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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包子的爱情魔咒(上)

(11-07-04 03:46)

  在每个人的生命里,也许会有那么一天或一段日子,是自己永远无法忘记的。多年以后,在某个静夜里,回首曾经说过的话,做过的事,轻轻地问一声:可曾因为有意或无意,伤害过某一个人?
  ——题记

  一
  冬夜。
  她,静静地躺在依城人民医院的一张病床上,雪白的被单盖至她的下巴。一只骨瘦如柴的右手无力地垂在床沿,虽然指甲上涂了豆蔻红,可是手指更显得苍白。
  头顶上一根白炽的日光灯有些浑浑欲睡,只用些懒洋洋的白光照着她那张蜡黄蜡黄的脸,颧骨高耸着,找不到肉。平时在男人面前傲然挺立、本该高高隆起的胸部,此刻却成了偏平的平原,和男人的胸部无多大差别。
  她还不到35岁啊,难道后半辈子,就要这样平躺在床上,只见平原不见丘陵,是女人又不像个女人一般活着?
  如果真是那样,还不如立刻死去。
  该死的乳腺癌,已经削平了她身上的那两座大山。
  可是,她比任何女人都懂男人:那两座大山,在男人眼里,是多么的重要啊!他,不是圣人,他是食人间烟火的凡夫俗子。虽然他目前正在深圳的一家医院里养病,但是他很快就会康复的。曾经的他,是多么贪恋她身上的每一寸肌肤啊。
  在他眼里,那两座大山就是两个香喷喷的包子。他曾在新婚之夜,一边坏笑,一边用手摸着那两座山峰对她说:“这两个包子,我吃一辈子也不会厌烦的!”


  二
  二十年前的那个早晨。
  上课的铃声早就响过了,常来仍蹲在男厕所里没办法出来。
  早晨上学的时候,他和同学董军同时在学校旁边新开的一家小卖部里买了两个包子,边走边吃。
  他无意中注意到,他买的其中一个包子上面,有一个若隐若现的口红印子。
  在他伸手接过包子的那一刻,卖包子的圆脸女孩在找钱时,对他妩媚地笑了一下。
  他的心里立刻有一种异样的慌恐,脚步在加快,像是要逃离什么,又似乎是要甩掉什么。
  快要吃到另一个包子上的那个口红印记的时候,他曾犹豫了三秒,本想把它掐下来扔掉,可又一想:反正死不了,为什么不敢吃下去?
  这种思维,是他一贯以来的勇敢,用在学习上、用在逃课上、用在活外活动上……都是准确无误,百战百胜的。
  只是他万万没有想到,这一回他竟然栽了,而且是栽在一个黄毛丫头的手上。
  好啊,原来多看那张笑脸一眼,是要付出代价的。就连那个莫名其妙的类似口红印的东西,也决不是随随便便能够吃的。
  这其中,若万一有了一个什么魔咒:比如说谁要是吃了这种包子,卖包子的女孩就会一辈子缠上他、他就要娶她作媳妇,那不完蛋了?那他如何对得起心中的那个她……
  上天保佑!阿弥陀佛!还好,她的心肠还不算太坏,只是罚他上一节课跑了八趟厕所,弄得全班同学都好奇地看着他,简直是丢死人了。
  他怎么也想不通:为何董军同样也吃了她家的包子,却一点事也没有呢?
  难道说那个女孩子跟我常来有过节,存心报复我?这不可能呀,我和她又不熟,连她姓什么叫什么都不清楚,虽然她长得有几分姿色,可是与我心目中的班花许小燕比起来,那真是丑小鸭和美天鹅的区别,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呢。
  剩下的上午第四节课,他干脆不想去上了,反正也是高一的化学课,那个凶巴巴的华一辉老师,他是再也不想多看一眼的。他在背后给他取了一个外号,叫“化成灰”。
  就是这个“化成灰”,在上周六的一堂课上害他出尽了洋相。
  那天,下午的第一节课,他正在打瞌睡,刚好被点名回答问题。如果不是同桌谢虹转学了,至少会有人推他一下给他提个醒呀。结果是等“化成灰”走到了他跟前,用手拧住他的右耳,他仍在陪周公解梦呢。
  “常来,请回答硫酸的化学分子式是多少?”
  他从梦中惊醒,头脑还算清醒,急忙低头用最快的速度去翻书。
  没想到“化成灰”太不给面子了,一把抢过常来手中的书,一扬手,扔向了窗边,落在班长孙小孟的桌子上。
  如果当时孙小孟身旁的玻璃窗是开着的,书就飞向操场了,因为“化成灰”的手力气很大,全校男教师铅球比赛,他拿了第一名。一本书在他手里,还不跟一个羽毛球一般重。
  哼,“化成灰”,什么时候你也会像瓶子里的氧气一样,一阵烟消逝得无影无踪的!明明知道我每次化学考试成绩不及格,明明知道我一听到“化学”两个字,一个头就有两个大,还故意提问我,羞耻我,此仇不报,誓不为人!


  三
  “常来,今天不买包子吃?”
  次日一大早,常来刚走近学校的小卖部门口,董军就叫他。
  “还吃包子呀,昨天害我拉肚子一整天,现在走路脚都打颤呢。”
  “不是吧,我昨天也吃了啊,怎么会没事呢。肯定是你做过什么坏事,老天特意借包子小罚你一下!”
  “去!我做坏事?别以为我不知道,上周你和孙小孟去后山干什么去了?专干那些偷看女人洗澡的下流事——”
  “你知道什么呀?千万别瞎说,让校长知道了,是要被学校开除的。啊,我知道了,自从谢虹退学后,你又在暗恋许小燕,对不?”
  “你再乱讲,我对你不客气!”
  常来紧握拳头,眼睛里直冒火。他承认自己喜欢许小燕,暗恋许小燕,可这只是属于他一个人的秘密,不能从别人的嘴里说出来。
  反正死不了,大不了和你打一架!好你个董军,别以为自己学习成绩好,受班主任宠爱,偏偏许小燕就不理你。
  这叫什么呀?对,这就叫有得必有失。我常来虽然是差等生,但我的人格是高尚的,记得父亲曾经说过,这个世界上行行出状元,上大学不是唯一的出路。只要我人不笨,肯吃苦,将来不愁混不到一碗饭吃!
  常来还就真不信那个邪了,站在小卖部门口,见厅堂里没人,只得大声朝里面叫道,“要两个包子!”
  常来注意到,从屋里出来的,不再是昨天那个女孩,而是一个残了一条腿,靠移动一个矮板凳走路的大哥哥,年龄大约比自己大三四岁。
  他一愣:昨天卖包子的那个女孩到哪里去了呢?这个哥哥是她家里人吗?她还会不会再回来呢?……因为不熟,再加上离上课只有几分钟,他接过包子,小声地说了声“谢谢”就跑向教室。
  走到位子上,他有点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昨天那个卖包子的女孩,穿着红红的运动衫,扎一对马尾辫,瞪着一双微微眨动的大眼睛,正对着他笑呢。
  “你就是常来吧,我叫廖司琪,很高兴成为你的同桌!”
  啧啧,这世界真小,简直就跟演戏似的。明明刚才自己还在找她,想破脑袋也想不到原来老天已把她送到了自己的身边,从此天天陪着自己。难道,真的是因为那个包子的魔法?
  “原来是你呀,欢迎欢迎——”
  常来有些语无伦次起来。等坐下来一想,这叫说的什么话呀,自己有什么权利欢迎或不欢迎她呀?位子是班主任安排的,就算她是一个魔鬼,她也注定要坐在他的身边。
  原本以为,这学期中途不会有插班生进来,自己一个人可以轻轻松松地霸占两个座位,谁知这样的美梦还没做到一周,就被这个“包子西施”打破了。
  想到这,常来抿嘴一笑,嗨,自己的老毛病又犯了,无意中又给她取了一个外号。
  谁叫她昨天害得自己拉肚子呢,没叫她“包子恶婆”就算给她天大的面子了。
  “你笑什么?捡到钱了?”廖司琪好奇地问他。
  他刚想说话,语文老师廖宏走了进来。


  四
  因为起床晚了,常来经过小卖部的时候来不及买包子,径直跑进了教室。
  他刚坐下来,廖司琪用肘腕碰了他一下。他扭过头看着她,只见她莞尔一笑,另一只手伸进课桌底下,向他递来一样东西。
  他接了,暖暖的软软的,原来是两个包子。
  “你怎么知道我没吃早餐?”
  “你若是在家里吃了,天天还会去买我家的包子?以后哇,我就天天带给你吃,不用你给钱,行不?”
  “那我不就成了恶霸地主,成了不劳而获专吃白食的人了?不行,我做不到!”
  “你别想得美,我也有条件的,条件就是你要辅导我写作文!”
  “还有吗?”
  “当然还有,你平时要保护我,不要让我班上的任何男同学欺负我——除了你自己!”
  “你真会说笑话,我怎么会欺负你呢——还有吗?”
  “当然还有,不过我现在还没想好,等想好了再告诉你!你快吃包子吧,吃冷的会拉肚子的,还有几分钟上课呢。”
  常来打开包子,发现两个包子上面都有口红印。
  他觉得这事太奇怪了,又不好当面问廖司琪,嘿,管它三七二十一,反正死不了。他吃得有些狼狈,更有些忐忑不安,他不知道这一回的两个口红印,又给自己带来什么样的伤害?
  包子吃到肚子里,他在等着,他希望十多分钟之后,肚子先是开始“咕噜咕噜”地响起来,接着便有些痛,紧接着就是要往厕所里跑。他甚至随时作好高高地举起右手的准备,脸上一副相当痛苦的表情,向正在讲课的数学老师报告,“老师,我肚子痛,要上厕所!”
  然而,一节课上完了,他所有的准备都白费了,肚子一点事都没有,他似乎有些失望。
  课休的时间到了,他特意去了一趟厕所,并且下意识地蹲下来。事实上他今天早上没喝什么水,就连要小便的感觉也没有。他真有些想不明白:同样是口红印,为何昨天吃下去有事,今天又没事呢?
  他带着这个疑惑,上完了一天的课程,告别了“包子西施”廖司琪,回到了家。
  谁知,是他高兴得太早了!
  晚上,他刚写完作业,肚子就开始痛起来。这次痛得不是很急,先是一阵阵慢悠悠的痛,但并没有要上厕所的感觉。他不想让父亲担心,便装着没事的样子,乖乖地躺在床上睡觉。
  从小到大,他是一个非常听话的孩子,妈妈死得早,是父亲靠收破烂为生,将他养大成人并坚持要送他读书的。而村里的烂头、还有麻四,他们家的经济条件非常好,可他们只读到初三,就回家学起了手艺。他们的父母挂在嘴边的一句口头禅就是“荒年不饿手艺人”,只要有了手艺,就会饿不死,就会有钱讨老婆传宗接代了。用村里老一辈人的话来说,一个男人,只有完成了传宗接代的任务,才算是一个真正的男人,才能对得住长眠地下的列祖列宗。只有父亲,在全村最重视小孩读书,认为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夜里,常来做了一个奇怪的梦。
  他见到了去世多年的妈妈,他像是回到了六岁那年的样子。妈妈从田地干活回来,浑身是汗,他因为肚子饿,便哭着向妈妈要包子吃。要知道在六十年代,在乡下是见不到包子的,他之所以知道有一种可以吃的东西叫包子,是因为上个月,村里麻四的父亲为了给儿子庆祝十岁生日,特地从镇上买回来五十个肉包子,村里十岁以下的小孩,不论男女,每人发一个。
  虽然事情过去了一个月,可他并未忘记包子的味道,便哭着向妈妈要。妈妈没法子,只好回到房里,脱下身上的褂子,露出一对硕大的乳房,用手握住其中的一只乳头,强行塞进他的嘴里。小时候,是妈妈的乳汁喂大了他,可是自从两岁以后,他就再也没有吃过妈妈的奶了,也没有摸过妈妈的乳房。
  如今,突然含着妈妈的乳头,他有一种突如其来的激动,更有一种说不出来的亲切感、幸福感,便一下子停住了哭。事实上乳头塞进嘴里,他就是想哭,也没法哭啊。
  醒来的时候,他的手里抓着一只枕头,裤裆里的那东西,胀胀的顶住了内裤,有些难受。
  后来漱口的时候,又出了一件怪事:他从喉咙里吐出来了一个小小的血球,掉进水里,不但不会化,还会慢慢地游动。他吓得闭上双眼,第一反应就是:“包子西施”家那该死的肉包子,难道真的有魔法?!
  他有些想不通:廖司琪和他素昧平生,为什么要害他呢?不行,明天,我要想个办法,找孙小孟做一次试验。


  五
  常来今天特意来得很早,当他出现在教室里时,发现廖司琪的书包放在桌子上,人却不见了。他从她的书包里摸出两个包子,打开一看,每个包子上面仍然各有一个口红印,今天所不同的是,一个包子上面的印记深一些,另一个的要浅一些。
  “常来,下午要搞大扫除,你别忘了带工具啊!”
  孙小孟走了进来,以班长的身份叮嘱常来。
  “班长,你吃早餐没?我这里多了两个包子,你要不要?”
  “啊,今天我刚好没吃呢,刚从小卖部经过,因为身上没带钱,想找廖司琪赊两个包子,又没见她。”
  整个上午,常来都在关注着孙小孟的一举一动,奇怪的是他的反应是一切正常,吃了包子什么事也没发生。
  快放学的时候,教室门外有个大人找常来。他走出教室一看,认得,是以前的同桌谢虹的爸爸,名叫谢大顺。谢大伯怎么会找我呢?难道是谢虹出了什么事?
  谢大顺把常来领到操场边上,避开众人,开门见山地问:
  “你是常来吧?”
  “是!大伯有事?谢虹还好吧?”
  “唉,她不好。她要是好,我也不会来学校找你!”
  “发生了什么事?”
  “孩子,你老实告诉我,谢虹在学校的时候,你欺负过她吗?你是不是天天跟她在一起?”
  “是在一起!我怎么会欺负她呢,我们是同桌,关系很好的!”
  “那你说,你——你有没有跟她上过床干过什么坏事?有没有脱过她的裤子?”
  “大伯,你瞎说什么呀,我怎么会做那些事呢。你说的,是你们大人男女之间做的事吧,我还似懂非懂呢。只是有一回,我和谢虹在学校后面的树林里玩,她要小便,可是裙子的拉链怎么也拉不开,急得叫我去帮忙。我帮着拉开了,只瞄了一眼她那白白的屁股,便低着头跑开了。我发誓,不是我存心想看的,但我当时管不住我的眼睛,只好瞄了一眼。这个,不犯法吧?”
  谢大顺见常来很急的样子,觉得这孩子诚实可靠,长大了是块好料。他想了想,便又问,“你说,学校除了你,还有谁会经常找谢虹呢?包括老师在内?”
  提到老师,常来一拍脑袋,“我想起来了,那个‘化成灰’——不好意思,是化学老师的外号,只要他上化学课,一双眼睛老盯着谢虹的身上看。好几次,他把谢虹叫进办公室,单独教她做试卷呢,所以谢虹的化学成绩特别好——”
  “你说的化学老师叫什么名字?他今年多大?”
  “他叫华一辉,是去年刚从师专毕业的,只比我们大四五岁吧!”
  “好的,谢谢你,孩子。谢虹最近身体不舒服,等她病好了,你去我们家里玩,一定要去啊,谢虹经常念着你呢。”
  晚上,常来将谢大伯问话的事告诉父亲,父亲听后像是马上明白了什么似的,狠狠地骂了一句“这些狗娘养的,哪里是为人师表,简直是禽兽不如!”
  从小到大,常来从未见父亲发过这么大的火。不过,他心里非常高兴,虽然不知道这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可父亲骂的,一定是那个化学老师“化成灰”!
  多年以后,他怎么也没有想到,少年时的一句戏语竟然成了真。
  当年华老师诱奸了女学生谢虹,被谢大顺告发,离开了学校去了西藏支教。听说他在一次带领学生野外采集标本时,为了救一个女学生,失足坠下悬崖,尸首无存,和化成了灰并没有两样。
  华一辉老师,他虽然犯过错误,可那毕竟是年轻时的鲁莽和无知,后来,他用他的实际行动证明:他是一位值得尊敬的好老师!
  从那以后,谢虹再也不好意思和任何一位同学见面。听说她大学毕业后去了美国,成了一名化学教授。华一辉虽然给她带来了短暂的痛苦,可又为她今后的人生之路指明了方向,可谓功过两抵,令人感叹不已。


  六
  还是继续回到谢大顺找常来的那天晚上。
  许小燕邀请常来去五七厂看电影,因为她的爸爸妈妈都是五七厂的职工,她爸爸还是工会主席呢。
  常来当时想也没想,就同意了。说实话,除了小时候在乡下陪父亲看过露天电影《刘三姐》、《闪闪的红星》、《洪湖赤卫队》等影片之外,他还从未进过正规的电影院看过宽银幕的电影呢。
  那天晚上放的片子是武打片《少林寺》,可带劲了,常来看得津津有味。
  许小燕的心思似乎并没有在电影上面,她时不时地在黑暗中摸出镜子,借着银幕微暗的光亮,照照自己,又借口说害怕,把头靠在常来的肩膀上。过一会,她又抓住常来的一只手,放在自己的胸前,一副如醉如痴的样子。
  常来知道,男同学眼中这朵最漂亮的班花,已经含苞欲放了。
  他的眼睛一边盯着屏幕,一边偷偷地伸出左手,轻轻地放在她的大腿上。隔着一层薄薄的连衣裙,常来的手感觉到了许小燕的体温,他的呼吸变得有些急促起来,胆子更大了,偷偷地将手伸进了她的裙子里面,他的手指,触到了她内裤上的一团湿润,吓得立即缩回了手。
  许小燕将常来轻轻一拉,抓着他的手从座位上站起身,朝门口走去。
  常来虽说有十一分的不愿意,可他又有着十二分的好奇,那就是女孩子的身体在他眼里,简直就是一座迷宫,如果有机会让他一探谜底,他当然舍不得放弃这样一次千载难逢的机会。
  许小燕将常来带进了她的家,她说爸妈今晚上夜班,不会回来的。说完,她快速地脱光了自己的衣服,躺到了床上。
  常来起初傻傻地站着,望着许小燕姣好的身子发愣,他不知道他要干些什么,又到底该从哪里下手。突然,他想起了每天早上吃的包子,此刻,在他的眼前,不是有两个雪白圆润的肉包子吗?他虽然有些紧张,但还是急急地俯下身去,用手轻轻地抓住了其中的一个,又用他的嘴,含住了另一个乳头。
  许小燕的身子开始了轻微的扭动,她像是一个患了肚子痛的病人,在床上不停地摆动着双腿。她见常来迟迟没有进一步的行动,便知他从来没有见识过大人们的床上之事。她虽然自己没经历过,但有一回她无意中亲眼窥见了她爸爸和妈妈交欢时的场面,那一年她刚满十四岁,已经历了月经初潮。她于是从床上爬起来,帮常来脱下裤子,发现那个东西早已昂首挺胸了。
  在许小燕的引导下,常来把该放的东西放了进去。许小燕早已看过有关的书,知道女孩子的第一次会很痛的,所以她就有了心理准备。
  常来的东西进入的那一刹那,她强忍住痛,没有叫出声,她怕她的叫声惊扰了这个胆子较小的男同学,更怕惊动了隔壁的人。
  三分钟过后,常来已经摸出了些门道,尝到了甜头,想再来第二回合时,外门响起了敲门声……
  第二天,许小燕没来上学,第三天,许小燕仍旧没来……
  后来,从班上女同学的口中得到的消息是:许小燕转学了,她去了县一中,成了一名住校生。
  常来知道,一切是因为他!那晚,许小燕的父母没有为难他,只是吩咐他不要将这件事告诉任何人,包括他的父亲。常来哭着答应了,而且他也做到了!那天晚上的经历,只会留在他和许小燕的记忆中,绝对不会再有第三个人知道!
  然而,常来没有想到的是,十二年后的某一天,多年不见的许小燕会以另一种他意想不到的身份,突然站在了他的面前,她说的第一句话竟然是:“能再见到你,真好!”


  七
  许小燕转学以后,常来照样每天继续吃着同桌“包子西施”送给他的包子,所不同的是,他再也不关心包子上面有没有口红印记,他已经顾不上包子里是否有魔法了,因为他的心已经中魔了,那个下魔咒的不是别人,正是许小燕。
  是她,引导他第一次认识了女孩子的身体,第一次知道了原来大人们每晚都在享受一场肉欲的盛宴,不同的是,有的夫妻从开宴到罢场,能顺利地吃完桌子上的各色菜肴;有的夫妻却因挑食或贪图新口味而中途退场,不得不又去赴另一场盛宴;还有的人,退场后便心灰意懒,从此一个人开个小灶,再也不赴任何宴会。
  是她,许小燕,让他明白,男人这一生,为什么离不开女人?甚至他能理解古代好些帝王不要江山只要美人的选择是多么的明智,知道为什么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女人,就好比鸦片,没粘上的人就没事,一旦粘上了,想戒,却是万般的困难。
  那一年,常来刚好十七岁,不幸的是,他成了一个偷吸了鸦片而又被人突然断了货源的男孩!他的种种痛苦,这个世界上只有他一个人才能体会得到。
  在那场他与自己的战争里,仍要感谢他那种一贯“反正死不了”的信念在支撑着他,让他在学习功课的同时并没有真正倒下去!因为他是常来,他不是一堆烂泥,他的血管里流着和父亲相同的血液,父亲这一辈子,是个要强的人,他宁愿捡破烂,也不要白拿国家的救济!
  只是,常来觉得自己对不住另一个人——“包子西施”!他对她充满了内疚!因为在他的眼里,她只是一个替身,是另一个许小燕!
  每天白天,他看她的目光,早已穿透了她的衣服,看见了她胸前的双峰,看见了下面的那片芳草地!每天晚上,梦中他的双手就停在她的双峰上,他的小弟弟就安睡在那片浅浅的草原上!
  除了语文,常来其他功课的成绩一落千丈。就在他十七岁的那年夏天,常来无师自通地写起了第一篇小说!他将他的思念化作文字,记录在纸上,等到晚上,那一张张纸又化成一面面红旗,自动插在湖一中的操场上,插在许小燕就读的课堂上,迎风招展。
  很明显,廖司琪觉察到了常来的变化。但聪明的她并没有向他追问什么。
  有一天中午,常来和司琪同时趴在课桌上睡觉。睡梦中,常来的一只手不小心地伸进了她的裙子里。
  她没有叫出声来,只是偷偷地流着泪跑出了教室。
  他呆呆地看着自己那只不争气的右手,然后狠狠地抡起左手,重重地打了自己三巴掌。
  从第二天开始,廖司琪带给常来的包子不是两个,而是三个,包子上的图案也有变化,由原来的口红印变成了一颗心的形状。
  常来心知肚明,没有追问她什么,照单全收,每次当着她的面高高兴兴地全部吃了下去!
  廖司琪,一个多么聪明能干的女孩子!因为她从他的一次偶然失误中已知道:常来已经不再是一个小男孩子了,他已经成人了,精神上、生理上有了更多正常的需要!
  这种需要,除了许小燕之外,只有她能给他!可是,她清楚得很,常来是不会轻易向她开口的!除非有一天,他有了非开口不可的理由。
  她只能等着,静静地等待那一天的到来!因为,她也已经长大了!那包子上的心形标记,如果不能过早地解说为“心心相印”的话,那么是否至少可以理解为:她已经读懂了他的心!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比遇见一个能默默读懂你的心的女孩子更令人高兴的事呢?


  八
  廖司琪做梦也没有料到,她默默等待那一天会提前到来,而且是伴随常来一种巨大的悲痛而来!
  九月一日,高二新学期开学的第一天,常来的父亲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那天,他拉着满满的一车收回来的废品,在过十字路口时,和一辆闯红灯的大卡车相撞……
  送走父亲的头几天,董军和孙小孟来看过他几回,谢虹的父亲及班上其他的同学也都来了。谢大顺临走时还偷偷塞给他两佰元钱。
  整整七天,常来守着一间空空的屋子,眼里早已没有了眼泪。屋子里的一切,他闭着眼也能知道什么东西放在哪个角落,可是,这些东西都是和一个温暖的名字——父亲连在一起的!如今,父亲不在了,所有的东西都是冷冰冰地堆放在那里,显得多么的孤独和寂寞。
  那件透明的金鱼缸,是十岁生日时父亲买给他的礼物;
  那件唐装小马夹,是他初二第一次上台表演时穿的戏服,当时父亲为了买到它,去六十里外的县城找了整整一天;
  那一大堆童话故事、杂志和中外小说,是父亲从住户手上当废纸收回来的,特意挑选出来留给他阅读,并对他说知识是永远不会过期的,结果他认真读后便有了写小说的念头;
  还有,那个枣红色的实木小板凳,是以前的一位邻居杨大叔送的,他搬家时留给常来,要他好好学习,每天用它来坐着写作业……
  七天里,常来不吃不喝,不言不语,只剩一口气。
  廖司琪看在眼里,急在心上。这天晚上,她帮着常来整理好家中的一切家务之后,似乎打定了主意,根本就没有想着要回家。
  天黑了,她帮常来脱好了衣服,扶着他上了床。然后,她又脱光了自己的衣服,乖乖地躺在了他的身边,紧紧地搂住了他。
  后半夜,常来从悲痛中惊醒过来,看到睡在旁边的司琪时,忍不住泪流满面。
  这一次的泪水,他不是为天国的父亲流的,而是为司琪!
  在一对肉包子的诱惑下,常来慢慢地复活了,他从一个半死不活的乞丐渐渐地变成了一个凶暴的君主,他化悲痛为力量,粗暴地从廖司琪那刚满十六岁的身上,肆无忌惮地强取着、掠夺着他所需要的“财富”,他嘴里念着那句“反正死不了”,他想变成最毒最热的太阳照射在大地,他想变成最急骤、最疯狂的暴雨浇灌着干渴的原野……
  在他火一样的激情里,廖司琪哭了!她流下了高兴的眼泪!
  她知道,从今晚开始,一个名叫常来的男孩,不,是一个名叫常来男子汉,总算又活过来了,他已不再是徘徊在鬼门关前的那个无助的少年了!如今的他,变得更成熟,更勇敢,更有担当,他知道他内心最需要的是什么,他比同龄的男孩子更懂得怎么去怜惜、去爱和照顾好一个女人,让她在他那宽大的臂弯里获得快乐,并且有一种安全感!
  天下的男人那么多,能真正做到这两点的,还真不多!绝大部分男人都是虎头蛇尾,刚开始的时候,嘴巴甜如蜜,当达到目的之后,便把女人当作一件穿过的衣服,随手扔了,眼睛又开始盯上了街边的另一件!
  她相信自己的眼光:常来不是那种人!常来绝对是她心目中的常来!就算他曾经心里有过别的女同学,比如许小燕,可那都是过去的事情了,时光不能倒流,人是不可能总活在过去的记忆里,应该一切朝前看。在面前,等待她和常来的,必是光明而又铺满鲜花的未来!
  经历了激烈的“搬山”运动之后,常来疲惫地躺在床上休息,他不清楚此时此刻,廖司琪的心里到底在想些什么,但有一点:或许她会惊异于刚刚和她战斗的那个男人,为何床上功夫会那么熟练?
  她并未开口问他什么。这才是她的高明之处。因此,只属于他和许小燕之间的秘密,仍然只有他和小燕两个人知道!他暗暗地发誓,为了不给村里增添负担,他明天就退学,接过父亲的破烂摊子。他要努力地赚钱,再过几年,等司琪毕业后,一定要娶她做老婆!他已经无可奈何地错过了许小燕,他决不可以再错过廖司琪了!只要死不了,他就一定要实现自己的承诺。


  九
  两年后,廖司琪高三毕业,没有考上大学,她遵照包子魔咒中的规定,和常来结了婚。班上的董军考上了九江师专,毕业后分在母校教书。孙小孟以一分之差名落孙山,回家养起了鱼苗,几年后成了远近闻名的万元户。
  婚后,常来才知道:原来小卖部里那个腿残的大哥哥,是司琪的表哥,学校那个名叫廖宏的语文老师,是司琪的养父。
  养父有一个儿子,名叫廖火宝,比司琪小六个月,本来养父有那个意思,想让司琪做他的儿媳妇,可他也对父亲口头传授下来的那个包子魔咒心存余悸,不敢违抗;另外,他也看得出来,常来是一个不错的男人,只是家境不好,父母死得早,读少了书。不过,凭他那聪明的头脑和肯吃苦的干劲,将来说不定能干出一番事业的。
  婚后的每一天早晨,司琪都要亲手为常来做包子。包子上面的记号,变成了一对牵手相伴的小人!
  常来始终没有问她:为什么要做这些印记?到底是为了什么?有什么意义?
  他把这些看作一个谜,看作是司琪对他的爱,深深地埋在心中。因为他知道:她所做的一切,只有一个原因:她爱他!至于是否有某种暂时还不能说出来的理由,只有留给时间去印证了,该揭开谜底的那一天,一定会真相大白的!
  婚后的生活是平平淡淡的,在司琪眼里,她很满足这样的生活,她少女时代的梦想,就是想长大了,嫁个平平凡凡的丈夫,不求高官厚禄,不求名利双收,只求他是真心对自己好,她愿一辈子为他烧饭洗衣,缝缝补补,生儿育女,做个风雨同舟、长相厮守的幸福小女人。
  她知道常来喜欢吃肉包子,每天天不亮她就起床为他做;
  每天晚上,她知道常来喜欢一边摸着她的乳房,一边尽心地向她“交税献粮”,把她侍奉得舒舒服服,“性”福美满。
  有一点她不明白:常来的床上功夫那么好,每回她也配合得很到位,为何结婚一年多,她的肚子还没有动静呢?
  难道是那个魔咒还没有取消?不,不可能。她一直是按照父亲的吩咐去做的,每天都在两个包子上留下印记。
  莫非,是三年前那个冒失的愣小子、养父的儿子廖火宝对她的侵犯造成了伤害?
  不,也不可能。事后她查过书的,书上说男女之间只有发生了真正意义上的性关系才有可能导致怀孕的,而他,那一次只不过是趁她睡熟时将那东西插在了她的尿道口……
  她清楚地记得,那是夏天的一个周五的晚上,天气很热。
  养父去了别的学校监考,晚上不会回来。
  她和弟弟廖火宝就住在对门。在她眼中,她的这个弟弟平时还是非常听话的,有事没事总是姐姐前姐姐后地叫着。别看他只比自己小六个月,可他的个头要比她高出一个头,他长得很结实,肌肉很发达,是学校篮球队的前锋。
  长大懂事以后,他从不让她这个当姐姐的帮他洗内裤,每回换下的其他衣服放在客厅,唯有内裤藏得紧紧的,说什么也不让姐姐洗。起初她不明白到底是为什么,等上到生理卫生课后她才知道,原来男孩子发育成熟之后,晚上会移精,所以有时内裤就会脏。
  有一回,火宝因为要去参加同学的庆生会,洗澡后走得比较急,忘了把内裤藏起来,结果她帮他洗了。洗的时候,她发现在裤裆处,有一团白色的粘粘的东西,仔细闻一下,还有一股特殊的气息,说香味不是香味,说不是香味吧有又一点儿好闻,反正她长这么大,是第一次闻到了一种男孩身上精液的气味。
  后半夜,他从外面回来,发现姐姐洗了他的内裤,悔之晚矣。不过,从此以后,他就不再藏起他的内裤了,而是大大方方地给姐姐洗,因为姐姐已经知道了他的秘密了。
  他也知道,其实他和姐姐司琪,并没有血缘关系,换句话说,他是可以喜欢姐姐的,甚至只要姐姐同意,他还可以娶她做老婆。
  有了这个想法之后,他开始有事没事往姐姐房里跑,更喜欢坐在姐姐的床上,闻着少女闺房内特有的气息和香味。
  夏天的时候,姐姐怕热,中午睡觉不喜欢关房门,他也故意不关自己的房门,好随时看到姐姐的睡姿。
  夜间,去厨房或卫生间的路上,姐姐有时只穿一条小裤衩,戴着胸罩,他偶尔碰见了,面红耳赤,一颗心“砰砰”直跳。
  回房以后,他有一种冲动,想把姐姐抱在怀里,用手抚摸着她身上的每一寸肌肤。然后,他在想象中把姐姐压在身下……
  结果是,第二天早上起来,床上的被单被流出的精液浸湿了一大片。他不知道,姐姐在帮他洗床单时会怎么想,反正他第二天是不好意思和姐姐碰面,上学时要么他先走,要么走在姐姐的后面。但这种尴尬的气氛最多维持一两天,到第三天又恢复正常了。
  那晚,弟弟上夜自习没有回家,司琪在养父的房间里发现了一瓶红葡萄酒,出于好奇,便打开喝了三大口。不一会,她就躺在床上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廖火宝下了晚自习回家,放下书包,先去洗澡。洗完澡后,发现自己忘了拿内裤,便喊姐姐帮忙,结果发现姐姐早睡着了。
  姐姐从来都不喜欢锁上门睡觉,也许她认为在自己家里,只有养父和弟弟,是绝对安全的。
  他只得光着身子推开姐姐的房门找自己的衣服。每次姐姐洗好衣服后,就会放在她的床头的。
  一进房间,他看见了最不该看见的一幕:原来姐姐只穿了一条极小的花边内裤,她肚脐下边和外阴四周,露着黑黑的阴毛。姐姐胸前的那对乳房发育得非常好,像两座小山藏在粉红色的胸罩内,几乎呼之欲出。
  他的下身顿时冲血挺拔,他的头脑开始嗡嗡作响。他一时欲火缠身,丧失了理智,一把扯下姐姐的内裤。由于他不懂,情急之中插进了姐姐的尿道口,痛得姐姐一下子爬了起来……
  他如梦初醒,吓得跌坐在地上,后悔得自己拼命地抽打自己的耳光。接着,他穿好衣服,跪在姐姐面前,求她千万别告诉父亲,不然,他就只有寻死这一条路可走了!
  司琪是一个非常善良的女孩子,经不住眼前这个虽无血缘关系,但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弟弟苦苦的哀求,同意既往不咎,并答应这辈子都会做他的好姐姐,尽可能地帮助他去寻找人生的幸福!她要他将男女之情化为姐弟亲情,好好用功读书,争取考上重点大学。
  廖火宝也不是孬种,果然在八七年考上了北大,毕业后留在了北京工作,成家后经常和她这个姐姐保持着书信来往。
  在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中国的南方城市广州、深圳、东莞等地率先开放,大批内陆省市的劳工大量流入广东,开始了中国历史上有名的打工潮。廖火宝也沉不住气了,便停薪留职,加入下海淘金大军的行列。而在农村,大批的移民建镇,木匠、砖匠等手艺人非常吃香,烂头、麻四等摇身一变,成了建筑包工头,腰包里赚得鼓鼓的。常来凭力气吃饭,经营着一个废旧物资收购站,司琪成了老板娘,坐在柜台前专管收款付款。
  一九九二年四月,结婚快两年的廖司琪总算怀上了!
  常来从司琪嘴里听到这个消息时,高兴得像个孩子似的跳了起来!但医生说,司琪体质较弱,尤其是在怀孕的前三个月要特别小心,防止流产。
  常来只得包揽下废品收购站的全部业务和家务活,要求司琪绝对服从命令,每天卧床休息。没想到一个月过后,再去检查,医生说是葡萄胎,要打掉。
  听到这个消息,常来和司琪抱头痛哭!不过男人总归是男人,哭了一阵,常来擦干了眼泪,笑着对司琪说:
  “老婆,没有关系的,你还年轻呀,听医生的话,不出半年,我们又会有一个可爱的小宝宝的!”
  真如常来说的那样,同年十一月,司琪又怀上了!刚好遇上弟弟廖火宝带着弟媳和女儿从深圳回家探亲,要在家里休息三个月。谁知弟媳不是别人,正是常来的高中同学、曾经的梦中女神——许小燕!


  十
  十二年前的那天晚上,在和常来偷食禁果被爸妈发现之后,许小燕被爸爸反锁在房里三天三夜。
  爸爸丢下话说,要她闭门思过,什么时候想通了就什么时候放她出来。
  在最初的三天里,因为没脸见人,许小燕曾经想到过死!
  结果是,她舍不得常来!她觉得,就算将来不能和常来结为夫妻,只要他好好地活在这个世界上,能够远远地望他一眼,她也就知足了!
  眼下,爸爸肯定是不会再让自己在这所镇中学读书,不会再让自己和常来呆在一起的。
  无论如何,她打定主意,一定要读书,因为只有读书,她才有可能走出这个小镇和小小的依城,去外面的世界见见世面。
  就这样,她同意转学,并答应爸爸不会再和常来来往,只把“常来”这个名字,默默地记在心里:
  她这一生,是无法把常来这个人抹去的,她的少女心扉刚刚开启第一道门时,就已经接纳了他,他是她今生的第一个有过亲密关系的男人!虽然他当时在床上,所有的动作是笨拙的,是多么的不熟练和毫无经验,可正是这些生疏和青涩的记忆,值得永远珍藏!
  在离开常来最初的日子里,她烦躁、不安、失眠,不思茶饭,后来,聪明能干的她找到了一种最好转移注意力的方法:读书。
  在学完功课之余,她大量地阅读课外文学书籍。为了怕自己怀孕,她还找来一些医学书,一点一点地看。没想到“无心插柳柳成荫”,八七年高考她报了江南医学院,顺利地录取了!
  在去省城读书的前一天下午,她曾偷偷地来到常来的屋后,远远地看着常来,并没有惊动他。因为当时常来的身边,已经有一个人取代了她的位置,那个人就是“包子西施”廖司琪。
  那天,阳光很好。常来坐在一把旧的老式藤椅上,手中握一本书。司琪侧着身子,坐在一个小马凳上,把头倒在常来的膝盖上。两个人似乎正在亲密地说着、笑着……院子里静静的,无半点鸡鸣狗叫的声音,阳光照在他们的身上,将影子投射在地上,给人一种宁静、温馨的感觉。虽然她只能看到他们的背影,虽然听不见他们交谈的内容,但这个画面令她非常的激动,她的泪水不由自主地流了出来。那一刻,她的心里是有几分妒忌,但更多的是安慰。因为,毕竟常来——这个昔日曾给她留下无穷美好回忆的男孩,终于不再孤单了!有了廖司琪这样的女孩子陪在常来的身边,她还有什么不放心呢?
  从今以后,她会发奋读书,她要在常来的面前,尽可能展现出她最优秀的一面,她要让他知道:她是他生命里的第一个女孩,并且无论是她的美丽还是她的能力,都是最出色的那一个!只有这样,日后见了面,他才会庆幸当初的选择是正确的,只怪他们有缘无分,不能成为夫妻,只能永远成为最好的朋友!
  大四的时候,她和系里导师的儿子谈恋爱,并确定了关系。
  毕业后,她凭借导师的关系,与男朋友一起分配到北京的一家大型企业职工附属医院。她没有想到的是,导师的儿子并不珍惜她,一边与她同居,一边又与院里的一个护士暗中来往。
  她知道后毅然提出了分手,一气之下离开了北京这个伤心之地,南下广东,先到东莞,后到深圳,最后在千万人中,遇到了中学语文老师廖宏的儿子廖火宝。
  她终于相信,这就是命运!原来她生命里值得托付一生的那个男人,既不是常来,也不是导师的儿子,而是中学老师的儿子、她的校友廖火宝,一个从北大毕业,后下海自己创办公司的高材生!
  见到常来的第一眼,许小燕激动得说不出一句话,她顾不上丈夫廖火宝的猜疑,也不怕廖司琪吃醋,大步流星地跑过去把常来紧紧地搂在胸前,哇哇大哭起来。
  哭完之后,她擦干眼泪,用力地打了常来一拳,十分欣慰地说,“常来姐夫,能以这样的身份再见到你,真好!”
  听了这句话,廖司琪不但没有吃醋,反而感动得流下了热泪。
  是呀,真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看来,上天待人是公平的,学生时代曾在情感上割舍不断的四个人,今天重又聚到了一起,并且成了相亲相爱的一家人。
  有了弟媳许小燕的帮助和饮食营养方面的指导,廖司琪在家顺利地保胎,肚里的孩子在一天天地长大。
  假期过后,弟弟、弟媳回到深圳以后,每天晚上都会打来电话询问司琪的情况,姐弟之间浓浓的关切之情,溢于言表。
  一九九三年十二月八号,廖司琪开始阵痛。送到医院五小时后,产下一子,但因小孩呼吸困难,便紧急接氧气,并放进了暖气箱,送进了急救观察室。真是一阵欢喜一阵忧!
  三天三夜,常来没有离开小孩子一步。他隔着暖箱的玻璃,看见自己的儿子有一双漂亮的大眼睛,长得多像他妈妈司琪啊!
  孩子,你一定要挺过来,爸爸不能没有你啊!
  遗憾的是第四天凌晨二点十八分,孩子恋恋不舍地走了!
  常来忍不住放声大哭。天啊,这到底是为什么啊?医生哪,大慈大悲的观音菩萨呀,你为何不把我的儿子留住啊!他的妈妈吃尽千辛万苦,怀胎十个月,好不容易顺利地把他生下来,老天为何不让他长命百岁呢,为何只让他在这个世界呆了短短的三天,他带给了我们片刻的欢乐,却给我们种下了无穷的痛苦啊!我们祖宗八代为人本份,本性善良,从未干过伤天害理的事情,为何老天却要如此不公平地对待我?……
  同一时间,在产房的司琪听说儿子夭折的消息后,一下子休克过去了。经紧急抢救,才捡回半条命。
  远在深圳的火宝和小燕听到这个不幸的消息,也伤心得哭了。
  出院以后,司琪在月子里眼泪不断。虽然她听人说,坐月子的女人不能哭,不然日后眼睛就会痛的。可是,她就是忍不住啊。
  到底是为什么啊?她又想到了那个包子魔咒!难道这一生,自己根本不可能摆脱它吗?如果真的是这样,就是她连累了常来呀。不行,满月后她要偷偷出门一趟,她要找到传说中的那片坟地,她要尽自己的一切可能,化解这场看不见的灾难。


  十一
  一九五一年,抗美援朝战争爆发。二十一岁的战士廖金参加了那场战争。
  在一次晚上攻战520高地时,全连的人除了他之外,全牺牲了。他也弹尽粮绝,手上只有一把刺刀,他当时也杀红了眼,遇到敌人就杀。
  后来,由于体虚肚饿,他倒在死人堆里睡着了。当他被一场大雨淋醒时,已是第二天早上。他从死人堆里爬起来,由于双脚无力,又被一个朝鲜兵的背包绊倒了。
  当他再次爬起来时,却发现从脚下的背包滚出一团白白的东西,他睁大眼睛一看,原来是两只包子。
  他当时想也没想,捡到手中就往嘴里送。当第二个包子正要吃完的时候,发现包子上面有一个鲜红的嘴唇印记。
  为了活命,他全然不顾,继续吃完包子。
  吃了人家的东西,他心想:不如翻翻他的背包,如果他有什么未了的心愿,也好替他完成。结果,他在背包里面搜到了一张皱巴巴的纸。
  纸上写着歪歪扭扭的中文字,提到了红唇魔咒,并说未打仗之前,他有一个四岁的女儿寄养在中国边境的一个农户家里,上面还写了详细地址。最后,信上写了一句这样的话:
  只要是吃了这两个包子的人,魔咒就会跟上他祖宗三代,只要答应好好地养大他的女儿,魔咒就不会伤害他。只有当她的女儿结婚成家之后,魔咒才会自动解除。
  援朝战争结束后,廖金找到了那个小女孩,取名廖美(纪念抗美援朝那场战争),认作自己的女儿,把她带回江西老家,抚养成人。
  遗憾的是,廖美在婚后二十岁那年,由于难产,大人小孩全部没有救活。
  出于感恩,临终前,廖美向养父透露了一个秘密:为了保证魔咒不会影响到廖金的下一代,一定要记得每天做一些包子,并且每天在其中的两个包子上点上口红的记号,让不相干的人吃了,才会化解灾难。如果有一天,某个人连续七天吃了有口红印的包子还平安无事的话,那这个人就是最后能化解魔咒的人,一定要将他(她)认作儿子(女婿)或是女儿(儿媳)。
  廖金就是廖宏的父亲,廖司琪的爷爷。
  就算没有了那个神秘的包子魔咒,廖宏也是本性善良,心胸宽广,平时乐善好施,成了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之后,他兢兢业业,真正做到为人师表,年年被学校评为先进。
  刚结婚的那一年,在一个寒冷冬天的早晨,廖宏在菜市场的马路边,看到一堆人围着一个被狠心的父母抛弃的女婴,就是没有好心人愿意捡走。为了不让小孩子冻死,他顾不上多想就把她抱回了家,她就是廖司琪。
  善良贤慧的妻子待这个捡来的女儿如同亲生的一样痛爱,只可惜好人不长命,她在生下弟弟火宝的第五年,因患妇科病去世了。当时,廖宏只有三十一岁,坚持没有再娶,因为他不想女儿司琪和儿子火宝生活在“后妈”的阴影之下。
  产后的第二十九天,廖司琪借口回娘家,瞒着丈夫常来,一个人偷偷地来到娘家的祖坟地。
  她先是找到了爷爷廖金的坟,虔诚地磕了三个头,祈求他老人家保佑一家人平平安安,早日添丁添口。然后,她来到姑姑廖美的坟前,扑通一跪,嚎陶大哭。
  姑姑呀,我是你的侄女司琪,求求你救救我吧。那个包子魔咒,究竟要怎样才能解除?我按父亲的教导,找到了我的丈夫常来,我们真心相爱,他是一个好男人,请魔咒一定不要伤害他!还有,我们廖家三代单传,你要保佑我弟弟火宝一家人平安!如果真要在这场魔咒里选一个人作出牺牲的话,那您就选我吧,所有的痛苦和折磨,请施加在我一个人身上吧,我死没有关系,只求您一定要开恩,让我为常家留下血脉,而且要保证我的儿子是一个健健康康的人,他要平平安安,长命百岁!
  这番话一说完,刚刚还是晴空万里,转眼之间天上就乌云密布,大雨倾盆。
  廖司琪被淋得全身透湿,可她的心里却非常的高兴。
  她认为这是姑姑在兑现对她的承诺,从此以后,她的弟弟、弟媳、丈夫常来、还有未来的儿子,都是平安的!能够看到一家人生活得平平安安、和和美美,就算自己会遭遇什么不测,也是快乐的!

一共有 2 条评论
逝者如斯 07-05 07:50 Says:
谢谢刘强关注,你要给我提些修改意见啊,这是初稿
刘强 07-04 22:03 Says:
这篇小说写得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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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者如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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