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远去的女人 流汗的公牛 连日来翻阅道光版《修武县志》,当读到县志中《列女传》章节时,不胜嘘吁。 该县志录入有许多节烈、节孝事例,有的来自府志,有的俱建砖坊,有的采访节孝,言之确凿。最早的贞吉女子是引据《新唐书·列女传》:赵氏女,山阳人。父盗盐当论死,女诣官诉曰:“迫饥而盗,救死耳,情有可原,能原之邪?否则,请与俱死。”有司议之,许减父死。女曰:“身今为官所赐,愿毁服依浮屠以报。”即截耳自誓,伺奉父疾,卒不嫁。这个故事,有点像翻版的缇萦救父,赵氏女有胆识而言之切切,至孝守信,令人敬佩。 县志记录明朝节烈6人、节孝21人,国朝(清,截至道光十九年)节烈22人、节孝261人、割股25人,均出自当时的修武。她们的事迹以现在的眼光来看,可能不被鼓励和赞许,但,在当时还是社会所褒扬的,“虽在乡僻穷嫠,皆得仰邀绰楔”。比如节烈所反映的则是凛然不可侵犯,“守身如执玉”,不由得令人肃然起敬。像:“郭氏,杜芳伟妻。年十九,崇祯五年,流寇掠境,恐为所污,投窑而死。”列女传中节孝者居多,大都是夫亡“事亲抚孤,孝慈兼至”,有的甚至未婚。其中,她们“事姑尽孝”,受到了婆婆的称赞,有一姑常叹曰:“孝妇事我,谁事孝妇乎?”;有一姑常语人曰:“吾有孝妇,家之福也。”还有孝妇马氏,许某妻。未婚而夫亡,孝养翁姑,苦志守节。明河北道佥事邢云路曾为其赋诗:“不识夫君面,应怜处子身。矢心原一死,生为舅姑贫。”读后让人感动。当然,她们的所作所为不能简单的视为愚忠愚孝,尽管有的割股事亲。因为她们中有许多知书明理之人,像:增生杨朝清妻,张氏。“通四子书讲义,纺绩之余辄以课子侄。”每教子敏书曰:“买田一顷,不如读书一册。”赵氏,原廷用妻。临终,召子孙属曰:“读书人须安贫守命,汝父子即饿死切不可为非。”等等。她们虽然是乡村女流,但,却不卑微,不堕落,自强不息,洁身自好,守身如玉,并竭尽所能,养老抚孤,坚守诺言,令人动容,犹如一朵朵开在乡野的冰艳花儿,装饰着家乡的广袤大地。 诚然,孝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二十四孝》的故事早已深入人心。但,自古以来,历朝历代曾把孝作为道德的根本,一切教化都从此产生。历史中执政者无不把“孝”,作为立国之本去美化,作为驯化子民的第一课,大肆宣扬。看了县志中列女传的记述,似乎也验证了这一点。也许,那些女人的初心并非是为了光宗耀祖,传名于世,只是尽了所谓的妇道而已,在她们看来是人之常情,在普通不过了。虽说她们受到了朝廷表彰,建牌坊、赐匾额,但付出也是巨大的。其实,列女传虽说是传,却没有提到她们的名字,仅仅一个姓,表述一律是某氏。倒是丈夫的姓名赫然在册,也表明了当时男尊女卑的真实社会现象,有点可悲。 “读史可以明鉴,知古可以鉴今”。时过境迁,如今人们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婚姻观与过去相比发生了很大变化,我们不可能以现在的标准去评判历史,去讨论那些远去的烈女、孝女的所作所为。如果真的去评价的话,有些人会觉得她们真不可思议,甚至是不可理喻,可能还会被贴上“愚昧”“傻”“不开窍”等标签。但,她们身上所彰显的忠贞、贤惠、孝心、诚信、明理、友善等优秀品质,是永远不会过时的。单就这些来说,还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弘扬的。 “当时只道是寻常”,虽然她们已经远去,可背影依然清晰...... 2017.9.17 赞 (散文编辑:江南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