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官卖官”丑恶现象的发生,反映了少数单位、少数地区的干部选拔任用大权,仍牢牢地把持在个别“头面人物”手中,这就必然会出现“私门之请”,行贿受贿、买官卖官。对此,必须严格执法,予以严惩。 一要把发现或查出的跑官要官者及时公示于众,并严格依照党纪国法严格处理,对他们进行严厉的说服教育,从根本上树立官场新风气。 二要让买卖官的官员立即“下岗”。正所谓“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把官职当做产品一样买来卖去,正是对老百姓利益的无视和践踏。 三是割断买与卖的中间链条。买官和卖官是自古就有的,有人戏称:“不跑不送,原地不动;光跑不送,平级调用;又跑又送,提拔重用”。但这些“官场交易”与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是格格不入的。所以,我们的任务就是要想方设法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让想买官的人买不到官,想卖官的人卖不出官,让跑官要官者“跑”无门、“要”无路。 在这场与腐败的斗争中,我们没有退路,只有坚决地去战斗。在狠抓治“标”的同时,我们还应该进一步加大治“本”的力度,从制度上彻底铲除买官卖官等各种官场腐败滋生的土壤。这,才是更重要的。 赞 (散文编辑:滴墨成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