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叫邵洵美的人
说来大惭愧,自己一个学中文的、以写作自诩的人,却不知道邵洵美。
不管别人怎么看诗,如何认为诗人,我自认为,写诗和当厨子一样,都是需要天分的。
读那篇文章前,我猜想,敢说这句话的无非是两种人,一种是不自量力的人,在自说自话呢。另一种是确实有底气,能气吞诗气的人。
到底,那个邵洵美是怎样的一种人呢?
陆小曼和徐志摩都是邵洵美的好友,那年,徐志摩与陆小曼结婚,在一片反对声浪中,邵洵美却毫不迟疑地站出来支持这对璧人。他还专门作了一幅画作为贺礼,画中一壶一杯,外加一行题字:“一个茶壶,一个茶杯,一个志摩,一个小曼。”
最终,他一咬牙,将自己珍藏的一枚祖传印章转让,换了区区十元。这枚吴昌硕为他祖父篆刻的“姚江邵氏图书收藏之章”,是他最后的传家宝。
仅这段文字其实是不足以打动我的,说大了,邵洵美也不过是个性情中人,算是个敢“舍生取义”的主儿。
最先令我心为之一颤的是他对于自己诗的态度,像邵洵美这种出身贵胄,又有些才气的富家子弟,按现今时髦的话说,是个官二代或富二代式的人物,恃才傲物那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沾沾自喜,甚至老子天下第一,也不为过。偏偏这个邵洵美对待自己的诗却是另一种态度:“只要老婆说好,已经十分快乐;假使朋友再称赞几句,便是意外的收获;千古留名,万人争诵,那种故事,我是当作神话看的。”瞧瞧话说得多平实,多淡漠。我以为,这才是真诗情。
还有一点,邵洵美这人敢于真正为自己的想法去活着。在常人眼里,想法就是想法,哪怕是将想法上升到理想的高度也仅只是个目标。目标嘛,原本就是虚幻的,能达到自然好,达不到也无所谓。犹如家中客厅里的风景画,有它挂着不多,无它挂着也不少。邵洵美却不这么认为,他是那种有想法就一定要实现的倔种。
邵洵美向往法国的文学沙龙,他特意将书房布置成“花厅”,供朋友们聚会。他还发文呼吁:“但愿我国诸交际领袖,把麻将扑克的约会,易为文学的谈话,则真正的文艺复兴,不难实现也。”他决定“以身试法”,培养“附庸风雅”的风尚,自己做起“花厅先生”。
包括后来的,他开书店、出刊物,于邵洵美全是娱人悦己的梦想。
《金屋》效仿英国唯美派杂志《YellowBook》,用金黄色的封面,里面用黄色的毛边厚纸,新颖独特。他在发刊词中宣称:“不带色彩,不主张旗帜,不趋就低级趣味、赶热闹、卖笑,要用人的力的极点来表现艺术,抒发至上的美。”后来,他成立上海时代图书公司,再创建“第一出版社”。他前后办了十一种刊物,他的“宝贝们”装帧精美、内容丰富。他是要培养大众精神品质、趣味情操,造就会幸福的民族。
有朋友斥责邵洵美出版毫无目的,说办杂志应当有政治野心。他微微一笑回答说:“出版便是我的目的。
这就是邵洵美!
有人替邵洵美抱不平说,邵洵美是文学史上被严重低估的作家。对此,邵洵美自己一点也不计较。因为,老早,邵洵美就为自己定位了:“你以为我是什么人?是个浪子,是个财迷,是个书生,是个想做官的人,或是个不怕死的英雄?你错了,你全错了,我是个天生的诗人。”
是啊,被低估又有什么关系呢?风过霜过,花过月过,倾过心倾过情,倾过力倾过囊,已是彼岸的幸福了。
这还是邵洵美!
邵洵美(1906-1968),祖籍浙江余姚,出生于上海,出身官宦世家。新月派诗人、散文家、出版家、翻译家。1923年初毕业于上海南洋路矿学校,同年赴欧洲留学。入英国剑桥大学攻读英国文学。1927年回国,与盛佩玉结婚。1928年开办金屋书店,并出版《金屋月刊》。1930年11月"国际笔会中国分会"成立,当选为理事,并任会计,1933年编辑《十日谈》杂志,并发表第一篇小说名为《贵族区》。1934年编辑《人言》杂志。1936年3月至1937年8月主持《论语》半月刊编务。晚年从事外国文学翻译工作,译有马克·吐温、雪莱、泰戈尔等人的作品。其诗集有《天堂与五月》、《花一般的罪恶》。
时下,极流行的360百科如是说。
(2016年5月27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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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编辑:滴墨成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