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七月,我经过民警“双向选择”上岗,从一个边远的山区派出所被聘到了局政工办工作。作为一个小县,有一百零几号警员的公安局,下设也没有专门的巡警队,所谓的巡警也就是局“110”值班民警,它既是“110”指挥中心,又是实战单位,每周一个班期的“110”值班民警,由一名局领导带班,各科室民警打散后分成6至7人不等的小组组成,他们除了做好一天八小时的份内工作外,还要负责其余十六个小时控制面上的治安巡逻防范和公民报警求助的接处警工作。我来到局机关工作后的两个多月时间里,还没有被安排到“110”值班小组,但由于长期在派出所工作规律无序的习惯,一天八小时工作完后,总喜欢到局“110”值班室和设在城内的派出所走走,这其中也免不了会遇到要履行自己人民警察身份职责的事情。 记得刚到局机关上班没几天的一个下午,我又到了派出所,在派出所值班室里与当日值班的“老乡”同事和从县局派到该镇政府任分管治安的王副镇长及住在该所的刑警大队一名刑警,四个人聚在一起,总是有说不完的话题。晚上九点左右,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女孩,上气不接下气地跑到派出所,对我们断断续续地哭诉道:“警察叔叔,请你们救救我妈,我妈快被我爸、我哥打死了,……”听到哭诉报警,我们立马打住话题,不约而同地随小女孩跑到了她的家里,到了现场,事态虽然没有小女孩哭诉的那样严重,但对方当事人的火气却不小,有不将其母捶死誓不罢休的态势。我们问明情况后,通过耐心细致的做了教育疏导,局面有了控制,现场的“火药味”也减了不少,男主人也准备带小女孩的母亲去医院包扎手上的伤口。到这一步,作为家庭纠纷的处理,我们也该收兵了。不料,从另一房间里,小女孩随其母亲朝家外跑了出去,男主人一下反应过来,说:“不好,死婆娘拿了我的钱要‘跑’了”,便不顾一切地追了出去,为了避免事态的进一步恶化,我们紧随其后,跟至街心花园,根据街上行人的指点,知道女主人已跑向街心花园旁的一五层大楼顶层,此时,街上夜市行人穿梭,人群一下子朝我们围了过来,楼上楼下也围了不少,面对这样的场面,我们随即亮明身份,一方面疏散人群,并从中找出认识当事人的好心人一同上楼去劝说跑上顶层上的母女,一方面将男主人劝说到派出所,又耐心地做了工作,在他那些好心的亲戚朋友的帮助下,事情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现在,我也被编到了“110”值班小组,也将会有更多去体验巡警的生活。不过,用常人的话说,公安机关综合部门的民警同实战单位相比,是最有工作时间规律的民警,但从我自己的经历和体会中却认为,只要是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人,都应该是巡警,也就意味着不论何时、何地、何警种,都要履行作为一名人民警察所特有的法定职责,努力去践行人民警察“有警必接,有求必应,有难必帮,有险必救”的承诺。 赞 (散文编辑:江南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