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在线:原创散文发表网!致力于打造中国最专业的原创散文网!
推荐栏目: 爱情散文 - 抒情散文 - 伤感散文 - 情感散文 - 哲理散文 - 亲情散文 - 心情散文 - 游记散文 - 短篇小说 - 爱情散文诗 - 抒情散文诗 - 伤感散文诗 - 现代诗
精典美文推荐: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散文 > 辛辣杂文 > 时事评论 > 不许《闹天宫》

不许《闹天宫》

时间:2010-08-05 09:25散文来源:本站原创 散文作者: 野狼闲卧点击:
        

【导读】对人对事,不能“不教而诛”,更不能“教而不诛”。这个“教”不仅仅是教育、帮助,还涵盖了所有明示的法律、法规、规矩、规格、纪律、制度,要让所有相关人员都熟稔于心,

  《闹天宫》是京剧名家李万春先生的拿手好戏。也是我们孩时能看到的屈指可数的“少儿节目”之一。六十年代初,不管是戏剧、电影,抑或“小人书”连环画,无不曾以它为题材演绎过孙悟空“大闹天宫”的神话故事。要不就是《哪吒闹海》,都是“闹”剧。反正那时的各行各业也都在“闹”。闹着批“走资派”、“闹夺权”;学生也“闹”,罢了课“闹”又复了课。复课也不太平,还得“闹革命”。
  
  “闹”在当时来说是一种时髦,也是一种“需要”。
  不过,孙悟空的“闹天宫”,闹得确实有点道理。
  
  孙悟空师出名门。有点本事就去龙宫抢人家的“定海神针”,跑到阎王殿去改动人家的机要档案“生死薄”。而身居天庭“组织部长”要职的太白金星不但不追究其罪责,相反为了息事宁人,因人设岗,不是叫他去饲养天马,就是请他去看管桃园。他的“闹”是“最高管理部门”姑息养奸,纵容行凶耍横的必然后果。
  
  规矩很重要。
  
  对人对事,不能“不教而诛”,更不能“教而不诛”。这个“教”不仅仅是教育、帮助,还涵盖了所有明示的法律、法规、规矩、规格、纪律、制度,要让所有相关人员都熟稔于心,做到令行禁止。正所谓“家有家规、国有国法”。我想地狱、天庭这些重要机构也必然有着自己的一套东西。但是他们的这些“令”和“禁”,孙悟空知道吗?看来他是不知道。否则又怎么敢“以身试法”呢?这就是说他“闹得确实有点道理”缘故,责任不在他,“不知者无罪”嘛。
  
  诚然,孙悟空到了天界给他的“官”都是些虚职、虚衔,不是什么重要岗位,但是正因为没有清算他在下界犯下的“罪行”,上天后又“不教”的缘故,这个法盲加流氓,居然把王母娘娘的“蟠桃盛会”也给搅了,他哪里懂得“蟠桃盛会”相当于一个国家的“国庆晚会”,不是阿猫阿狗,包括他这只泼猴都能去的地方,还连偷带拿,反出了天庭。
  
  最后还是靠如来佛“明典正法”,把他压在“五指山”下反省。我佛慈悲,五百年后孙悟空刑满释放,也没让他失业,而是让他当保镖陪唐僧去西天取经,得到了“成佛”的“正果”。
  
  从《闹天宫》到整部《西游记》,其实我们看到天庭除了对孙悟空负有“不教”的责任外,好像这方面一直是个弱项。在唐僧的取经途中,凡是碰到难以制伏、添麻烦的妖魔鬼怪,追根溯源,十有八九总会是什么神仙菩萨的坐骑、法器乃至宠物。待到要杀要剐,这些上界之士又总会微微一笑:看我薄面,饶这畜生一回。然后带着这些“罪犯”扬长而去,毫不回避“包庇纵容”之嫌。
  
  当然,一切惩办不是目的,都是最终的无奈之举。倘若平时多点“教”,完善加强点“教”,也就是我们现在说的“法制建设”、“制度建设”,“闹天宫”闹得起来吗?那些妖魔鬼怪还敢出来吗?

责任编辑叶子

                         (散文编辑:江南风)
请点击左边分享,把文章分享到您的QQ空间或百度贴吧,让更多人阅读!
顶一下
(0)
0%
待提高
(0)
0%
------分隔线----------------------------
               
最新评论  共有个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发布者资料
野狼闲卧 查看详细资料 发送留言 加为好友 用户等级:注册会员 注册时间:2010-07-20 13:07 最后登录:2010-12-23 10:12
优美散文
本版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