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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子

散文
时间:2011-12-17 08:10散文来源:本站原创 散文作者: 曾强点击:
        

  1
  穿过多少双鞋子?我已经记不清楚了。
  小时候,多穿母亲衲制的布鞋,麻绳衲得布底儿,黑布帮,绒和,轻便,合脚。就是不耐穿。没多久,不是扯开了鞋帮,就是踢出了脚趾头,要不磨破了鞋底。母亲骂我是费缰绳的驴。
  但鞋总得穿。于是,母亲只好费工费力费时,在煤油灯下一针一线,把辛辛苦苦衲好的牛舔鼻鞋给我穿。这鞋好。鞋底是母亲乞求别人找煤矿替下的胶皮煤溜子做的,硬挺,耐磨。鞋帮呢,和鞋底倒般配,是母亲把数层布内衬,仿佛以前的鞋底儿一样,用麻绳密密实实衲出来,外罩黑布。鞋头呈倒三角,接头隆起,象形牛舔鼻子状,有点后来流行三接头皮鞋的意思。这鞋整个儿硬邦邦,一敲当当响。像我这样调皮捣蛋的灰猴小子,至少能穿两三年。因而,它还有个雅号,叫“踢倒山”。
  山,当然是踢不倒的。这一方面说明鞋子结实,或者是家长希望此鞋足够结实;也隐隐透露出家长对孩子寄予的某种能够征服高山甚至世界的一种殷殷厚望吧。只是,那时根本不理解长辈一片苦心的我,手脚老是不识闲,到处猴害。还穿着“踢倒山”,常乱踢路上的石头。踢得又远,又不顶脚趾头。这是当时男孩们都引以自豪的得劲儿行头,比哪个孩子能尿得高尿得远都似乎气长。不过,也有不足。穿这鞋,登高上天就不行,比如爬崖,上树。太硬,不跟脚,只得脱了上。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新鞋尅脚。鞋帮太硬,如铁,脚后跟上部的脚揽筋,老是尅出血。得衬厚厚的布头,最起码穿半年以后才好些。
  那时候,看见有人穿时髦、潇洒、柔绒而且结实的军用球鞋,或大头棉鞋,真羡慕个死。可我家,姥爷成份是颇上讲究的地主,政审通不过,家里人都没资格当兵,也就甭指望穿什么军鞋了。
  没军鞋照样过。那时候,我穿得母亲缝制的一双双鞋,俨然就像是母亲如影随身,有她辛勤精心呵护着,我的脚并没受过什么委屈。
  
  2
  到了稍微“挺事”些的时候,内陆改革开放已有了思想上的燎原之势,一些敢于摸石头过河的“手把红旗”者,已经开始从中分一杯羹。父亲多病,只能干些轻农活儿,更不是什么开拓性强人。为家庭计,为孩子未来计,母亲只好不辞劳苦到处打工。于是我家也多多少少有了一点活钱。我开始穿买的比较便宜的“懒汉鞋”。条绒或灯芯绒布,松紧口,白塑料底儿,活儿做得周正,漂亮,显现出可靠的地道的国营“范儿”。人靠衣装马靠鞍装。穿上它,谁都感觉文气儒雅,又似乎融进了一些些国家的责任或者神圣气质。大约是沾了这鞋的福泽,高中时心有旁骛不怎么好好学习功课的我,竟然应届就考住了学校,顺利脱去了农皮。这在当时,是全家族引以自豪的喜事。由于哥哥姐姐都陆续考了学,我的考中,不过是锦上添花。但对我个人而言,那就意味着,人生从此有了比较明朗可靠的,前途。
  读中专的时候,社会上流行灰蓝色中山装,配黑色懒汉鞋。这是一种引领时尚的怀旧标致,涌动着反腐求新而又眷恋毛泽东时代的复杂而矛盾的社会思潮。但所有的流行,犹如流行感冒,一两年也就烟消云散了。随后,倒是气派而结实的皮鞋或伪皮鞋(包括各种假冒伪劣的人造革鞋),随着改革开放,“西风渐入”,开始大量充斥市场。于是,我的鞋也就开始进入了皮鞋时代。
  记忆很深的一双皮鞋,是结婚前妻子给买的那双。棕色,真皮,名牌(可惜忘了具体牌子),花了一百五十多元(那时,我在企业挣所谓的大工资,也不过三百多元,妻子在行政单位也就一百来块),这是我有生以来最“豪华”的一次。从小穷到骨头的我,哪有这样的胆魄。因而我,老也不舍得多穿。我跟了这双鞋,风风光光足有五六年。
  有了光耀我门面的妻子,以后的鞋,基本就是她给我具体安排了。直到如今。近二十年,我走过很多很长的路,爬过很多很高的山,皮鞋穿了多少,我真的记不清楚。
  
  3
  但还有一双鞋,近几年让我铭刻在心。
  这是一双什么样的鞋子呢?其实它跟最普通式样的皮鞋没什么两样,帮是帮,底是底的,既不是流行过的松糕鞋老板鞋休闲鞋之类,也不是蛇皮鳄鱼皮狮子皮质地;颜色呢,也不是红色棕色栗色或白色;它的品牌呢,名不见经传。它就是一双混迹于任何普通百姓鞋堆儿都难以区分谁和谁的黑色牛皮鞋。
  这是一双照片上的鞋子。是一位有心市民抓拍的猛然才发现的鞋子。
  看得出,这双鞋走过很多的路,鞋跟都严重偏磨;也看得出,这双鞋子有多少次不分白天黑夜地奔走于风雨泥泞之中,因而,它污渍斑斑。还看得出,它肯定还丝毫不讲究地踯躅或行进于残砖乱石当中,鞋头和鞋帮都严重翻毛。
  这双鞋,原本应该瓦光锃亮跟着他,气气派派地出入高档宴会厅、宾馆、酒店、会议室,或者行走在铺着厚厚红地毯的讲堂,听掌声,闻香味,看豪华,但怎么也没想到,跟了他,这双鞋竟然到的是这样些地方!这双鞋,最起码也应该具有圮上老人黄石公那样的的派头,不能说颐指气使吧,起码也指使哪个,都应该是俯首帖耳,心甘情愿,该拾则拾,该拣则拣,甚至肯定会有人去捧,谁知它竟然混同于草莽,不知轻重,自甘沦落。这样一双鞋,要是别的普通市民,也许早扔了十八回了,即使拣破烂的也未必要拾,可奇怪的是,他,竟然和它还不离不弃。
  如果说,这双鞋,普通打工一族穿了,也就罢了,本来它就是为他的辛劳奔波的主人忠心服务的,适得其所。但因为恰巧是被他所穿,被一位市长所穿,而且穿成那样,就变得极不普通,让人不由得心潮难平,不由得感动万分。这在越来越冷漠越来越怀疑越来越稀缺的环境中,这双鞋,是何等的难得,又何等的珍贵!
  但我知道,正因为,是他,穿了这样一双破旧不堪的鞋子,才使我所在的城市,一天比一天平坦,一天比一天干净,一天比一天安全,一天比一天靓丽,也使我自己的鞋,整天一尘不染,行走舒适,从而心情愉悦,甚至忍不住要边走边唱。
  这是多么值得记忆的一双鞋!
  这是应该送城市博物馆的一件珍品!

                         (散文编辑:散文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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