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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中飞:明星只有依法谨守底线才能规避代言风险

散文
时间:2014-05-16 12:18散文来源:散文在线 散文作者: 空中飞点击:
        

  散文在线•时事聚焦】报道:因购买的汤臣倍健鱼油软胶囊存在虚假宣传问题,日前北京市民冯长顺,将经销商北京百姓阳光大药房有限公司及该产品代言人姚明告上法庭。“买这个产品,就是冲着姚明买的。我是他的球迷”。但冯长顺使用后,觉得产品名不符实,有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嫌疑(5月15日人民网)。明星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如果代言虚假广告,则容易对消费者产生误导,这是毋庸置疑的。没想到,姚明因代言产品,也成了被告真是可惜。姚明公众形象一致不错,卷入这场风波,无疑会伤害其名誉。虚假广告或许只是明星口中的一句话,却会带来一系列的负面影响。如果没有法律的制裁,那么就算虚假曝光,明星也会毫无损失。这就需要将明星代言自律上升到法律他律,将道德谴责上升到法律追责。姚明被诉,无疑是明星代言的一个标志性诉讼事件。
  诉讼起因发生在今年二月,市民冯长顺因记忆力和视力不是太好,在电视上看到了他非常崇拜,非常喜爱的明星姚明,代言的一则产品广告,其中疗效与自己的症状很对路。于是来到北京百姓阳光大药房,花了80多元购买了一瓶“汤臣倍健鱼油软胶囊”。当时销售人员也对他说:“这是产自挪威北部无污染深海野生鲑鱼油为原料制成的保健食品,是国际上公认最好的浓缩鱼油。它能调节血压、血脂,预防心脑血管疾病。特别是对年老记忆力降低者,视力衰退及有老花趋势者有很好的治疗作用,不然姚明也不会出面代言”。冯长顺信已为真,回家后就开始吃,一瓶吃完了,竟没有起一点作用,感觉上了当,该产品是虚假宣传,有欺骗的嫌疑。
  消费者冯长顺后来进一步了解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昌平分局,早在2012年7月26日已将这种产品的夸大宣传进行过处罚。卓越公司利用其网站,对八种保健食品(包括汤臣倍健鱼油软胶囊)所做的上述功效的宣传用语,超出了《国产保健品批准证书》或《保健食品注册批件》中批准的内容,足以导致消费者对这些产品功效的误解。处罚书责令卓越公司停止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消除影响,同时决定对其处以罚款20万元。既然罚过款,为什么汤臣倍健还没有把虚假宣传纠正过来呢?说明是罚轻了,还没有长记性。冯长顺毫不犹豫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经销商北京百姓阳光大药房有限公司列为被告,赔偿352.8元;姚明列为第二被告,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赔偿精神损失费1分钱,连续三十天在国内权威媒体向原告赔礼道歉,该案已正式立案。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一旦发现广告代言人,所代言的产品有虚假成份,就应承担民事责任。由于明星身上的耀眼光环,容易造成让公众对其盲目的信任。大多数公众对产品的信任,已经几乎等同于对明星本人的信任了。如冯长顺这般,就是因为名人的光圈效应才去购买所代言的产品,一旦发现被虚假广告欺骗,就会给粉丝们带去不必要的伤害。如果明星真是存在虚假代言,那就是“伪证”,是在忽悠消费者。承担连带责任就很有必要,这是保护消费者的有效手段。唯有如此才能让失德噤声,让良知苏醒。
  近几年,明星代言药品、保健品等敏感产品的虚假广告屡屡发生,但明星却并未被追责。虽然之前政府有关部门已明令禁止名人做医药广告,但在巨大利益的诱惑下,很多明星还是把持不住,急着把自己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变现。面对舆论的批评,有的还振振有词地为自己辩护。光靠明星自重显然是不行的,法治社会,还得通过法律来说话。姚明代言的“汤臣倍健鱼油软胶囊”在其《国产保健品批准证书》中批准的内容是,保健功能是辅助降血脂和适宜人群为血脂偏高者。而实际宣传中却出现了“适用于脑溢血、脑血栓、中风、动脉硬化、心脏病、老年痴呆人群。记忆力衰退、视力衰退及有老花趋势者,少吃海鱼或不吃海鱼人群等”。这就是虚假附加信息,容易误导民众,厂家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姚明未能准确识别功效就代言,同样难逃其责。
  值得庆幸的是新《广告法》修订草案,也同样明确了明星的责任,禁止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未接受过的服务进行证明,否则一旦发现涉嫌虚假,将面临罚款甚至承担连带责任。规定“用了才能代言”,这对代言者的威慑力显然会大大提高。一个人没有资格推荐自己不了解的事物,没用过代言的产品,就不能在广告中把效果吹得天花乱坠。不知姚明自己用过没有?如果是用过,完全可以说出具体的感受,如果没有用,你怎么谈的上为自己的代言负责呢?广告不是影视作品,不能纯属虚构。明星在广告中的讲述与表态不是台词对白,而必须是真实意思的表达,代言者必须本身就是产品的使用者,否则,不管你看到企业拿出产品有多少张证书,也还是涉嫌欺诈。因有有些证书,本身就是用钱买来的,不具有真实性。
  企业请明星为产品代言,是目前流行的营销方式,明星为产品代言取得合法收益也是理所当然。但前提必须是真实有效,想糊弄消费者将是法理难容。对于这次事件,昨日姚之队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做出了四点回应:一、姚明对汤臣倍健的选择是慎重的,相信对方是负责任的企业;二、此事已经积极和汤臣倍健沟通,了解到汤臣倍健在自己的官网、对外宣传材料、产品表示,都没有任何超出法律许可(微博)范围的广告宣传;三、汤臣倍健也在积极和百姓药房沟通和了解情况。四、姚明会积极关注此事,尊重事实,和媒体同样关注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姚明是否应该承担相应责任尚无定论,但即便如此,该案件背后的现实意义却不容小觑。那就是明星们以后再代言,需要谨慎小心,不可能再像之前一样“无责一身轻”的忽悠,那是行不通了。
  我们每天都处在各类广告的狂轰滥炸中,其中不少虚假广告已成社会公害。某些明星不负责任的代言行为,对虚假广告的泛滥成灾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市民冯长顺敢于向法院提起诉讼,是行使诉讼权的正当表现,体现了公民法律维权意识的提升。从这个层面来看,不管姚明是否承担相应责任,公民维权意识的增强,都会成为案件背后令人欣喜的变化。这不仅将终结公众人物代言虚假广告游离法律之外的历史,更有利于今后广告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使广告真正成为普通老百姓的“购物指南”。只要产品伤害了消费者,就必须付出代价。凡是涉及虚假宣传,将与商家一起承担连带责任,算是正式堵上了法律的漏洞。也只有法律强力约束代言行为,才能保障消费者放心的去消费。
  中国商业联合会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日前发布第24期通报:50多种药品、保健品出现在涉嫌虚假的购物广告中,其中包括知名企业的产品。一些文体名人,也参与或者主持了虚假电视购物广告,少数企业将虚假代言和虚假宣传当成了牟取暴利的不二法门。有些消费者之所以落入陷阱,很大程度上是出于对明星和偶像的信赖,才放松了警惕。殊不知,有些明星在广告中的说词只是演戏而已。像代言三鹿奶粉的邓捷本身没有孩子,也就不存在广告中所说的“选奶粉,我很挑剔”;代言多种酒广告的陈道明,生活中却自知酒的危害而滴酒不沾。广告中的谎言,在明星看来只是一场戏,却没想到消费者当真了。期待北京西城法院能够对“姚明代言案”引起足够的重视,力争将其办成“样板案例”。
  国内明星名人因涉嫌产品虚假代言被曝光,近年来可谓不计其数。像赵本山、唐国强、葛优、巩俐、范伟、王刚、张铁林、侯耀华等大牌都一一中枪过,可都逃避了连带责任。当名人代言违法成本低到可以忽略不计,虚假广告自然越发前赴后继满天飞,已令广大消费者深恶痛绝。虽然监管部门也下了不少力气,想了不少办法,但收效甚微。赤裸裸的吆喝式广告没了,可升级版的植入式养生广告又来粉墨登场,真是忽悠没商量。以前消费者买到了不达标、效果不好、有负作用的保健品,要么自认倒霉,要么经销商退钱了事,顶多告一下厂家,而不会将明星告上法庭。对比之下,这次因涉嫌虚假代言而状告姚明,确实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令人期待。说明消费者正在打破对偶像的崇拜和迷信,学会依靠自主意识去判断产品的好坏真伪,这是公民的理性认知和维权意识的一大进步。
  针对当下虚假广告漫天飞舞、明星代言产品参差不齐的现象,新修订的《消法》与《广告法》都扩大了范围,将所有商品与服务包含在内。如果广告的商品造成严重后果,代言人也有可能锒铛入狱,广大消费者是拍手欢迎。这就促使明星们想代言,就要通过事先仔细的考察,从而有利于杜绝虚假广告给消费者带来危害后果,在更大程度上维护与保障消费者权益。相信这两部法律联手打出的组合拳,将在规范广告市场上发挥积极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虚假代言的发生。此次,姚明因作为新《消法》生效后涉嫌虚假代言的第一位名人明星,被消费者起诉,也被法院以新《消法》的规定等予以立案,无疑打响了新《消法》治理名人明星虚假代言的第一枪。如果事实确凿,姚明很可能要为此付出连带责任的代价。
  实施连带责任,就是要求明星对广告的真实性负责。不能说谎,这是民众的基本底线,也是法律界定的标准。星迷将偶像明星因为代言告上法庭,这在中国还是第一例,显示了司法部门用新《消法》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决心和勇气。不管最终姚明是否承担责任,这都为明星代言敲响了警钟。明星们一定要知道,广告代言不是艺术活动,也不仅仅是道德活动,而是一个法律活动。不要只顾当时收钱舒心养眼快活,不对产品的真实性进行摸底,以后就会有麻烦。不依法据实现身说话,再神吹可就要吃官司,不仅要遭受道德和舆论的谴责,个人还要倒贴赔钱。明星们要清醒的认识到,随着新《消法》的实施,稳赚不赔的代言时代已经过去,只有依法谨守底线才能规避代言风险,这个钱你才拿的安稳。
  2014-05-1523:25:15

                         (散文编辑:江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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