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中“监督”一词共出现52次,生动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强化权力运行制约与监督的实践探索。 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和国家监督专责机关,我们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抓好贯彻落实,自觉担负起“两个维护”的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以全会精神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实效。 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具有高度内在一致性。国家监察本质上属于党和国家的自我监督,我们要把党和国家监督协调起来,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的全覆盖。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反腐败斗争从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的重要转变。这次全会着眼于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强调深化标本兼治,保持高压态势,强化不敢腐的氛围;健全各项约束制度,从机制上、制度上解决问题,形成不能腐的体制机制;强化守初心、担使命的思想教育,筑牢不能腐的思想基础。 权责法定、权责透明、权责统一,以切实防止权力滥用。 我们要深刻领会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规范工作流程,强化权力制约,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盯紧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