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浙江省温州市纪委、市委宣传部等部门获悉,温州市出台改革创新容错免责办法(试行),对当地干部在改革创新、破解难题、先行先试等试点过程中,未达到预期效果、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的行为,以及过错失误等,免于追究责任。(12月7日《中国青年报》) 转眼间,全面深化改革已然走过三个年头,这期间,民众感受到了切切实实的改变,也收获了诸多民生福利,取得的显著成绩有目共睹。然而,随着各项改革事业的不断深入,一些改革因为用力过猛,导致“副作用”明显,原来的改革“急先锋”因为出现错误而遭受非议,层层压力阻碍下,改革的锐气全无。在改革逐步迈向深水期的同时,干部的改革决心也陷入到了瓶颈期,这绝非好事。想要唤醒改革的“加速度”,亟需从制度层面,给予深化改革的“急先锋”松绑,避免其沦为改革出错的“替罪羊”。 在此背景下,温州市出台改革创新容错免责办法可谓是正当其时。这不仅给了那些锐意改革的干部一道“护身符”,助力其可以放开手脚大胆创新,也有效封住了那些因改革出错而试图找“替罪羊”人的嘴。只要是方向正确的改革,只要是为民谋福的改革,只要是不掺私利的改革,即使出了差错,也应抱以宽容态度。毕竟,改革就如摸着石头过河,步子大了还是小了,站在河边肯定感知不到。真正去做去改革了,才会受到改革风险的连累。倘若因为改革出错就不由分说对干部问责,这种处境之下,干部的改革锐气也会消磨在问责当中。 所谓改革,指的是改变旧制度、旧事物。旧制度、旧事物根深蒂固,想要对其进行改变难度可想而知。更为重要的是,改革所牵扯的层面之广、涉及的范围之大、影响的人群之多,加之各种利益的盘根错杂,以及保守势力的暗中使绊,如果没有坚定的决心,没有坚强的意志,改革便很容易出现半途而废。而当前,全面深化改革不仅仅是一项战略决定,更是扫清各种发展障碍、全力为民谋福的重大事件。民众的支持是一方面,但若缺少必要的宽容,领导干部在改革当中难免会怕失败、怕出错、怕担当,这势必导致不想为、不能为、不敢为的反改革情绪出现,从而严重影响干部改革创新的积极性,阻碍改革创新的持续深入。 正因如此,干部容错免责制度是对当前改革过程中存在问题的一次纠偏,卸掉捆绑在干部身上的诸多束缚,有助于干部充分释放自身“洪荒之力”,推动改革顺利越过深水区。 赞 (散文编辑:滴墨成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