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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限制不合理的职务特权

散文
时间:2010-11-13 22:11散文来源:本站原创 散文作者: 空中飞点击:
        

【编者按】:“在反腐败斗争中我们要在战略上实行“三个转向”,即由被动防御为主转向主动进攻为主,由权力反腐为主转向制度反腐为主,由事后监督为主转向事前监督为主。”,分析得透彻,有深度。

  
 【散文在线·时评】报道:甘肃陇南市政协原副主席任登宏因涉嫌受贿140万元和130余万元巨额财产以及部分金条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但他颇为自己叫“屈”:“我身边不少有点实权的大小人物都在捞钱,就像老百姓形容的那样无官不贪、无官不腐。为何我受贿金额不是最多的,却受到法律制裁?”(半月谈)。
  任登宏缘何在一审被判决以后还要为自己喊冤?希望能在二审中能得到减刑。他自己认为有检举揭发重大立功表现,还应该减刑。相比较那些动辄贪上几千万最终也就被判个十来年的,副厅级的任登宏得到这样的判决,显然感觉有点重了,不划算。
  作为落马贪官,不是懊悔自己走上了犯罪道路,而是以自己的行为与陈良宇等大贪官相比只是“小儿科”而大叫“委屈”,真让人啼笑皆非。但我们再作仔细分析,不难发现,这种心态其实暴露了一种畸形的为官信条。任登宏利用当前贪腐现象较为严重的社会现状,利用民间一股“无官不贪、无官不腐”的“仇官”心态,公开为自己鸣冤叫屈,意在博取社会的同情,激起舆论的关注,以期达到和身边实权人物“要进大家进,要放大家放”的结果,最终想为自己的罪行开脱,企图在“法不责众”下蒙混过关。
  任登宏认为官员都是“无官不贪”的,所以自己也无法逃离这种贪贿潜规则。自己被查了,只能算“点子背”,“小河翻船”,确实有些“委屈”。其次,在这些落马的贪官看来,反腐应该只打那些“老虎”,而不应该动自己这只“苍蝇”,所以自己被查处,感觉“委屈”。我只笑纳了一点别人财物,如果在受贿过程中能做到追求“技术含量”、提高“分析水平”,自然也不会出事,所以与那些“安全纳贿”的贪官相比,自己是很“委屈”。
  据任登宏检举“我身边还有不少有点实权的大小人物都在捞钱”,有一些和任登宏曾经“同贪”的官员,至今仍未暴露出来的,心理极不平衡。这样公然为自己叫屈,应该引起纪检、反贪部门的重视,任登宏所说“掌握实权的大小人物都在捞钱”恐怕并非空穴来风,虽然有为自己开脱之嫌,但却符合当前“窝案”现象较为严重的社会特征。
  一个从普通教师一步步成长起来的副厅级干部,在随权力增长含金量日增的“潜规则”诱惑下,现出原形。从收第一个红包只有50元,那一刻他“稍有脸红”、到一根金条“心跳加剧”、到一栋房子“加倍恐惧”、到贪婪来者不拒用权力敛财,一次次“盛情难却”,当纳贿成为习惯,任登宏渐渐完成了从被动到主动的转变——从“接受”贿赂到“示意”索贿,最终进了牢房。而别人行贿主要原因是看上任登宏手中的权力,大家都心照不宣。
  从任登宏所说的“有点实权的大小人物都在捞钱”来看,当前确有这么一些官员,在拥有一定职务权力后,往往把一些属于公务范围内的权力、资源的使用变成了个人的特权。如小官们公车原本是因公务需要而配置的,但在使用过程中变成了一些领导及其家属的专车和私家车。同样,公务接待也是出于公务交往的需要,但在一些单位却成了拥有签字权的少部分人的公款消费待遇,此外借学习考察名义用公款去旅游,用秘书、司机办私事就更是屡见不鲜了。这种缺乏应有约束和监督机制的“职务权力”很自然地演变成了“职务特权”,使权力的含金量远不是普通公务员和百姓可以享受到的。
  正因为这样,一些人往往不是把权力看成一种责任,而看作一种待遇和福利,甚至是一种成为人上人的捷径。如大官们在现实中,用尽一切手段,甚至买官、卖官、杀官去获取权力之事时有发生,其主要原因就在于“官”能让人获取超值的“回报”,而且投资的成本和风险也不高。有了官就有了权,有了权就变相有了钱。正因为这样,才会让贪官钻营者们,有了可趁之机,使买官卖官有了市场,也使权力寻租有了市场。以权力为资本,去参与商品交换和市场竞争,谋取金钱和物质利益。即通常所说的权物交易、权钱交易、权权交易、权色交易等等。权力转化为商品货币,进入消费和财富增值环节。权力寻租所带来的利益,成为权力腐败的原动力。
  仅去年以来,官员尤其是高官频频落马的消息引人注目:前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前中国证监会副主席王益刚被双规不久,十七届三中全会公布了对原中央委员于幼军的处理意见,紧接着,前财政部副部长、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朱志刚日前又被双规。除了以上部级高官,媒体还相继报道了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和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分别因受贿600多万元和过亿元一审被判死缓和死刑的消息。高官落马事件,并非始自今日,我们很容易开出一串“前仆”者的名单:李嘉廷、胡长清、成克杰、程维高、刘方仁、郑筱萸……今天的曝光和惩处密度及官员职务有大于以前的迹象,说明中央反腐的力度在加强,也同时有可能说明腐败分子手中权力的含金量更大了,腐败的“诱惑”也更强了。
  现在有些官员根本就没有了廉耻之心,在建国初期,毛主席就杀了一个刘青山和张子善,全国的干部就为之一振,而今天,有多少官员身陷囵舆,有多少官员被杀头,就是不引以为戒。贪官照常贪,腐败仍然愈演愈烈。在贪官们的眼中,车子、票子,娘子比什么都重要,有了手中的权利就有了一切,在位时不用过时就没有了效力,逮着是倒霉,逮不着是幸运,全然没有一点为官的良心。任登宏他说判重了,依我看还判轻了,要是毛主席老人家主政,那就要杀几次头了。
  我们的司法部门还是应当认真对待任登宏的叫屈,举一反三,将任登宏身边的腐败分子一网打尽。还任登宏一个“公平”,以达到他的心理“平衡”。我们的制度设计者更应该重视,是什么导致当前的腐败现象如此严重?反腐败越反越多,甚至越反越大。我看主要是缺乏及时有效的监督,没有对权力的产生、运行进行必要的制约。这些弊病,已经在实践中有了充分的暴露,给了我们不少深刻的认识。这些年的反腐败实践中,在有些单位,我们发现普遍存在这样“三个基本”现象:事前基本没有监督,事中基本缺乏监督,事后基本不是监督。领导班子的内部监督流于形式,特别是对主要领导干部,同级党委不敢监督、同级纪委也不敢监督。所以,我们常常可以看到,落马高官一旦案发,不是开除党籍,就是判刑,甚至被判处死刑。因为在犯大错误之前,几乎没有什么可以监督制约他们。
  不过江西新余市纪委、监察局现在出台了一项很好的反腐政策:凡举报人使用自己的真实姓名对党组织、党员以及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举报、举证,一经确认为举报有功的,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奖金。实行一案一奖,一次性发给奖金。最高奖1万元,最少奖1500元。对实名举报、举证的优先办理快查快结,严格保密及时反馈。这样的反腐措施可供有关部门参考。
  从任登宏交待的情况分拆,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我们要深入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体制机制改革,切实限制不合理的职务特权。首先就要改革选拔官员的制度,保证素质高的官员产生出来。之所以说民主是个好东西,就是它能较好地解决官员选优的问题。官员的素质高,即使监督有漏洞,也不一定贪;若官员贪欲成性,监督最完备,也挡不住其铤而走险。其次,要进行合理的分权,对权力合理分工,实行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分开,来有效制约,一个人不能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第三要改革干部的责任体制。推行干部问责制,第四,就是政务透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公众有充分的知情权,官员的财产等基本信息要公开。
  在反腐败斗争中我们要在战略上实行“三个转向”,即由被动防御为主转向主动进攻为主,由权力反腐为主转向制度反腐为主,由事后监督为主转向事前监督为主。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检举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目标,并要求坚持以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重点,抓住易于滋生腐败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综合运用党内监督、国家专门机关监督、群众监督和网络草根舆论监督等多种形式,努力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限制一些不合理的职务特权的权力运行机制。切实把领导职务的拥有、职权的行使更多当作一种责任的承担、一种使命的履行,让更多公务员群体成为真正的人民公仆,让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成效。
  (2009-02-02 21:42:16)

责任编辑:田少宇】

                         (散文编辑:散文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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