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机缘,我和另一位一起替他人承办一次活动。活动方很阔绰,出手很大方,拨给的活动经费根本就用不了,我们手里握着不少花不掉的钱。他对我说:“趁机买10斤高档茶叶。”我说:“买那么多干什么?活动一斤也用不了。”他说:“事后我们自己喝。”我说:“平日里你不大喝茶,我也喝不完。”他说:“喝不完可以送人,送不掉就放在那里,说不定什么时间可以用得上,用不上扔了也没啥大不了的。钱,给咱们了,咱们不能不花啊!”我…… 我们获得了一次处置钱款的机会,而且钱多得在正地方花不了。如此情形之下,他就起了贪心。所谓“贪心”就是一旦获得一种处置权就一定要把处置权范围内的东西想尽一切办法据为己有,据为己有后自己的内心方能安定,否则就觉得“亏”,浪费了手中权力。被处置的东西跟有用没用没有关系,即使对自己没用也要霸占,“霸占”是唯一的驱动力,这就是“贪心”。 不是吗?前不久披露的一个贪官,买了一套房子专门放他利用手中的权力贪占来的钱款,一套房子里放的全是钱,房间里都塞满了,他每天唯一的爱好就是前往这座房子里去巡视一下这些码放的人民币。这些钱,一家人没有知道的,一分都未曾划过,日常开销全是他两口子的工资。这一屋子的钱于他来说没有任何使用价值,唯一的价值就是满足他的“霸占”欲望。 这样的人,说起来真的不可理解,但是现实中他就存在着,而且广泛地存在着。“能够霸占的就一定要霸占,而且越多越好。”这就是拥有“贪心”的人心理逻辑,这样的逻辑让这些人一旦拥有了某种权力,整个人都变形扭曲,扭曲得不可理喻,扭曲得令人瞠目结舌。 一个“贪”害死了天下多少人啊! 赞 (散文编辑:滴墨成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