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上述疑问是群众积极参与政府事务的表现,也是群众监督社会事务的职责所在。但从侧面也反映出,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做到位,公众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渠道不够畅通。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和信息传播方式的深刻变革,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知情、参与和监督意识地不断加强,也对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依纪依法严惩腐败分子。一条条隐藏的巨型“蛀虫”被陆陆续续挖出,群众连声叫好的同时,出现“巨额的涉案款物都去哪儿了”的疑问也就不足为奇。其实公众的疑问很容易回答,遵照相关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对于在查办腐败案件中暂扣的涉案款物的处理原则是:一、属于涉嫌犯罪所得的,案件移交司法机关的同时,相关款物一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二、系违纪所得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纪收缴,上缴国库;三、对于经调查不属于涉案款物的,及时予以退还。如果一些与公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信息做到及时全面公开,民众的疑问和顾虑就会被消除,也就不会有“谣言四起”。 笔者认为,加大政府信息公开能消除民众的误会,阻止谣言传播;能约束官员的行为,防止贪污腐败;能节省不必要开支,提高行政效益,也是切联系人民群众、转变政风的内在要求,是建设现代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和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 赞 (散文编辑:可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