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工资生活,本来是一件正常的事。而今,在一些党员干部的心中却不是滋味,反而感觉不正常了。为何?党中央严格八项规定、持续反“四风”和铁腕反腐败,工资以外的额外补助没有了,灰色收入也基本杜绝了。面对收入的大量“缩水”,对于一些拿惯了补助和灰色收入的人来讲,正常的事当然就会变得不正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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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编辑:散文在线)曾经何时,一些党员干部的生活的确不是靠工资过日子,外来“油水”很多,隐性收入也不少,让人遐慕。例如,平时有福利补助、节假日有过节费,下基层有红包、办事有回扣,吃喝有人买单、玩乐不用掏钱,出国花公款、旅游有接待,等等。老百姓对此形象地说:“工资基本不动,老婆基本不用,烟酒基本靠送;吃喝有人相送,住房有人进贡,公车大多私用”。这种现象,人民群众深恶痛绝。 长期整治,久久为功。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和作风建设持续用力,工资以外的额外福利补助全部停发,过节费、加班费、通信费也随之取消,红包、回扣等灰色好处不敢收了,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被盯死,广大党员干部的作风有了根本好转,多数人对靠工资生活的思想观念不断整固和提高,人民群众拍手称快。但从今年春节期间各地通报的违反八项规定的情况来看,仍有少数单位违规发放补助和过节费;一些党员干部仍然难以适应靠工资生活的新常态,感叹“为官不易”,庸懒散现象仍然存在。 从历史上来看,历朝历代官员,大多数是靠俸禄生活的。“俸”指钱币,“禄”指谷物。朝廷设官分职,按职发俸取禄。不少官员生活节俭,廉洁清贫。比如,明代清官海瑞,官至南京右都御史,死的时候,同僚到其家中只见麻布帐子破箱子,连寒士也难以忍受,只好大家凑钱给他办了丧事。清代咸丰年间内阁学士袁希祖死时,家里仅存八两银子,也是众官员凑钱买的棺材。苏东坡晚年被贬海南时,所有财产只剩下一所透风漏雨的“桄榔庵”,连吃饭都成了大问题,等等。古人尚能如此,今人更应深思。 反观今天,我们绝大多数党员干部的工资应该基本能够生活,衣食无忧。然而,一些腐败分子,早已是“仓廪实、衣食足”,却不知足、不满足,贪得无厌。比如,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魏鹏远被立案调查,从魏家中发现上亿现金重1.15吨,执法人员从银行调去的16台点钞机当场烧坏了4台。铁道部原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受贿6460余万元,涉案374套房产。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供水总公司原总经理马超群,仅一个科级干部,家中搜出1.2亿元现金、37公斤黄金,还有68套房产……金钱、黄金、房产、珠宝对他们来讲,只是一个庞大的数字而已,满足一时贪婪之心。 这些贪腐官员,难道说是工资不够用吗?值得每一个党员干部反省。奥尔特加•加塞特在《大众的反叛》一书中说:“我们这个时代的典型特征就是,平庸的心智尽管知道自己是平庸的,却理直气壮地要求平庸的权利,并把它强加于自己触角所及的一切地方。”靠工资生活,是天经地义的事,何苦自寻烦恼,何苦为此平庸,恬不知愧叫喊待遇不高,消极对待工作。明太祖朱元璋曾告诫文武百官:“老老实实当官,守着自己的俸禄过日子,就像守着‘一口井’,井水虽然不满,但可天天汲取,用之不竭。”党员干部只要干好工作,不做违法乱纪的事,就能守好“一口井”,工资就会源源不断,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否则,不仅工资保不住,还会身陷囹圄。 自古以来,中国都有崇尚“文官不爱钱,武官不怕死”美德。作为党员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报务是应尽之责。从这个意义上讲,党员干部只能靠工资生活,而不能有其他收入,更不能有非法的灰色收入。如果一心向“钱看”,整天思“钱途”,就没有心思干工作、想群众、为群众,也会乱了党纪、坏了风气,必将给党和国家的事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每一个党员干部,应当始终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自觉顾大局、讲奉献,树立靠工资生活的新常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