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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李天一再次犯罪之后

时间:2013-03-06 06:47散文来源:散文在线 散文作者: 丐帮帮主点击:
        

  近几日,网站跟电视新闻滚动播出,二月十九日,李双江与梦鸽之子李天一“涉嫌”轮奸一女子,二十二日,警方公布,李天一已被刑事拘留。一时舆论鼎沸,对事件评头论足。
  李天一出生于1996年四月,四岁被选入中国申奥幼儿形象大使,四岁师从中央音乐学院著名钢琴教授韩建明先生学习钢琴,八岁师从清华大学方志文先生学习书法,十岁加入中国少年冰球队,2009年成为最年轻的海淀区书法协会会员。现年十七岁,一个十七岁的孩子,可谓天才,先不管这天才是怎么成就的,能有如此辉煌的业绩又是多少同龄的孩子所望尘莫及的!
  李天一犯罪了,2011年9月6日晚,在北京海淀区西门华府小区门口,李天一当时只有十五岁,却驾驶一辆改装的宝马车将人打伤,被教养一年,刚刚被解除教养才几天,却又“涉嫌”轮奸再次被捕。这不得不让人深思,是什么让天才如此嚣张,是什么让天才道德如此败坏?是父母的溺爱吗?不是,是偏颇的家庭教育思想,是社会的萎靡之气造成的!
  在我的思想里面,我是赞成名人跟高端知识分子多生孩子的,因为第一:名人有钱,知识分子有知识,这些人生了孩子给社会造成的负担会相对的小一些,他们有足够的能力将孩子抚养成人,第二:名人用钱为孩子创造良好的生活跟教育环境,知识分子从小言传身教,成为有用之人,贡献社会。这些孩子是幸福的,只要到过偏远地区,看过破落的大山里的学校的人都会这么说。幸福来自于父母的疼爱,疼爱是对的,我想没有任何一个父母甘愿看到自己的孩子遭罪,就算穷奇所有,也要将孩子培养成栋梁之才!但疼爱归疼爱,要有度,没了度,过度的溺爱,必会给孩子心理上造成自豪感,过度的溺爱,必会产生纵容性,这是李天一犯罪的最主要的一点。
  李双江夫妇曾做客【鲁豫有约】,李双江对儿子的评价里看出,他对儿子是自豪的,是骄傲的。作为一个父亲,这也是人之常情。从师名师学习钢琴与书法,李双江为孩子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为造就天才可谓用心良苦,但李双江将儿子小小年纪带上舞台又是否对?本是十年磨一剑,用心学习的年龄却在舞台上接受观众的掌声,受万人敬仰跟欢呼。我不反对童星登台,甚至很赞成,只要有才有艺展示自己,给人生一个机会,给自己一个机会。但是为何不是他自己登台展示自己?为何是你站在他的身边同台献艺?这观众的欢呼从何而来?你能否认这观众的掌声不是因你而起?孩子小小的年纪站在舞台上飘飘欲仙,自豪感只以为自己真的是天才!殊不知是身边的天才制造机器在发挥着作用!带着五彩斑斓的花环走下舞台,走进学校,仍不愿摘下花环,同学们艳羡的眼光,让自己真的鸡群中姣然一鹤!
  2011年李天一首次犯罪之时,开着一辆被改装的宝马车!车子从何而来?车子为何被改装?做父母的如果说不知情,那就是一个最不称职的父母。李天一当时只有十五岁,属于未成年,未成年是没有驾照的。我不反对平时教未成年的孩子学习驾驶技术,你可以在宽阔的场地自己陪驾,这也不算是坏事。但是如果将车子开到马路上,就是杀手,就是危害社会的不安全因素,这点毫无置疑!先不管车子是何人改装,单说未成年的孩子再没有驾照的前提下将车子开到马路上,做父母的就是监管失职,犯了严重的纵容罪!纵容别人去犯罪也是犯罪!再有,李天一在被教养之后被改名为“李冠丰”,请问,为何要改名?我不认为李天一这名字不好“天一”天下唯一,多响亮的名字!改为李冠丰之后就可以将李天一犯得过错全部抹杀了吗?为何不让李天一永远记住李天一曾经做过的错事呢?也许李双江夫妇为其改名是要儿子出来后重新做人,但人在哪跌了就要从哪爬起来,人生有些伤痛并不是瑕疵,恰好这瑕疵就是人生奋起的点!为其改名,恰好在包庇孩子的过错,继续纵容孩子!
  此次李天一再次犯罪,与社会的萎靡之气也不无关系。事发后,有记者采访出事的酒吧跟酒店,但无人肯说出事实真相,大概已被封口!为何要这样做,凭什么这样做?正所谓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况且十三亿观众都有知情权。难道是名人的儿子就要低调处理吗?中国的法律不允许,中国的子民也不会答应!再美妙的歌声也淹没不了受害人的眼泪!一群孩子出入酒吧,这是父母的错,但与酒吧也不无关系,就像有的网吧门口公然贴着“未成年不允许进入”的告示,但你们做到了吗?挣钱的时候稍微的摸摸自己的良心。网料称,在事发的大酒店里,服务人员看醉酒的一群人开房进入房间,况且还有一名不省人事的女子,不闻不问,一小时后犯罪人离开,却不见女子出来,我想,发现犯罪的第一人肯定是酒店的人员,但报警了吗?如果不是受害人报警,难道这事就这么销声匿迹了吗?我不敢想象...........
  刚才又有网料称:梦鸽对公众说,希望媒体跟公众能够宽容孩子,给孩子一个生存的空间。但我想问,谁又给受害人一个空间,给受害人一个天理?人的生存空间是自己争取的,并不是别人送的。世界很大也很狭窄,危害人民的败类永远没有生存的空间。给孩子一个空间,好好教育就是在给他创造空间,好好改过,从新为人,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人民。我一直最痛恨的就是犯有强奸罪的罪犯,是万恶之首,况且是轮奸犯,将自己的欲望在别人不允许的情况之下强加于人,你难道看不到别人的眼泪?为何你强奸的不是自己的姐妹,自己的母亲?试问如果你亲眼看着自己的亲人被别人强奸是何心情?犯下如此万恶之罪如何原谅?也并不是说定要痛打落水之狗,但是父母应该给孩子敲一下警钟了,也给自己敲一下警钟,祈求别人的原谅并不是爱孩子,而是在继续作孽,继续害他!
  
  后记-------本来想最近休息,调节一下心态,不想再作类似之文。但却改不了自己的臭脾气,见此事件,又作此文!片面观点,也只代表自己的看法!
 
  草于2013年2月24日夜

                         (散文编辑:江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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