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这一重要指示,为从严治党、从严治官指明了方向,为重构政治生态提供了遵循,广大党员干部应当自觉做到知规矩、敬规矩、讲规矩。
敬规矩,才能心存畏惧。规矩不因人而变,不为权而改。从大的方面来讲,就是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也包括军队条令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从小的方面来看,就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人民群众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和实践中形成的约定俗成的乡规民俗、行业规定,等等。这些规矩明明白白、清清楚楚,敬畏者,就能在规矩内行事,正确行使权力,真心诚意为人民服务;忽视者,就会逾越规矩做事,权力就会变为谋利的工具。而今,一些党员干部胆大包天、目无法纪,心中没有一点敬畏之心,对党纪国法毫无畏惧之感,对规矩视而不见、见而忽之,甚至于随意践踏规矩,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最终成为党和人民的罪人。比如,原武汉市城建委主任张克孝,不敬畏规矩,收受贿赂、擅自出借公款,被判处死刑。他在忏悔书中说:“在一个岗位上待长了,容易目空一切。”类似不敬畏规矩的党员干部,不在少数。事实说明,党员干部不敬规矩,做事必然有恃无恐、肆无忌惮、无所不为。
讲规矩,才能循规蹈矩。歌德曾说:“谁若游戏人生,他就一事无成;谁不能主宰自己,便永远是一个奴隶。”讲规矩,是做人、做事、做官的“红线”“底线”“高压线”。谁不讲规矩,谁就会受到党纪国法的惩罚。从大量的贪腐案例来看,没有那个腐败官员是讲规矩的。他们往往游戏规矩,把规矩当“手电筒”,只照他人不照自己,对人很严对己很宽,要求别人讲规矩,自己却破坏规矩,工作中独断专行,不按规矩办事,不按程序决策,搞个人说了算。在他们眼里,看不见纪律,何来规矩;在他们心里,自己就是规矩,又岂能循规蹈矩。实质上是权力至上、以言代法、权大于法等观念,早已在头脑中根深蒂固。比如,安徽省阜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太和县委书记刘家坤,先后被评为“国土卫士”“勤廉兼优干部”,当了县委书记后狂妄不拘、独断专行,不按程序决策、不按规矩办事,最终成为“土地巨贪”。以至于太和县的官员和老百姓都说,“太和县的工作没有刘书记的支持是干不成的”。事实证明,不讲规矩,必逾规矩。
杜甫有诗:“新松恨不高千尺,恶竹应须斩万竿。”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官。对不守纪律、不讲规矩者,必须严肃查处,尤其是对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党员干部,更应抡起斧子斩“恶竹”,绝不手软,坚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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