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纪委重启调查,性勒索案才能“重见天日”,足可看出这类刑事案件的非同寻常:一是被性勒索的官员作为受害者,居然要求对犯罪团伙从轻处理;二是警方办案时,因为被害者的官员身份,就销毁了作为重要证据的不雅视频;三是不法分子被“高举轻打”后,仍然大摇大摆地继续作案,性勒索官员成了风险小、回报大的事。其中,警方依法办案的程序被破坏,被勒索官员涉嫌滥用权力掩盖丑闻,助长了以性勒索为业的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 如此“案中案”看上去盘根错节,归根结底还是“权力”二字。犯罪分子看准了官员为保仕途平安,不敢冒“生活作风问题”败露的风险,不敢把受勒索的事实对外声张,即便报案了也希望低调处理。而警方因为掌握权力的官员“打招呼”,就不管不顾正常的执法程序,甚至执法犯法。一起并不复杂的勒索案件,因为沾染了“权力”,就变得极端扭曲。 假使没有纪委介入,恐怕这样的案件至今无法真相大白。那么,今后牵涉到官员的刑事案件,哪怕官员本人就是受害人,究竟怎样才能避免“高举轻打”? 涉及官员的刑事案件乃至民事案件,就算表面看来与其职务行为没有直接联系,也应引起纪检监察部门的关注。我们应当时刻警惕权力扭曲法治的现象。即便官员在案件中扮演了受害者角色,他们仍然有动机操纵办案进程。比起一起案件办得是否合乎法治精神,有些官员更关心手中权力是否平安无事,“大权尚在”是他们维护自身利益的主要逻辑。基于此,每一起“高举轻放”都必须追究,“受害官员”不正常的隐忍往往就是违法乱纪的信号。 赞 (散文编辑:江南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