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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异小说:生到死,爱的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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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9-06 20:16散文来源:本站原创 散文作者: 断桥黄昏点击:
        

[导读]当我的意识又慢慢地变得清晰时,我看见我跟阿忠已经移至深夜无人的落英路上旋转。星子也出来了。月亮是银色的。路上落满了树叶,踩上去簌簌地响着。那正是我们第一次遇见的地方。 我不知究竟是阿忠变回了人。还是我已变成了鬼。

  (一)  
  八月上午的阳光很刺眼。我穿一件麻质长衫,一条白底大蓝花长裙,着布鞋。从热闹的繁文路一直走到冷清的落英路。神情木然。心失所忖。而眼光,大抵依然很水灵吧!
  
  彦就说,他不喜欢水一般的女孩子。连做梦都有被淹没的危机。我瞅住他。他是我的稻草。我不想放手。十八岁,他可不是这样对我说的。他说你真清新,雅致。我不理他。商场中的男人,若太英俊,便不会塌实。不是我要靠的男人。可他开一张平治满世界追我。捧一抱玫瑰在教室门口大叫我的名字。我怕窘。于是跑出来跟他走掉。我大学没毕业便跟了他。这段绯闻人尽皆知。我无法继续心安理得地上我的课,在一些女生惊羡的目光里,让他牵了我的手,绝尘而去!五年过去了,可彦没说要娶我。我也不撒赖一定要嫁他。五年的过分依赖已让我不是一个完整的人。我以为连生命都已跟他牢牢栓在一起。
  
  可晨起,彦已不见。关于他的一切东西都找不到。包括口杯和牙刷。我以为一切都是在做梦。可是桌上留了一张三十万的支票和几句留言:“乔青,我很累。也不知怎么对你开口。所以,我走了。带走了我的一切。这样你的痛苦就会小些。”到此时,我才发现,彦其实很吝啬。他离开,都不愿多留几个字给我。而三十万,就能补回我的青春和似锦前程吗?我茫然所失,发现除了彦的名字,我竟对他一无所知。连到哪儿找他都不知道。
  
  我拈起支票。吹落在墙角。我还要钱干什么。
  
  一辆巨大的货车按着喇叭朝我狂叫而来。我抬头,阳光照旧很刺眼。我用手指遮住眼睛,心里狂乱地想:我他妈的连死都不怕,我还怕什么阳光!可一个男人奔来撞开了我。在我们都倒下去的瞬间,我瞥见他一双近视眼镜下清癯的眼神,和瘦削的面容。红色腥湿的液体飞溅出来,在他的蓝白布格子衬衫,和我的白底蓝花布裙上浸开来……
  
  
  (二)
  
  醒来,我躺在医院的病床上。我的右腿缠着石膏绷带。左手臂上插着输液管。床头的诊断上显示:姓名不详。女。右腿粉碎性骨折。
  
  彦,他只要我的一点温柔。我却想给他我的全部。可最终,我只给了他我的一条腿。我痛苦地闭上眼睛。彦,你到底要我怎样!十八岁,我将学业,家人都丢弃,不顾一切地跟了你。可现在,你叫我一个人怎么活?
  
  可是,门开了一条缝。一个男孩子冲我微笑,他一双近视眼镜下的目光清矍,面容瘦削苍白,但笑容温暖。他说上天要他来照顾我。我忽然觉得身体又有了依靠的支点。颓然倒塌。迷糊中,又有人奔过来给我打止痛针。而那男孩子,却似已不见。
  
  他时隐时现。在我需要的时候,又会及时出现。他说要命,高速公路上的肇事者跑起来真比天上飞还快。小乔你真可怜。我说我有钱,反正找到他也没用,他又不能陪我一条腿。心里在想,三十万,足够治我一条腿。他就用手模我的头,眼光里满是怜惜。
  
  终于,我好转出院。走时腿上还缠着石膏绷带。医生说我需要长时间修养。
  
  彦的支票发挥了作用。我先用它付了那笔不小的医药费。然后,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可以衣食无忧。只要我愿意。
  
  (三)
  
  那套彦留给我的大房子里,那个面容苍白,但笑容温暖的男孩子给我煲汤,洗衣。扶我在房间里跳来跳去。我问他你叫什么名字?他笑笑说,你只叫我阿忠可好?我说好。便不再问。
  
  反正我生命里最重要的人也只知其名而已。阿忠好。他只是上天派来照顾我的人。
  
  整整三个月,家里的窗帘不曾拉开过。除了我房间的那款白布碎花拽地长帘。阿忠说我需要阳光和新鲜空气。他说这话的口气似乎他并不需要一般。我在他的精心照顾下,面容渐渐滋润起来。红润而健康。
  
  十一月初,阿忠买了一副拐杖给我。我自己撑了它,在一百五十坪的房间里点走如飞。阿忠笑,小乔你已不需要我。他依然唇色,面容苍白,但笑容温暖。我丢下拐杖,伸出双手。阿忠奔过来握住了它。我们开始相拥,接吻。他连唇都很凉。我想这阵子阿忠可忙坏了。等我好了,可要好好回报他。我已死过一次,现在是再生。就算是专为阿忠的再生也不为重。
  
  我们开始在空气清新的早晨和傍晚出去散一会儿步。我慢慢地走在阿忠的身边。世界的颜色似乎不一样。我想我一定要快快好起来,然后找个工作,先让自己活得象个正常人。再好好地去爱阿忠。如果他愿意,就给他生两个孩子,一个男孩,一个女孩。然后在我们自己买的房子里,终老一生
  
  (四)
  
  我好了。双腿依然垂直漂亮,不跛,不颠。我已经一个人练习过好多次,快步行走而无任何不适。甚至做个长跑健将,也无任何不适。我想。
  
  我打开屋里的所有窗帘。用手帕将头发扎起来。四处抹尘打扫,尽管阿忠已将他们弄得很干净。然后洗菜,煲汤,加点大枣和黄芪。阿忠太苍白,一定没人疼。我想他需要多晒太阳,和摄取营养。
  
  可太阳很好的时候,阿忠总是不出现。他说他要工作。养活他爱的女人
  
  我已经很久不曾动用过彦留下的钱。我不爱装扮,从不买昂贵的化妆品,吃的也不多,几乎不用钱。但我不想这样生活。我要工作,要自己赚钱,变得独立。然后我才能健康地去爱阿忠——原来爱情就是这样。不是为一个人去死,而是为一个人去活。并却活得很好。
  
  我突然想起来,站在屋里不动。阿忠阿忠地大叫,笑容凝固,眼泪逼出。从早上到傍晚,阿忠都不曾出现。我想起三个月前从我生命里消失的彦,可对阿忠,我连他的名字都还不知道。我害怕得大哭起来。这时阿忠就进来了,手里提着双新布鞋。他冲我咧嘴想笑,见我正哭得伤心,于是嘴角顿住,提着新鞋的手停在半空中。
  
  我朝阿忠冲过去,伏在他的胸前,鼻涕眼泪揩了他一身。我说阿忠我以为你已走掉。阿忠抱紧了我。他说怎会我永不离开你。
  
  刚被我挂起的窗帘又垂下。
  
  没有任何造作的前戏和伎俩。我们只是深刻地想要融入到对方的身体里去——而我,甚至渴求能回到他肋骨的原位。
  
  (五)
  
  我很快找到工作,在一个婚纱店做模特。收入不菲。摄影师老林说我着婚纱就算不化装也气质高雅,倾城脱俗,又惊艳夺人。我心里想,阿忠又不在。怎会?
  
  我做梦都想挽着阿忠完成这件绝世的杰作。可阿忠不肯。他说不急,我们来日方长。­
  
  就这样,我们白天忙自己的事。晚上,便聚在彦留给我的大房子里。做饭,洗漱,然后看书,看电视,上床睡觉。阿忠起得太早,又吃得很少。我不满,他便会多装一碗。我们做爱,即不矫情,也不造作。同彦在一起的所有伎俩、甚至迎合都丢到一边。我们自然而然地相爱,然后自然而然地作爱、喘息,从激情的顶端渐渐平息。
  
  天气渐渐变冷。阿忠的唇、脸依旧很苍白,手脚冰凉。我捂着他的手,轻声地问:阿忠,你到底叫什么名字?你的家在哪里?告诉我。我要做你的妻子。为你生孩子、洗衣服、煮饭,做你曾经为我做过的一切。
  
  可阿忠推开了我。神情忧郁。他说我没有家,我是个流浪汉。那日见你一袭布裙,眼神茫然,心里很痛。便招惹了你。
  
  我心里一酸。便贴紧了他。我说不要紧,阿忠,有我的地方就是你的家。
  
  元旦前夕,店里临时进了一批新款婚纱,为了赶上第二天的广告推出,留下来试装拍照。不觉天色已暗。看着镜中眉黛含笑、披纱绝貌的女人,心里怅然若失。忽生一计。于是要老林配合我演戏。我打电话给阿忠。要他来接我。阿忠及时赶到。在我设计将一套男装弄到他身上的过程中,老林的闪光灯闪过不停。
  
  
  (六)
  
  相片上那个披婚纱的绝色女子一个人笑得满脸幸福。阿忠却凭空消失不见。老林大惊失色,连呼世间无奇不有。
  
  我不语。想着阿忠,想着几个月前的那场车祸,飞溅的鲜血,家里紧闭的窗帘,阿忠苍白的脸,冰冷的唇。我甚至来不及换掉身上的婚纱,疯一般地朝外奔去。着一件单薄的衣,奔在冬日里熙攘喧哗的大街上。
  
  
  
  我到我曾住过的医院查询,医院的记载上显示:耿阿忠,男,26岁,本市人氏。因车祸于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一日上午十点四十五分送入医院的途中,停止呼吸。检查死亡。尸体停放二十四小时后,被其家人领走。
  
  我又一次茫然失措。头脑空白。
  
  哦,阿忠,那个只因对我一时的动心,而将自己送入滚动着的车轮中。又因对我的放不下而努力拼凑着人们视野里的图象,却忽略了无法拼成的影子;长久的岁月里,更因对我的爱而迟迟不肯离去的阿忠。那个讨厌光亮,却因我的不满努力咽下食物的阿忠……
  
  
  我的眼泪流下来。
  
  阿忠,我以为我正拿从来没有过的激情爱情面对你,你却早已为我付出了一切。一路上我都在想:阿忠,我能为你做什么?你又会需要我为你做些什么?
  
  
  (七)
  
  我将家里所有的窗帘都换成黑暗的红色。并在天色渐黑的时候放下它。
  在这场专为我和阿忠准备的晚宴上,我点燃了一只红烛,碟盘里放着一曲经典的老歌,暗红的桌布上只有两个装红酒的大瓶子,两只高脚的大杯子……
  
  今天我不煮饭。也不备菜。这场阿忠一个人的盛宴,却是两个人的舞台。我用扎头发的手帕扎紧手腕的切口,一件宽袖的毛衣盖住它。头有些昏,心有些慌,我起身为自己化了一杯浓糖水。我还不能倒下去。
  
  没有向我道别,我知道我的阿忠一定会回来。
  
  我这样想着。
  
  月亮出来的时候,阿忠已回家。我注意到最近他回来的越来越晚,脸也越来越苍白,身体单薄的像一页纸。仿佛稍不小心就会从我眼前蒸发掉。我心里痛。并清醒着。那个爱我的阿忠。那个我爱的阿忠。
  
  我起身为阿忠盛一大杯红红的——那是我的血。哐啷!我们碰杯。我也啜一小口那腥热的液体。
  
  我要与我的阿忠同甘苦。人之将走,还有什么东西是不能咽下去的!
  
  阿忠贪婪如饮甘露。三大杯下去,红烛的辉映下,阿忠的脸已带一抹飞红,唇光鲜红亮。他问我:小乔,这是什么东西?我答:一种叫血玛瑙的红酒。然后,将手盖在他唇上。不许他说话。
  
  《梁祝》响起的时候,我们相拥起舞。旋转踏歌。
  
  我摸索着解开缠手的手帕,让它散落在屋中。我感到我的头越来越眩晕,心跳越来越虚弱。我无力地靠在阿忠身上,耳语:“阿忠,带我走!耿阿忠,既然你不能带我回家,那你就带我离开吧!”
  
  ……
  
  当我的意识又慢慢地变得清晰时,我看见我跟阿忠已经移至深夜无人的落英路上旋转。星子也出来了。月亮是银色的。路上落满了树叶,踩上去簌簌地响着。那正是我们第一次遇见的地方。
  
  我不知究竟是阿忠变回了人。还是我已变成了鬼。
  
  我不管。反正这些都已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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