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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梦月

时间:2009-11-06 19:02散文来源:本站原创 散文作者: 木言点击:
        

  这里的秋雨,确像张爱玲笔下的蛛丝,织成了一片轻柔的网,网住了整个秋的校园。朦胧的烟雨,尽现一派秋的韵致。雨脚在校园里跳跃,不知将会打落多少寂寞秋叶;雨,滴在我窗前的栏杆上,敲打出一曲天堂的乐音。可是,过不了多久,就听不见她的响动了,只嗅得泥土的腥味。待我放学时,天,就基本上晴了。只见一轮圆月坠在遥远的天边,月,很圆,却惨淡得没有一丝光泽,像一片薄纸,被谁贴在了那里。
  
  我喜欢在这种情境中漫步校园的小径,没曾想到就是如此走过了高三。可有些故事,还遗落在那些小径上,无意中被新春的花草拾起,重新演绎出遥远的往事

 

  1
  一天下午,我独自坐在教室里看《文化苦旅》。教室内很静,可以清晰地听见从远处走廊里传来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接着,一个颇有几分帅气的男生出现在我的窗口。他敲开窗子,问道:“你是刘月皓?”我有些愕然,我不曾认识他,只好点点头。可还没等我回过神,他已经把一封信扔到我的课桌上了,并在转身的同时撂下一句狠狠的话,“这是一个女生让我送给你的!”
  我怀着几分疑虑,几许惶恐,慢慢打开信。有两页,是用卡通信纸写的。大体内容是读过我写的几篇散文,觉得很钦佩,想和我做个普通的朋友。最后的署名是“林夕”。字迹娟秀,秀气中又隐约着几分理性。
  看过了信,我有些惊慌失措,幸好周围没有同学。我想象着这个叫“林夕”的女孩的模样。她真怪,说想做个朋友,却没说她是哪个班的。
  晚自习课间,我把这件事告诉了好友李天宇。他显得十分得意:“你小子八成是要有艳福了!”我装作不高兴他说这种话,但同时心中也有一种莫名的窃喜。就在这时,下午那个送信的男生又趴到了我的窗子上。
  “喂!你想好了吗?”他语气中带着几分怨愤,眼睛也似乎发出一种威慑的光。
  “我?我还没想。”我躲开他焦灼的目光
  “你快点想!我下节课来拿你的回信!”他说完便扬长而去了。
  “他是阮韵伟,这个人我知道,他的女朋友就是林夕,那封信就是他女朋友写给你的。”天宇说道。
  “什么?这不太可能吧,那我怎么办呢?”
  “很简单啊,哈哈,你告诉她做朋友就做朋友呗!反正她老公也不是不知道!”天宇得意得扬起了眉毛。可我只觉得那个“老公”很刺耳。
  “嗯,那你帮我回信吧!”
  “我?你别开玩笑了!人家写信找你又不是找我!再说了,你那么好的文笔,难道连一封回信也写不好吗?”
  “那好吧,你不帮我就算了!我自己写!”我故作生气状,他却早摸透了我的心思,竟然回座位坐下不睬我了!好你个天宇,我非写好还不可呢!
  刚好下节课我已写完了作业,就开始回信,却苦于没有信纸,刚才也忘了向天宇借几张,只好找了一个普通的笔记本写了起来。斟酌字句,颇为费神。最后写道:千金易得,知音难觅;若有缘分,相识何妨!我将这页纸撕下来,简单对折。还剩不少时间,就随手翻了本杂志,竟又忘了把信传给天宇,让他修改一下。他可是有一大推信纸,一大推情书,和一大群女朋友的人。
  果然,刚一下课,那个男生就跑过来了。我把信递给他,没有说话。他用大拇指和食指捏过信,问道:“写好了?”
  “好了!”我说道。他于是把信抛进口袋,慢悠悠地走了。
  
  2
  第二天上午,我又收到了林夕的信,是一个女生送来的,自称是她的同桌。我忘了问她的名字,因为在想另一件事,为什么送信的不是阮韵伟?我展开信,依然是娟秀的字迹,匀称的笔画。她约我周日下午在校韵源图书馆见,信号为两人都拿一本刊有我的一篇散文的《文选》。为什么我也要去拿《文选》呢?她应该早就认识我了,只要她去拿,我就能认出她了。我想。
  明天就是周末,我郑重其事地问天宇该怎么办,我要不要去?他却笑道:“去就去呗!多一个朋友有啥不好,何况还是红颜知己呢!”这几天他总是拿我开玩笑的。
  周日下午,我洗了澡,换好衣服,并习惯性地带着一本读书笔记和一支自来水笔,就去图书馆了。这样的装备是在我们高中里最普遍的了。我看了看表,还有八分钟,图书馆里的人不多,我也并没有发现一个拿着《文选》的女孩。于是我去书架上把它取下来,在一个靠窗的位子上坐下。由于这本书我早已读过,而且现在也没有一点读书的兴致,就无聊地看着来往的人。其实现在很少有人有读书的兴致了,似乎每个人都是作家,却没有读者。大约一刻钟吧,我看见一个女孩像是从一幅画里飘了下来,接着款款地移近。她穿一件黑色外套和一条深蓝牛仔裤;面目也逐渐清晰了,双目明澈,薄唇微扬,保持着一个似有若无的弧度,一头披肩秀发的左前方又束了一绺头发。就是她了,我在心里默想。果然,她将图书馆里的人看了看,却不去拿《文选》,而是径直走到我身前。
  “你是刘月皓?”她问道。
  我嗅到了她的发散出的淡淡的芳香,心里便像敲响了密锣,双脸也好似在向外冒火。只机械地点了点头,又补充了一句:“嗯,你是——”
  “我就是林夕啊!”她或许看出了我的窘迫,一边说着,一边抓过我手中的《文选》,坐到对面去了。她转身的一瞬,一缕青丝划过我的脸。
  “这是你的散文?”她翻开那一页,问道,“我读了好几遍了,真好!”她说完便又去读那篇散文了。
  我不知该说些什么,又不想就这样沉默下去,只好问道:“为什么呢?”在与人聊天时,如果我觉得无话可说,就总会问“为什么”。
  她抬头看了看我,拢了拢前额的发,笑道:“语言优美感情也蛮丰富的;还有,我不知道我的感觉对不对,我总感觉你的文字中有一种孤独味道;不过我也说不清楚,就是感觉很好嘛!”她放下书,见我疑惑的表情,又接着说:“哎呀,喜欢不需要理由,不喜欢才需要理由!”
  然而,我的疑惑是因为我大感诧异,她何以觉察到我的孤独呢?虽然我的确一直是孤独的,但我还从未发现一个可以觉察到我的文字中的孤独的人,况且她是第一次见我。于是我随口笑言:“孤独?我有什么好孤独的啊?”
  她却不以为然,“文人难免孤独。”她拿过我的读书笔记翻了翻,然后问道:“你平常就只喜欢写写东西,不喜欢什么体育运动吗?”
  “体育?”我躲开她的目光,“哦,我也很喜欢的,只是我不擅长。”
  “那你喜欢篮球吗?”她大有打破沙锅纹到底之势。
  “喜欢啊!而且还很崇拜那些篮球打得很棒的人,可是我自己打得不上路!”
  “这也难怪,你的手拿书拿笔拿得多了,球自然打得不好……”
  “不一定吧,我觉得我的乒乓球打得还行!”我打断她的话,已没有了先前的紧张。是的,在所有的球类中,我打得最好的就是乒乓球,可那是五年前的事了,那时我在南方的一个城市。现在已近五年了,我几乎没再碰过它。不过还好了,不像中国足球,一直踢着,却一直踢不出什么光彩。我收回思绪,问道:“在中国古代的文人中,你最喜欢哪个?”我故意将话题转移到文学上,这样,我可能有比较多一点的话。
  她并没有直接回答我,而是将脸转向窗外。我顺着她的目光望去,窗外是一片荷花池,几朵莲花秋风中瑟瑟发抖,摇摇欲坠。“留得残荷听雨声。”她随口吟道。
  “李商隐,你最喜欢他?”
  “嗯,我觉得他的诗迷濛幽幻,像……像秋雨编织成的世界,给人一种很美妙的享受。”她的眼睛顿时像溢波的秋水。
  “那么你不喜欢李清照?”我习惯性地问道。因为我固执地认为,只要略懂中国古代文学的人,就不会用平常的眼光看待易安居士!他们会对她有一种难以割舍的情结。
  “不,谁说我不喜欢她呢?可我对她不只是喜欢……好了,不说我了,你喜欢谁啊?”
  我突然觉察到她的淡淡的忧伤,她为什么对李清照如此敏感?可是我又不便追问,只好先回答她:“柳永。他对当时的……妓女……抱有真挚的感情,宋仁宗的一句‘且去填词’断了他的仕途,却让他成了北宋著名的专业大词人,他在当时是个真正把女人当作人的人!”他没有在意我说“妓女”一词时的迟疑,反而对我越加激动的语调投来赞许的目光。柳永吗,其实我觉得他挺幸运的,整天有那么多美女才女相伴,据说去世的时候,送葬者如云集,皆为当时烟柳之人。我要是可以回到古代,一定也去南宋,呵呵,至少不像现在这么寂寥。
  “喂!你们两个在图书馆别那么大声讲话!”我们聊得正开心,一位图书管理员却向我们说道。林夕突然捂住了嘴,对我诡谲地一笑。我看了看四周,有不少同学正用余光瞥着我们,这异样的光芒,使我们似乎成了刑场上的罪人,暴露于众目睽睽之下,甚至没有丝毫的颜面去面对太阳
  “我们到外面走走?”我急于躲避这种另人恐惧和窒息的氛围。
  
  3
  我们在校园的小径上走着,秋意与刚才的目光相比显得逊色许多,它是没有多少杀伤力的,至少草坛依然是绿意融融。有很多同学在篮球场“厮杀”,不时可见一只篮球在半空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然后准确地坠入球篮,几乎与此同时,响起了一片喝彩声。
  “我们到假山旁的草坪上坐坐。”
  她没有直接回答我,只是默默地跟在我身后,走到了草坪上。我先俯身坐下去,接着索性躺下看天,几群小绵羊在蓝天上游荡,惟独听不见“咩咩”的叫声。她默不作声,坐在离我不远处的草地上。
  “给我送信的那个男生是你的男朋友吧?”我终于按捺不住疑惑的心,因为我知道她的忧伤一定与他有关。
  她不看我,只是“嗯”了一声,表示肯定的回答。
  “那你为什么今天下午不和他在一起,反而和我在这儿无聊地聊天?”两个人根本就是不熟,自寻烦恼地找些话题,正是无聊的聊天。
  她还是不说话,并且慢慢低下头,用一节木棍在草地上乱画着。我突然意识到我的问题的可恶,为什么我会问这样使她不高兴的问题呢?我最怕的事情之一就是朋友不高兴了,显然,此刻我已经把她当作我的朋友了。
  我坐起来,慢慢挪到她身边,说道:“对不起,我不该问你这个问题。”
  “不关你的事,你不用责怪自己。”她淡淡地说道,依然不抬头看我。我觉得很尴尬,全身都好似不大对劲,手也不知道往哪里放才好,只是无意识地挠着头。
  过了一小会儿,她突然站起来,“对不起,我还有事,先回去了!”我看见了她红红的眼。她走向宿舍,始终没有回头。看着她远去的背影,我的心中注满了自责。
  风越来越大,过了很久,我慢慢走回教室。
  天宇马上嬉皮笑脸地跑过来,“今天下午玩得很爽吧?”
  我看了他一眼,并没有说话,他却调侃似的说道:“你别用这种眼神看我!你小子别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你下午是不是……”他见我仍不搭理他,才换了语调,“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我也不太清楚,我提起了阮韵伟,她就哭着走了。”
  “你傻啊!他们之间早就完了,就在几天前!”
  “什么?完了?”我知道天宇的“完了”就是“分手”了。“我怎么不知道呢?”
  “你?你知道什么?!就知道每天死抱着书!”他像打量一个陌生人似的看着我。
  我回了座位,脑子里全是林夕的影子。突然,徐瑞递给我一张小纸条:今天下午和谁在假山旁的草地上卿卿我我呢?那女孩蛮标致哦!
  徐瑞是坐在我前面的一个很开朗的女生,开朗之处是她的男朋友可以和天宇的女朋友组成男女足球队。我看过纸条,一番苦笑,然后在纸条上接着写道:一个朋友。她却很快递回纸条:女朋友吧?我直接问道:“男女同学聊聊天就成了男女朋友吗?只有男女朋友才能聊天吗!?”她听后“嗤”地一笑:“你少装蒜!傻瓜才会认为你们只是朋友!”我把纸条扔了,我百口莫辩,只能不置可否。我实在想不明白,为什么男女同学就不能正常交往?为什么正常的交往总在他人的眼中变形?
  
  4
  在紧张的学习中,时间总是过得很快,转眼又是周六了。其实也就是六天,我却觉得已经好久没有见到林夕了。我有一种很强烈的直觉,今晚会见到她!可是,时间证明了直觉的错误,我只是在第二节课间收到了她的一张纸条,是她的同桌送来的。纸条很短:对不起,上周末我心情不大好,不过现在好多了,明天下午能见你吗?
  直觉这东西,原来就像彩票一样不可以信。
  我拿着纸条的手像我的心一样地颤抖着,于是怀着激动的心情很快给她回了信:好啊!只要你高兴就好!我们下午三点还在假山旁的草坪上见!写完后,我署名单字“月”,写的时候虽然迟疑不决,但最终还是没有改。我请求徐瑞把纸条送给林夕,她在16班,在我们楼上,三楼。徐瑞却好似得了一个绝好的机会,将我狠狠奚落一番,“还说只是朋友!我看根本就是口是心非!……”
  周日下午我去的时候她已经到了,依然是秀发披肩。我们沿着校园的小径漫步,边走边聊。路旁是一排垂柳,已经被秋风吹得隐隐泛黄、绵绵无力,恐怕几阵秋霜过后,她们就彻底香消玉殒了。
  我极力回避一些可能使她伤感的话题,就随口问:“送纸条给我的那个女孩是你的同桌?”
  “是啊,她叫柳月如,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们在一起无话不谈。”
  “好,很好!有几个知心朋友是不错的!”
  “你什么意思?难道你没有朋友吗?”她将头发向后一顺,疑惑地望着我。
  “有啊!我当然也有朋友,至少有一个!他叫李天宇,你不认识吧?”
  “嗯……我也想问你一个问题……”
  “说吧!不用吞吞吐吐的。”
  “说实话,我真的觉得你很孤独冷漠,好像拒人于千里之外,为什么呢?”
  我真的没有想到她会提到这个让我敏感而且伤感的话题,但我看她兴致正浓,又不想让她扫兴,只好说道:“我的孤独其实源于我的孤单,我的父母,他们一直在南方工作,自我十二岁之后,就一个人生活了;我每次回家,都要面对那个好久都没有人住的所谓的家。这让我对家有了恐惧感,我甚至宁愿每天都忙着上课,永远别放假!”
  “对不起……”她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问题的不好,突然停下脚步说道。我叹了口气,说道:“没什么,我都习惯了!”
  我们继续往前走。
  为什么?为什么我要在她面前暴露自己脆弱的一面呢!
  原来我一直把自己的孤独脆弱深深地埋藏于内心深处,而我的独立与坚强都是外饰给别人看的。现在却有一个女孩,她一眼就洞悉了我的内心,着实让我猝不及防。我像一条暴晒于阳光下的蚯蚓,急着寻找一片可以救命的阴影。于是赶忙问道:“那么你呢?你爸妈对你很好吧?”
  “是啊!他们对我很好的,差不多每星期都要来看我,每次都要带上大包小包的东西。”我看见她脸上酝酿着幸福的笑,却又即刻凝固了,“但他们每次都会每完没了地唠叨,有时我实在觉得烦!”
  “他们的唠叨正是因为他们在乎你、惦记你,你要是很长时间听不到这种唠叨,还会不习惯呢!”
  “你怎么突然变老了。”她用一种陌生的眼光看着我,“跟我爸似的!”我拨开挡在眼前的柳条,说道:“其实有时我也真觉得自己很老,因为人在孤独中可以思考很多事,而思考可以使人变老。”
  “吆……又成哲学家啦……”她越加高兴了,笑得捂住了嘴,然后又一本正经地说道:“对了,你平常读很多书吧?”
  “书?”她怎么突然问起了书?
  “喂!你恐龙啊!反应这么慢!”
  “啊!恐龙反应很慢吗?”
  “行了!我在问——你平常——读些什么书?”
  “很多啊,最近在读余秋雨的《文化苦旅》。”
  “你平常有那么多时间读吗?我觉得学习时间已经很紧张了。”
  “不,时间还是不少的,只要一有个三五分钟就能想到读点东西,你在一天中还是能读不少东西的。”我见她似傻非傻地望着我,又补充了一句,“其实你只要把读书当成一种生存习惯,就总会有时间读书的。”
  这一遭她似乎彻底楞了,嘴张成了一个“O”形。过了一会儿,才若有所悟道:“看来我每天都把那些宝贵的三五分钟浪费掉了。”
  “那你现在想不想读点书,我还有很多。”我顺水推舟。
  “嗯……你有些什么书呢?”
  “我教室里就有余秋雨的《文化苦旅》《山居笔记》《千年一叹》,贾平凹的《商州》《浮躁》《怀念狼》,嗯……还有张爱玲的一部小说集,哦……宿舍里还有不少呢!你想先读哪一本?”她听后非常惊讶,我竟在那些“三五分钟”里读了那么多的书!
  “我早就听说《文化苦旅》这本书了,不过只是读过里面的《废墟》,你先把它拿给我看看吧!”
  “行。”我很爽快地说,不在乎我也正读这本书,因为我是在读第三遍。她却说道:“你刚才不是说你也在读吗?还是你先读吧!等你读完了我再拿去慢慢看。”
  “不用!我已经读第三遍了,你尽管拿去看好了。”
  “啊!——”她大惊道,“你竟能把它连看三遍!听说那是一本文化散文集,有些地方很难读懂的,有时间还不如翻翻校园言情小说呢!我一夜就能读完一大本!”
  “不,我觉得那本书很有意思,很值得一读;而那些言情小说,好像都太陈式化了,又没有什么思想;我认为读没有思想的书是在浪费生命!”
  她好像突然生气了,眼睛里蓄满了不悦,“言情小说怎么不好了?是你没读过吧!你要是认真读一本,肯定会被其中的情感打动的!”
  “好,好……可能我真的没读。”我急忙说道,我害怕她不高兴,但我的话对她而言,却是欲盖弥彰。
  “你什么意思啊?你本来就没读嘛!”
  我不再说话,也不去看她的脸。我们只是肩并肩地向前走着。我没想到她会这么容易生气。正好走到了离我教室不远的地方,我才问道:“我现在就把书拿给你?”
  “不用了,等晚上我自己去拿!
  “那……你现在要回去了?”
  “嗯。”她边说边把双手发放进口袋里。
  我突然又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只是呆滞地望着她,“那晚上再见吧。”她转身离去,身影消失在走廊的尽头……                          (散文编辑:可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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