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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桥秀”何日才会停歇

时间:2010-10-21 23:37散文来源:本站原创 散文作者: 空中飞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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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跳桥秀”何日才会停歇

作 者:空中飞 /  编 辑:月华

  中国作家网报道:21日上午,一名32岁男子欲追讨被拖欠的工程款,爬上广州海珠桥声称要跳。意外的是,在重重警戒之下,一位六旬老伯赖健生悄然爬到其身边,假称“握握手,交个朋友”,顺势将其推下桥。造成跳桥男子手肘、腰椎骨折,老伯当场被拘捕。围观者中,有人欢呼“老伯好样”,有人骂他“太残暴了”。而网上调查显示,超过7成网友支持老伯的推人行为。
  
  因为有了“推人老伯”的打扰横生枝节,舆论又活跃起来。维权不成反跌成重伤的陈富超,更有可能成为近段时间“跳桥秀”中被刑事究责第一人。在受伤前,他站在桥顶打开横幅,散发材料。横幅上写着“暴利建筑商,还我血汗钱”。材料上显示,他被长期拖欠450万元工程款,一直没找到解决办法,债主上门催债,致使他妻离子散。两个月前,他曾爬上楼顶寻求短见,被当地政府劝说下来,但冤情依然无解。当他在现实中到处碰壁走投无路,无力支付正常途径维权的成本时,就只能采取拼死一搏的方法,或许能唤起社会的良心和舆论的关注。不过,这次“跳桥秀”,却意外冒出一个不甘旁观的“看客”,将他推落桥下受伤入院,推人老伯当场被拘,将这起颇具戏剧性的“跳桥秀”推向了高潮,引发公众广泛争议。从争议声里,可以看到,同情赞赏老伯者与责怪老伯者,都占了很大比例。而指责跳桥者行为的,也比以前要高出很多。
  
  当然,“跳桥秀”客观上骚扰了社会公共秩序,增加了社会管理成本,理所当然不应该提倡。有报道称,仅4月份以来,就已经上演了12起“跳桥秀”,每次都惊动警察到场,引发路人围观和交通拥堵,市民咂有烦言。但是,在社会所提供的权利保障体系还远远不能体现对弱势群体的关怀,而底层民众在遭受权益剥夺和侵害依然求告无门的情况下,这一现象注定还会继续发生。因为跳桥的实施者并非真心寻死,若非万不得已,谁会愿意用这种方式来作秀呢?有几人见过达官显贵、大款富豪表演过“跳楼秀”的?怕是闻所未闻。所以与其说跳楼是作秀,还不如说是弱势群体的一种无可奈何的行为控诉。
  
  “跳桥秀”这种做法肯定是错误的,不值得提倡和模仿。不能以自己的身家性命作为问题解决的赌注,不能用极端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诉求和呼声。但他们并没有在主观上伤害社会、扰乱秩序的故意。社会应该反思“跳桥秀”为何频频上演。我们正常的矛盾、纠纷的解决渠道和途径为何失灵?在频频上演的“跳桥秀”背后,又是否存在哪些部门的失职和不作为的行为?“跳桥秀”的根源是社会各阶层利益的纠纷冲突已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没有一系列的解决机制。再加上某些政府部门的不作为,又更加激化了矛盾。每当只有做“秀”才引发政府的高度重视,并且问题就被快速解决,这样一来的结果,又反倒激励更多讨薪的人,来登场“秀”一下。
  
  社会上容忍“跳楼秀”现象的存在,体现了大众心底的某种悲天悯人的道德底线。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跳桥秀”的增多,人们产生了“审美疲劳”。公众对此的态度也渐渐从同情、理解转向麻木、厌烦甚至愤怒。相当多的看客放弃了解救心理,开始直呼“要跳就干脆点!”给跳桥者施加心理和情感上的压力;闻讯而来的警察也开始对并非真正自杀的跳桥者变得麻木和漠然,据网友讲本次“跳桥秀”现场用于保护性命的气垫床竟然连气都没有充满。而老伯愤然出手说是“为民除害”,更是让人们习以为常的“剧情”出现了意料之外的起伏跌宕。不仅早就不耐烦的围观民众感到刺激,网上调查一边倒支持老伯推人,连媒体报道也一扫呆板之风,变得绘声绘色起来。南方某报干脆在头版打出了大字标题:“又演跳楼秀?把你推下去!”字里行间流露出的解气之感和对跳桥者的厌恶和不屑,令人不寒而栗。
  
  跳桥者与推人者,他们各自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但从网络上纷纷扰扰的不满和意见中,似乎最后的输家却是政府!究其原因,这不仅仅是因为消防部门没有阻止住老伯的干扰,也没有保证救生设备气垫性能,更是因为类似事件凸显了公众对政府工作的失望和不满。跳桥者和推人者的行为虽然互相对立,但都不约而同地表现出对政府的不信任。跳桥者爬上桥“讨说法”,以公共利益和自己的生命来要挟解决问题,说明其对法院判决、执行机制已经彻底失去了信心。说明我们社会法治的粗疏,执法的不完善和政府的不作为。老伯为何能在很多警察的监视下,轻易越过警戒线爬上桥顶去实施推人行为?警方在这件事情上扮演了什么角色,应该是有责任的。难怪市民们对当地政府在处理该事的方式方法上提出了种种质疑和非议,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荡然无存。
  
  本来同情做“秀”者,期盼事情顺利解决,是人类同情弱者的普遍心理。但看得太多后,也就无所谓。那种拖延时间过长,过度要求的“秀”,影响到了公众的正常生活,是“看客”失去耐心的主要原因。从袖手旁观到推人落桥,暗示公众对此类社会事件的心理活动正在稍稍发生变化,不愿意只充当旁观者,而是希望于制度的改变。毋庸讳言,要想彻底杜绝“跳桥秀”,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需要有关部门的积极作为。在我们这个时代,对跳桥者的宽容应该成为公众一个基本底线,无论从伦理层面还是事实层面都应如此。但也不可以老停留在这个底线上。要真正解决“跳桥秀”的问题,作为政府,当然要提高自己的办事效率;而作为公民,则必须有意识地推动整体性的社会变革,习惯于参与公共事务和改变国家面貌,否则,可能会连我们日常生活的安宁也将无法保障了。
  
  我们应该理解“推人老伯”所代表的民众对“跳桥秀”频繁上演的“审美焦躁”,但是,有谁想过,围观者原本可以事不关己一笑而过,而不必簇拥在那里焦渴地等待跳桥者的跃然而下;有谁想过,那一声声的“喝彩”与“加油”正是刺向走投无路的跳桥者心灵的一枚枚匕首;又有谁想过,“推人老伯”的出现,实际上是将社会对弱势群体的怜悯底线彻底突破。
  
  今年海珠桥上就有12个前赴后继的跳桥者,从媒体报道跳桥者的原因来看,可以说,这些问题都与公民个体的生存相关,与公民的生存底线相关,更与整个社会的生存伦理相关。从一定意义上说,所谓的“跳桥秀”是生存理性的显现,是一种无奈的抗争。“跳桥秀”的一再上演与社会的救济渠道缺失有关。现代社会是制度化程度越来越高的社会,这就意味着它的发展越来越受制于制度安排和制度供应。但是,现实表明,对弱者的关怀和救助依然是个薄弱环节,依然处于无力状态。这才是“跳桥秀”一再上演的原因。“跳桥秀”并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问题,更是社会问题,仅仅从经济方面进行考量是舍本逐末、南辕北辙的做法。我们理应从生存伦理和社会现实的角度审视“跳桥秀”,而不是让公众和当事者感到冰冷的残酷,经济理性决不能成为社会的主要甚至是唯一理性。
  
  跳桥者与推人者两人均被采取刑事措施,警方此次强硬处理事件双方当事人,市民也盼各有关部门能以此为契机,采取真正到位的措施,切实遏制“跳桥秀”。“跳桥秀”进行刑事立案,这在中国算是开了一个先例。警方想通过刑事手段,来遏制“跳桥秀”,防范公共秩序受到扰乱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处理这类事情,却不能一味地求助于刑事手段,还必须考虑到这种现象多发的社会背景,更应当考虑到“罪刑法定”的原则,严格执法,避免国家机关的公信力受到更大的损害。
  
  为什么这么多想“伸冤”的人跑到海珠桥?对于以后如何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这是广州市政府应该认真反省的问题。既然海珠桥“跳桥秀”事件频频发生,那么政府应该根据此前的案例制定一个跳桥应急预案,政府应该很清楚此类事件该如何处理,怎样尽量缩短处理时间,解除封路。既然能加派协管员来守桥,只是因为交接班而没守住,说明政府完全是可以有所作为的,但还有这样的事情发生,说明政府的管理能力仍有待提高。今后必须要加强预警,不应只在有跳桥事件发生后才站出来,应该责令有关部门加强监管。
  
  要建立官民畅通的申诉和沟通渠道,这样才能减少“跳桥秀”的发生。伸冤要有地方讲,有处理机制。有畅通的解决渠道,我相信此类事件肯定会越来越少。这个事件充分表现出转型时期的社会乱象,再不要让公民自我人质化,不要让公民以死相逼。海珠桥成为维权的场所,这说明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维权的途径不顺畅。当诉求得不到解决才迫使一些人选择了跳桥秀。我们难道不可以在海珠桥设个专门的信访点吗?让跳桥者在走向海珠桥的同时,就能够看见自己有个可以申诉的地方,或许问题就化解了。广州信访局可以做的不止是单靠“守株待兔”的信访渠道,而是要更积极地深入基层去了解老百姓的诉求和问题,在事情没有闹大之前就着手解决。
  
  在法治社会,我们固然不能鼓励“跳桥维权”行为,但更不能鼓励的是逼迫这种行为的“根源性行为”,比如诉讼成本过高、司法不公以及弱者救济途径匮乏等。如果有关部门只是针对弱者,而不去着力关注问题的另一面,“跳桥秀”之类的行为就难以从根本上遏制。应该反思“跳桥秀”为何频频上演,有这么多人想跳桥,说明老百姓维权的艰难,责任应该在于地方政府。我们的城市里随处可见政府的标语口号,权贵的交通管制,商家的促销活动,却鲜有个体或社会组织抒发愤懑、表达意见和举行抗议的场所。没有正常的管道,抗议者长期郁积于胸,最后往往选择极端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如何改变现状,减少类似事件的重演,并非仅靠处罚就能解决了的。今后执法人员要“防”好海珠桥,不要让人再轻易攀爬,警方得严惩所有跳桥者,引以为戒。而信访局更必须提升形象,争取老百姓的信任。各级政府部门、司法部门在老百姓“喊冤”时,要及时、公平、公正地处理,要以人为本,把民众的诉求时刻放在第一位。这才是解决老百姓跳桥维权的长久之计。否则“跳桥秀”永远不会停歇。
  
  (2009-05-2817: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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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散文编辑:江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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