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参加强制性的,总是合不上大家的步伐,身后的女孩老对她叫,或者有意踩她的脚后跟。唱歌时,她从来就不知道歌词,只是把嘴巴张张合合,于是遭到其他女孩子的注意和告发。从小,她就恨。 弗兰茨曾就读巴黎,天资不凡,二十岁那年就确定了学者生涯。从二十岁起,他便知道自己一生将会被局限在大学办公室、一两所图书馆,或两三个演讲厅里。想到这种生活将把他窒息,他总是期望着走出自己的生活圈子,象从屋里走向大街。 住在巴黎期间,他参加了每一次可能的示威,去庆祝什么,要求什么,或什么,去露天里和人们呆在一起。的队伍直抵圣耶门大街或从共和广场到巴士底,使他神魂颠倒。他把行进和呼喊看成欧洲以及欧洲史的形象。欧洲就是伟大的进军,从到革命,从斗争到斗争,永远向前。 换一种方式说:弗兰茨感到他的书本生活不真实,他渴望真实的生活,渴望与人们交往,肩并肩地步行,渴望他们的呼叫。他从没有想过他所认为的不真实生活(在与世隔绝的办公室或图书室里辛劳)事实上正是他的真实生活,而他想象为真实的不是别的,只是戏院,舞场,狂欢——用另一句话来说,是一个梦。 萨宾娜读书时佐在宿舍里。五一节,所有的学生大清早都得报到参加,学生干部们清梳大楼以保无人漏掉。萨宾娜躲进电梯间,直到大楼都走空很久了,才能回到自己的房间。这里比她记忆里的任何地方都安静,唯一的声音是远处音乐的回响。她仿佛正躲在一个小棚屋里避难,只能听到一个敌对世界的海涛喧嚣。 赞 (散文编辑:江南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