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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停止“强拆”

散文
时间:2014-04-18 16:04散文来源:本站原创 散文作者: 药师点击:
        

  由“强拆”引发的血案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血案的主角,大都是被拆迁者,也有拆迁者。拆迁的标的,大都是房屋。房屋,又是建筑在一定的土地上的。虽土地所有权是国家的,但个人是有使用权的。
  
  生存权,是最基本的人权。而房屋、土地,又是支撑人权的最基本的要素之一。
  
  人活着,离不开衣食住行。其中的住,就是指房屋。
  
  “风能进,雨能进,皇帝不能进。”私人的住房,是神圣的,不能随便进入,更不能随便拆掉。若遭到强制进入或毁坏、拆掉,房屋的主人,往往会以性命护卫,以维护自己的基本权利。在反映国民党欺压人民或过去惨无人道的统治者的书籍、影视作品中,因维护房屋的所有权、土地的使用权而引发的血案是很多。弄得人家破人亡,无立锥之地,走投无路,是人最大的仇。血性之人,定会报仇雪恨。即使保不了仇,雪不了恨,也会一直记恨。
  
  房屋,是神圣的物产;房屋权,是神圣的物权。神圣的物权,不容侵犯。
  
  这个道理,再简单不过。
  
  平度“3.21”纵火案,造成了1人死亡、3人受伤。出乎人们意料的是,凶手主谋竟是村主任和承建商。纵火的目的,就是烧掉在土地上搭的帐篷,以图将村民从土地上赶走,以达到完成拆迁的目的。
  
  这些村民在土地上搭帐篷,目的是为了轮流守土,原因是还没有达成拆迁补偿协议。他们要守住祖祖辈辈赖以生存发展的土地及居住的房屋,在达成协议之前,不准政府强征、强拆。
  
  这本是在维护自己最基本、最可怜的权利,没有想到竟被自己选出的主任伙同商人指使凶手烧死烧伤。真是天理难容!
  
  近日,又爆雷人拆迁新闻:河南信阳市浉河区政府官网刊登了一篇讴歌拆迁工作的文章。在该文中,浉河区委书记称拆迁工作人员是“最可亲、最可敬、最可爱、最可歌、最可颂的人”,因为他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担当”,永不言弃,“啃掉”了“硬骨头”、“拔掉”了“硬钉子”。而与此同时,有网友发帖称,在浉河区的这次拆迁中,他家遭到野蛮拆迁,父母还被打倒在地。
  
  若是针对的是黑恶及暴恐势力、阶级敌人、违法犯罪分子,这样的话语,定能让人斗志昂扬,拍红手掌,激起对拆迁工作人员的崇敬之情。但拆迁工作人员拆迁的是谁的东西?“战斗”的对象是谁?“啃”的“硬骨头”、“拔”的“硬钉子”是什么?不言而喻,是手无寸铁、以他们的方式维护基本人权的普通人民群众。照他的逻辑推断,人民群众岂不是成了“最不可亲、最不可敬、最不可爱、最不可歌、最不可颂的人”了?这能是共产党区委书记的认识么?
  
  如果说,指使凶手烧死村民的村主任素质太低的话,作为堂堂的区委书记是不应该存在素质太低的问题的。要受共产党培养教育好多年才能当到区委书记?说素质太低是缺常识的。
  
  堂堂共产党的区委书记,居然对这种侵犯人民群众基本权利的人及行为大加讴歌,真让人大惑不解、更让人不寒而栗。
  
  村主任、区委书记都是干部。干部是什么?干部就是领导、是公仆。不管是选出来的,还是上级任命的,都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既然是为了人民服务,一切举措,就都要以“人民拥不拥护,人民赞不赞成,人民高不高兴,人民答不答应,人民满不满意”作为最终的出发点和归宿,而不是自己为所欲为,甚至把人民当成“敌人”一样与其“战斗”。
  
  闹到需要“强拆”的地步,本身就已经说明了这里的人民群众对拆迁之举“不拥护”、“不赞成”、“不高兴”、“不答应”、“不满意”。正确的做法是反思自己的举措,不符合人民利益的要调整乃至废弃,符合人民利益而人民一时难以接受、理解的要通过走群众路线,做耐心细致的群众工作,让他们明白、配合而不是“霸王硬上弓”。
  
  拆迁中,群众认识有高低,工作难做,存在“钉子户”等头痛的问题,存在“硬骨头”需要“啃”、“硬钉子”需要“拔”的问题。上面又压得紧,基层工作实在也难。但是,作为干部,本身就是要研究解决难题的,不然,都容易了,还要你当干部做什么?
  
  这些干部的言行,至少给人民群众造成了这样恶劣的印象:强盗!土匪!杀人放火、强抢强夺,和尚打伞—无法无天!
  
  被“强”的感觉,落到谁的身上都不好受,比如被“强暴”、被“强拆”等。应多设身处地为人民群众着想。
  
  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应该是覆盖到了那里的,居然还有那样的干部,还有那样的言行,不得不令人发问:当地的活动,是不是在走过场?有关责任人,是不是应该受到追究并补好落下的“课”,从而让这样的干部没有生存空间,最终给当地的人民群众带来福祉而不是灾祸?
  
  作为人民群众,我想也不要太天真,也应该多学习了解国家的政策、顾全大局、支持发展,不要老是觉得自己是主人就十六两的称杆—翘起翘起的,差不多就行了。要不然,被“强征强拆”了,甚至丢了命,你抓石头打天去?就算有干部因此受到该有的“报应”,但人生几十年,没有了命,你还会有什么?这是底线。
  
  提醒当地的人民群众,不要觉得村主任之类的干部是自己选出来的,就会为自己说话、就不会害自己;也不要认为所有的区委书记都是共产党的好干部,都是“人民的勤务员”,水平有多高,凡在锅里的,都是好肉。
  
  血的教训是:权力一旦与资本狼狈为奸,往往会使一些人尤其是干部失去“人性”。失去“人性”的人尤其是干部,没有他们不敢做的事。螳臂当不住车,多长个心眼吧。不然被丧心病狂的人弄死了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出了这些事后,也不要把所有干部都当成“土匪”、“强盗”、都是“耗子屎”,凡在锅里的都是坏肉。要相信,这样的干部,毕竟是少数,只是你不幸遇到了。他们的下场,也是注定的。
  
  依法治国,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发展,也要依法发展。
  
  依法发展,党和政府、干部要做出榜样。
  
  我不管你什么“土地财政”,弄到要强制牺牲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财政肯定不是党和人民需要的财政。
  
  环顾当下中国,一些地方的拆迁工作方兴未艾。依法、和谐拆迁是题中应有之一。
  
  “强拆”及由此引发的血案,仍有可能发生。
  
  “强拆”,违背人民意志,不是党和政府应有的行为;“强拆”,应该依法受到追究而不是被“讴歌”。
  
  因而,我要大声疾呼:请停止“强拆”!

                         (散文编辑:滴墨成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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