,这对知青们来说毫无一点责任,知青们不应该为利益集团担负任何责任。
  
  应该在1996年到2000年之间这段时间,知青们的年龄大多都已超过45周岁。由于中国国情的原因,那时的乡镇企业纷纷倒闭的倒闭,被兼并的被兼并,破产的破产,乡镇企业(集体企业)被三钱不作两钱的卖给私人的卖给私人,关门的关门。在这样的情况下,浙江各地被安排在乡镇企业的上海知青,各地知青,大多数被请回老家吃老米饭,“享清福”。上海知青、各地知青在这样的形势下,深感当地政府对农婚知青的不公,奋起维权。
  
  当时返城的上海知青45周岁退休,早已贯彻下乡期间以及企业期间连续工龄计算的中央劳人培[1985]23号文件政策的落实执行。当时那个年代并没有个人交金的规定与做法,一律都由企业负责知青职工退休金的全权支付。因为这是由于党的政治运动所造成的后果,知青连续工龄的计算发放,当然应由党承担下来,难逃其咎。
  
  在这期间,这些知青又及时为党解决难题,自己出钱,为党挑起重担,解决民生问题,为党脸上添光彩。有出3000多的,有出30000多的,有每月拿250的,有每月拿500的。不管出多少,不管拿多少,都是为党挑起了本该党自己收拾的这副烂摊子。为党可以牛B,炫耀民生辉煌又作出了不朽的功绩。真可以用这样一句话来说,知青们思想觉悟高尚,真不愧为为党忍辱负重,忠心耿耿,甘当孺子牛。
  
  如今的这些老知青经过世事的磨难,岁月的艰辛,党的再三“关照”,为党赤胆忠心,争挑重担迈步在夕阳西下,恍然大悟。党的政策从始至终把这些人作为火星人来对待,作为施舍人群,尽还恰不知耻的作为自己政绩的荣光向世人吹嘘、展示。知青们被忽悠浆糊了大半生,到老年已经深深明白自己的合法权益——知青与知青之间平等的人权被全盘剥夺、吞噬。
  
  谁都知道乡镇企业不在国家统一保障范畴之内,得不到国家一切政策落实的保障。但是这个恶果是谁一手造成的,这早已是真相大白的事情,知青们并不愿意到乡镇企业去,是当地利益集团硬性安排他们进的乡镇企业。年轻时候为了生存,第三次听党话跟党走,(第一次是上山下乡,第二次是扎根农村,第三次是进入乡镇企业)为党挑起重担,为党解决难题,倒成了为党上镜,所谓照顾知青做了丰功伟绩的宣传品,传声筒,党的力量真伟大啊。
  
  到老时却落得个“三不像”,“三无人员”的结局。一不像农民,无宅基地以及土地等生产资料的保障;二不像工人,丧失劳动能力之时无相应国家政策应得的经济保障;三不像公民,不管在城市还是在农村,无中国社会个体人的人权相应保障,譬如知青工龄政策、计划生育奖扶政策、公民居住权等等人与人之间的平等权利。
  
  总结归纳为两句话,地方政府行为,地方政府买单,这是众所周知、毋容置疑,不可推卸,党的职责所在。请党不要跟我说“谁让你到乡镇企业去的”真要是说出这句话,那你真是既可耻又可笑,名符其实反人类的忽悠、浆糊混蛋话。
  
  三、所谓平衡复员军人、农民的利益不应该与党的政治运动文革下乡历史遗留问题发生扯淡关系,忽悠浆糊。
  
  复员军人的利益问题与知青问题根本是两码事,毫不相干。众所周知宪法规定凡是中国公民都有服兵役的义务,他们复员之后,党给予他们享受在农村期间,部队期间,企业期间连续工龄的计算与知青们扯不上什么关系。
  
  农民的利益问题与知青问题更是两码事,牛头不对马嘴,风马牛不相及。众所周知农民是有宅基地、土地等生产资料为生存依赖基础的。他们所处的体制范畴是这个制度下的必然产物。
  
  以复员军人与农民的利益说事,转移上山下乡扎根农村政治运动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落实更是党非常不明智的一种忽悠“杰作”。宪法哪一条规定中国公民有上山下乡的义务,有哪一条规定与农民结婚了的人只能进乡镇企业,又有哪一条规定进了乡镇企业的知青不能享有同等的人权——知青与知青之间同等的人权。党亲自发动的“文革”“上山下乡”政治运动造就了一连串的恶果,党不承担责任难道让深受其害的这批知青为党承担责任到黄泉路上,忍辱受屈,含冤愤怒去阴曹地府向阎王继续申诉不成?惹事的人不承担责任,却要受害的人承担责任,这个社会还有什么王法,简直让人心寒,让人发指。
  
  这两类人并不存在由于党的政治运动而造成历史问题需要同时与知青平衡利益关系,这两类人的利益与知青被剥夺、吞噬下乡期间以及企业期间连续工龄计算的政策根本浑身混脑不搭架。党拿这些可笑的所谓平衡关系说事,是不是可笑又荒谬。又是什么“要说贡献,复员军人不会比知青贡献小吧。”两种根本不同性质的事件,不同概念类别的群体,混为一谈,搅乱视线,混淆概念,企图达到浆糊知青们的思想,逃避应该承担的责任,是不是非常可笑与荒诞。
  
  长期以来中央知青政策在浙江不能得以贯彻落实执行。深恶痛绝的浙劳社厅字[2004]258号反人类文件把这些知青打入冷宫,十八层地狱。规定安排在乡镇企业的农婚知青下乡期间以及企业期间的工龄全部不予计算。言下之意,知青们自己买的养老金还是当地政府的施舍照顾,知青们还应该感谢党的温暖,阳光雨露的关怀。实质性的权益被全部侵吞,十足的丛林性质、法则,却还冒充狼牙婆关心民生的可笑行径。有句话是这样说的“黄鼠狼给鸡拜年不安好心。”他们的做法为什么要像老话说的那样残忍。居然还冠冕堂皇的说是照顾上海知青,是好心、善心、良心发现,比古语更胜一筹啊。知青们似如石头里蹦出来,湖海中游出来,火星上飘下来的宇宙怪人,坏了他们的大好事,国民收入二次再分配财富这个大蛋糕最好不能有这些公民占有。不用弱肉强食,丛林法则来解释如此虎狼行为,还能用其他来解释更为确切吗?
  
  总结归纳为两句话,知青的合法权益——下乡期间以及企业期间连续工龄计算政策的退休金被非法剥夺、吞噬,是完全错误,没有理由的。复员军人、农民利益与党所领导下文革下乡政治运动的历史遗留问题——知青工龄被侵吞问题没有必然的联系,根本不能以此作为继续侵吞知青连续工龄退休金,继续不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理由。
  
  以上三点论据是以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本质性的揭示问题的实质,最后将这三点归纳为三句话:笔者光明磊落,不带有私愤,完全出自公平、正义,人类真善美的出发点——由于党所领导下的政治运动造成人与人之间,知青与知青之间的不平等、不和谐的社会现象、现实。由于党所领导下的政治运动造成一连贯的连锁反应、结果,以致成为重大的历史遗留问题,此历史遗留问题应该得到彻底纠错,应该无条件的归还知青下乡期间以及企业期间工龄计算的退休金。没有任何理由再继续拒不纠错,忽悠浆糊,任何敷衍、抵赖的行为都不得人心,解决由政治运动所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毋容置疑,刻不容缓。

                         (散文编辑:江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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