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情窦初开到立下若干年内不谈女朋友的誓言,从开戒谈恋爱到短短三年,一气儿谈了众多位终于如愿以偿、花开果结,自认在劳苦大众当中文笔还算不错的我,竟然仅仅写过一封情书,而且这封情书竟然不是写给自己心仪的女孩,却是替人捉刀的代笔之作。
上班以后同住的室友叫兵,用他自己的话说是个老转,兵有个战友叫勇,在附近另一家工厂上班。勇经常于八小时之后来找兵玩耍,但兵却常常到亲戚家去。
头几年,勇与我一直没有热络起来,每次面对不过颔首微笑,算是打个招呼,接下来就各请自便、视若无物。
可是后来,某一天,偶然一件事儿彻底打破了现状。现在已经忘了我们是因何谈到那个话题的:
勇说他其实是父母收养的孩子;
我说我也是;
勇说他从小就知道这事儿;
我说我也是;
勇说长大一点儿后亲生父母想来认他,可是他却不想认他们;
我说我也是;
最神奇的是我们竟然还是同岁!只不过一个在城之南的小镇,一个在城之北的小镇。
犹如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两个人突然发现对方有着几乎一模一样、丝毫不差的身世经历,简直就是自己的分身。
再加上当时都处于大龄求偶期,有着诸多共同的状况、面临诸多共同的问题,于是就突然从以前的宛若路人,一下子切换到热血哥们儿般的亲密无间。
有时候聊到深夜遇到刮风下雨不便回去时军便不回去,我们就挤在一起将就一晚。
我们一致认为,结婚与否实际上最大的压力不是来自于生理,而是来自于心理,来自于社会。
皇帝只有一个,太监可多了去,皇帝不急太监急,弄得我们这做皇帝的屁股也坐不住呀。
我们一上班就赶紧干活儿,一下班就赶快溜走,因为同事们也不闲着、也不肯放过我们。
以我们也算及格的长相,绝对可信的人品,有目共睹的干活能力,待人的态度,还算不错的人缘儿,这样的人还找不到媳妇简直是天理不容呀,谁都有资格替你捉急!谁都愿意为你操心!
有一天,我灵机一动对勇出主意说,你可以给她写封情书呀,有些话当面不好讲,或讲不好,打信里讲出来不就好说了。
是呀,是呀,我怎么没有想到呢?勇擂了我一拳,找到了灵丹妙药般兴冲冲的跑着走了。
第二天一下班,勇饭也没吃就跑来找我,眼睛红红的。勇说信纸用了一本子,就是写不出来,可心里满满的话都是真心想要说给她听的。
勇走后,我去买了一包烟,然后关上门,盘腿坐在床上,虽面无表情,可心中却是电闪雷鸣、风起云涌、翻江倒海、惊涛拍岸。
仿佛我面对的就是我爱的人,我诉说的就是我的衷肠,于是一挥而就,一口气儿洋洋洒洒写了七八页二三千言。
只记得那夜我失眠了,双颊潮红、心跳不已。我把这封情书重读了一遍又一遍,润色了一遍又一遍,我为自己的仗义执笔、为自己斐然的文采深深的打动了。
第二天晚上,勇就在我这破寝室里,抱着我捶了又捶,差点儿把我扔下楼去,说兄弟你真有才,俺也是这样想的!俺就是这样想的!
然后勇就着不堪明亮的电灯泡誊写了一遍,然后又装进早就准备好的信封,再然后就拖上我连夜跑去投进城南办事处附近邮局门前的邮箱里。
我至今清楚的记得每一个细节,那个星期六勇恰好没赶上回镇上的末班车,也许是爱情在关键时刻专门儿在考验他的诚意,我亲自目送他骑上自行车像一道闪电般消失在柏油路的尽头。
星期天他破例不是在下午回城,他在周一早晨才赶回来,他中午就迫不及待的跑来告诉我好消息。
大老远我就看出来真的成功了,他那哪里是在走路啊,连蹦带跳,打着旋儿,本来蛮帅的一张脸,笑的五官都移了位,要多丑有多丑!可是丑的又是那么可爱,跟个扮鬼脸的孩子一样,我也差一点儿激动的泪花闪烁。
他老远就叫喊着说,嘿!哥们儿!晚上我们出去吃饭、喝酒!晚上我们出去吃饭、喝酒!!
他给我讲述了他们见面那可谓让他柳暗花明、峰回路转、惊心动魄、悲喜交集极具戏剧性的一幕。
不知多久,勇才在这来的太突然的冰火交融的幸福中稳定下来情绪。
女孩子说,一眼就看出来不是他写的啦,认识几个月了,清楚他肚子里的那点儿墨水,不过更重要的是也清楚他那颗真的爱她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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