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以用权是践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我们党权力观的体现与要求。就组工干部来说,严以用权重在严格落实选拔任用干部上,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和制度规定,为党委选准用好干部严把关口。
严以用权,关键是“权”。马克思主义的权力观主要是两句话,“权为民所用,权为民所赋。”从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看,受到查处的对象无一不是把权力当成了私有财产,搞权力寻租,玷污了党的形象。究其原因,就是忘记了权力的来源、性质,把职位当成个人“辛苦”几十年的回报,当作个人理所应当的“福利”。要搞清“我是谁”“为了谁”,时刻做到为党担责、为事业负责、为人民尽责,自觉把党的事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想问题、办事情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行使权力。
严以用权,重点在“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是《条例》中党选拔任用干部的五大原则之一。选好人用好人,是组织部门能否正确用权的试金石。要公道正派履职用权,把严以用权贯穿于选人用人各个环节。要坚持原则秉公用权,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决不以人划线,不搞亲亲疏疏;不为人情关系所累、不为各种外界因素所困,抵制歪风敢碰硬、敢亮剑,敢于为好干部说公道话,以正确的用人导向让干部群众感受到组织的公平公正。要坚持标准和程序依法用权。选拔考评要严,管理和监督更要严,要自觉在法纪约束下用权、在制度规范里办事、在规矩界限内作为,依法依规依纪选人用人。
严以用权,程序要“严”。要敢担当、善作为,把严以用权落实到服务全省改革发展大局上。要加强省管干部队伍调研分析,统筹好干部资源,着力解决好新常态下领导干部能力危机、本领恐慌问题,着力解决好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不足问题。要立足本地实际,完善目标考评体系,改进考核评价办法,围绕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重要任务,实行分类跟踪考核,激励和引导各级干部勇于直面矛盾、攻坚克难,主动负重、担当尽责。对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那些工作不在状态、打不开局面、畏首畏尾、飘浮混日子的干部,该批评的批评,该调整的就坚决调整;对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带病提拔”、违规提拔等不正之风,实行一案双查,严格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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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编辑:江南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