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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意岁月可回首

散文
时间:2016-03-30 12:28散文来源:散文在线 散文作者: 梅清欢点击:
        
  喜欢午后慵懒的阳光一个人,泡一杯花茶,静静地坐在阳光底下,捧一本线装书,静静地读着。阳光不咸也不淡,茶水不暖也不凉,时光不清也不浅,一切,都刚刚好。
  
  这样的日子里,适合读书,适合书信,当然,也适合回忆
  
  都说往事不堪回首,可我却愿意在温柔缱绻的流年里,不紧不慢地回首着过往岁月里的起落悲欢。
  
  愿有岁月可回首,共以深情到白头。
  
  寒假里,家中只我一人,闲来无事的时候,偶然去翻拣记忆里的碎片,却原来,过往的岁月里,还有那么多的可回首,深深地镌刻在似水的流年里。
  
  记得,从小的时候开始,就喜欢日记,几乎是每天写着,一个本子又一个本子地写着,无非是一些流水账,记得那时在书中读过,年少时所留下来的文字,都是后来岁月里最深情的回首,当好好珍藏,留待年华老去的时候细细咀嚼。因而我一直,都将自己那些年写过的每一个字细细珍藏。
  
  写日记的习惯一直坚持到初三,就很少再写过了,一是因为学业繁重,二是因为那些年少春衫湿的心情竟再也无法诉诸于笔端,只适合藏在心底最深处的角落,细细回味。也记得,初中的每一个作文本,每一个周记本,我都细细地尘封在一个角落里,连同我的日记,一起被岁月的尘埃所覆盖。
  
  记得那时,最喜欢写周记,因为不是作文,没有太多限制,比如体裁,比如字数。那时候就总是喜欢写,好像提起笔就停不下来了,老师要求的六百字的周记,我总是写了三两千字还不想停下来,好在那时的语文老师是刚从大学里毕业的年轻老师,很是鼓励我,每次都认真看我的文章,然后给我修改。可是每次考试写作文的时候,就有麻烦了,考试作文只需要六百字,体裁又是限定了的,我却总是写不好,总是写满了答题卡却还没有写完,老师于是又对我很无奈,总是告诉我要训练考场作文。一场考试完毕,明明跟老师说好的一定要好好的训练考场作文,可是到了下一次考试又是同样的结果,好像我的整个初中作文就是这样过来的,直到中考,作文还是没有突破。
  
  到了高中,也还是这样,高中要写议论文,我却讨厌写,每次考试作文总是写不好,老师于是给我规定了一个“三段式”,还有要求背出各种论据,考试的时候直接用就好了,我知道老师是一片好心,可是却总是背不下来,高中三年,作文的分数终究还是没有提起来,依旧是高不成,低不就的样子。虽然这样,但心底依旧是欢快的。
  
  也记得,小学的时候,每天和邻家的姐姐一起去上学,走在上学的途中,一路上总是喜欢和她一起幻想,记得那个时候,幻想的最多的,还是我们以后要过上唐诗宋词里或者是古装电视剧里的生活。每次去邻家姐姐家,总能看见她家客厅里挂的两幅画,画的名字已经忘记,只是依稀记得画的内容,一幅该是典雅的江南风情吧,如今也只记得,画中有轩亭,有荷花,有石桥,有流水,还有弹琵琶的旗袍女子;另外一幅画,是在山林间,一条清澈的小溪,涓涓流淌,溪水中央,是一位身披蓑衣,头戴斗笠的老翁驾着一叶小舟,而溪水的两旁,则是郁郁葱葱的树林。那时候,看到这样的风景,心中就生出无限的向往,总希望有一日自己也可以在那样的地方生活
  
  孩提时代的想象力是最丰富的,每日和邻家姐姐在上学和放学的路上我们就一路上说着以后在那样的山林里或者小桥流水中该怎样生活。我们说过,要建一座雕花的木质阁楼,阁楼周围是池塘,满池的莲花围绕着阁楼,夏天就可以架一叶扁舟在莲花池里飘荡;要有一个庭院,庭院里要种好多的花草树木,迎春花,马蹄莲,海棠花,君子兰,木樨花,菊花,寒梅花---------一年四季都可以闻着花香;还要有一座肃穆的佛堂,供奉着欢喜佛,如来佛,观音菩萨和文殊师利菩萨。还有就是,要穿古装电视剧里那样的漂亮优雅的服装,吃那些精致的点心。那时还不知道,这样的生活是与世隔绝的,亦是只能存在于想象中的,只是孩提之时,还不知现实的残忍,所以愿意义无反顾的做着这样的美梦,在梦中,一切都可以成真。
  
  后来才明白,原来,真的只是在梦中一切才可以成真。当年梦想中的桃源盛境,亦不过只是残酒后的冷梦一场,在现实里,不具备任何的可能性。只是后来,依旧会幻想,在夜深人静,难以入眠之时,依旧一个人去幻想,并且让那些幻想在笔尖流淌为悠然的文字,以为这样,就可以深情的延续那一场年少时深情的梦。殊不知,梦依旧是梦,当白日的阳光落在脸颊的时候,就是梦醒来的时候。
  
  到底是没有过上小时候所向往的生活,但是我来到江南,也总是喜欢江南那些古镇,喜欢那些小桥流水喜欢那些临水枕风的廊街,这也算是对当年的一个深情的交代。然而那时与我共话的邻家姐姐也早已杳无音信,云水天涯了,我与她,多少年来,都再不曾相见过了。不只是她,当年一起执手共待的人,也早已天涯漂泊,下落不明了。
  
  我总是觉得,这都是寻常,多少人,都只是彼此生命里深情的过客,做不了归人。人生的各个过程中,都有着那么一些途经过自己的盛放的人,彼此深情的牵过一回手,看过一片云,然后便转身离去,成为陌路。待你再次回首之时,身边陪伴的容颜早已更改。
  
  所以每当身边的人一拨拨地离去,又一拨拨地来到的时候,我只是平静地去接受,很少为着那些既定的别离选择感伤。因为我明白,这是每个人生命中所必然要经历的过程,没有人会一直陪着你走下去,大多数的时候,是一个人寂寞地走完那些命中注定的路途,这不是命运的残忍,亦不是流年的慌乱,这只是人生的必然。
  
  小时候,也喜欢写明信片。曾经买了很多的明信片,都是自己喜爱的,或是电视剧电影里的某个人物,或是自己的钟情的草木或者一些古旧的物件。那时候,一写就是给全班写,班里也流行写明信片,每个人几乎都会给班里的每一个人写一张,都是一些祝福的话语,很老套,也很幽默,什么学习进步啦,什么越来越漂亮啦,最好笑的至今都记得,“笑口常开,笑死活该。”、“一路顺风,半路失踪。”、“身体健康,牙齿掉光。”这些话语,如今看来,依旧会开心地笑着,很满足地笑着,那些,都是年少时的记忆啊。虽然岁月蒙上了尘土,但是那些年少时的记忆依旧熠熠生辉,特别是当你早已远离当年的那个年龄的时候,其可贵与温情便越发地凸显出来了。
  
  也会给一些亲近的朋友写很多,也就是很好的玩伴,每次买了明信片,都是首先给那些玩伴写,给她们所写的话语都是自己绞尽脑汁想出来的,不是敷衍,亦不是千篇一律,而是真正的发自内心的地写出来的。有时候,同学之间写一些小纸条也会巴巴地写在明信片上,好像那样就会有独特的记忆。小学过后就不再写了,很显然,写明信片的年龄已经过去了。但是遇到晚晴后,又开始给晚晴写,那时,拿出自己珍藏已久的明信片,有自己所喜爱的藏地风光,有江南小桥流水,也有寒梅,素菊,幽兰等等草木的,当然还有很多自己想去却还没有去的地方的风景,总之是自己收集珍藏了好多年的明信片。于是,又开始一张一张地写起来,只给晚晴一个人写,有时候是一句话,有时候什么都不写,画一个笑脸,或是一朵莲花,就足够了,因为她明白,我写给她的每一张明信片的含义,不需要我再用笔墨去重复地表达。
  
  现在再看那些明信片,曾经写的最多的那些人,我却早已经忘却,曾经有过热烈鲜艳过往的人,也已经记忆模糊,记得最清楚的,反而是那些并无多少交集的人。清楚地记得,小学时有过一个同桌,很内向,不愿与人交往,与他同桌三个月,说过的话语不超过十句,但是他却在我的心中烙下了深刻的记忆
  
  也许是因为年少时的那份同样的孤独吧,所以虽与他之间并无多少话语,但是他却留在了我的记忆深处,想起那个班级的时候,条件反射地第一个想到了他。我也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少年时候就不愿意与人结交,身边的朋友屈指可数,从来都不多,总是喜欢一个人我行我素,我欢我乐,一个人,欢乐着自己的欢乐,悲伤着自己的悲伤,所以对那些与我一样沉默寡言的人,总是记忆深刻。
  
  我知道,其实,很多少年时代的东西会一直延续下来,比如性情,比如爱好。年少时我便少与人结交,能走进我心中的人,亦是不多,而我所喜欢的事物,皆是素雅宁静的,从来都不喜欢热闹喧嚣,身处碌碌红尘,心却早已游离,总希望自己可以梦一回桃源,做一回陶潜。这样的性格一直延续到现在,我知道也会延续到将来,并且终生伴随,不会有太大的改变。
  
  都说三岁看老,也许,人的一生,从幼小之时,便可知晓将来的一切结局。因为因果有定,命运有情,一切的一切,都将成为一种昭示,提前就写就了未来
  
  也喜欢写信,和异地的朋友写信。初中毕业后,和那些不在一个学校的几个朋友写信,虽然网络通讯很方便,但是我们依旧喜欢那种文字记录和讲述的感觉,所以愿意写信。可到底也还是没有写多久,因为很快,身边又有了新的朋友,要花功夫,花精力和新人交往,况且就算是男女之间的情爱都跨越不了时空的阻隔,更何况是友人之间,所以最开始的时候,还兴高采烈地写着,写着写着书信就少了,到最后竟至于再无书信的境地,成了打电话,发信息,网络聊天,可这样,也到底还是没有能够维持过久。最终,那些朋友也是四散天涯,云水天涯两杳茫了。记得最清楚的一个朋友曾经写信给我说,要和我一辈子相交,要看我白发苍苍,变成老太婆,牙齿都掉光,当时是在学校里的合欢树下看到这封信的,那日晴光日好,阳光透过合欢斑驳地洒落在我的脸上,还有信上,合欢花也一直在飘落,风景有些凄然的迷离,抬头仰望那些飘零而下的合欢花,我想,只是为了不让眼泪流出来。最后,这样深情的感动,也只是成了那最后的一句“天涯海角,望君珍重。”
  
  少年时代就是这样,那些以为不会离散的,最终还是音信全无了;那些以为坚不可摧的,其实一个瞬间就溃不成军了;那些以为会一生执手的人,最终还是深情地辜负了,这不是你我无情,而是岁月的流离,将你我,惊得措手不及。
  
  遇到晚晴后,也是一直写信,无论多忙,都会写,写信最多的时候反倒是那段时间最紧迫的高三。我和晚晴的信,从来都不邮寄,都是亲手交给对方,不愿意假手他人。我们总是觉得,亲笔写的信,亲手交到对方的手中,是一件最为快乐开心的事情,那种欢乐,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和晚晴之间,一直保持着古老的书信交往模式,一直都在写,给对方写。可能是因了年岁日长,也经历了那么多的突如其来的离合悲欢,所以很难再愿意去经营一段情感,但若是一旦开始,必定就不会是像年少时那样的荒唐了。开始懂得人生不易,我们所遇到的每一个人,其实都是前世修来的缘分,当慈悲对待。也开始懂得,对感情的辜负,是人世间最奢侈的错,人的一生能遇到那么一两个懂得自己的人,着实是不易,如果开始了一段感情,就该好好经营,不可再像年少之时那样轻而易举地丢失。因而我和晚晴,从来都很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友情,不,应该是知己情,人生得一知己已足矣,斯世当以同怀视之。
  
  我和晚晴很少有见面的机会,至今每年不过两次,而每次见面时间最少的时候也不过短短的几个小时,余下的时光便是分离两地。但是我们的感情却从未因此而有丝毫的减少,反而更加牢固。我和晚晴就一直这样写着,不知疲倦地写着,我喜欢将自己最想和她说的话都写在纸上,留待日后细细品味
  
  每次和晚晴见面的时候,我们所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将这半年了给对方所写的厚厚的一打信亲手交给对方。我想,这该是最幸福的事情,也正因为这样,我会晚晴的感情也早就超越了时间空间的限制,因为,在文字世界里,是没有界限的。
  
  我念高中的时候,每次和晚晴见面,都一定要去大石门的寺庙里上一炷香,那是一个无言的约定,因为,我和她的遇见,是一场注定的佛缘,是佛祖许下的慈悲。
  
  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我万分信赖的是时间,我也相信,时间会让我最终看清所有的一切,都说日久见人心,这句话我亦是深信不疑的,所以,这些年来,虽然身边陪伴的人并不多,但都是经历了时光的淘洗,依旧和我不弃不离的人。在陌生的城市里,渐渐地对一座原本无比陌生的城市熟悉起来,但是,朋友,却依旧是以前的,我可以适应一座新的城,却难以适应一些新的人。身边陪伴的一些朋友都是多年前的,这些年,一直不咸不淡的陪伴在一起,很少联系,甚至在节日里,祝福的话语也很少,但是会在某个感动的时刻,或是遇到了似曾相识的风景想到了对方,或是就只在一个刹那,突然很想念,就写一封信寄过去,或者打个电话。联系很少,但是感情依旧在。
  
  而我和晚晴,最开始是因为几句话语就深深地连结在了一起。初见的时候,也就是因为几句话就使我大惊失色,遂引为终生的莫逆。我想,我的一生,这样的人,能遇到一个就足够了。念完高中,我和晚晴去了不同的城市,因为她又她的理想,我有我的追求,虽然分隔两地,彼此之间隔了山重水复的距离,也丝毫不会阻隔两人之间的感情,我和晚晴,依旧温暖明媚如初。
  
  其实小时候我并不是很爱看书,看过的书也不是很多,虽然祖父一直教导我要多看书,但是我却总是不曾付诸过行动。直到后来,那该是初三吧,在无止境的作业堆里的时候,突然有一天,就那样地爱上了看书,我也至今不知是何原因,总之就是被书中的一切所吸引住了,最爱看散文类的文集喜欢那些细腻温柔的情愫在心底轻轻荡漾。
  
  那以后,就爱上了学校的图书馆,一有闲暇的时候就会一个人躲在图书管里,任凭同伴千呼万唤都不会出来。看着看着,就发现自己原来是那样的浅薄,还有那么多的书没有看过,那么多的知识没有学过,那以后,就将自己所有的时间都给了图书馆。
  
  高中的时候,最喜欢的地方是学校的书店,学校的书店很大,各类书籍都有,那时曾疯狂地迷恋过白落梅,林清玄,雪小禅,鲁迅,喜欢落梅风骨,秋水文章喜欢林清玄文字那些悠然流淌的禅意,喜欢雪小禅文字的冷寂妖娆,而鲁迅,与其说喜欢,不如说崇敬,他的文字思想深度之深,无人能及,当然,那个时候,鲁迅的文章很多都看不懂,但是依旧喜欢看,就像喜欢一个人不会因为对方不喜欢你你就不再喜欢对方了。最喜欢鲁迅的《野草》,那是鲁迅最沉重的一本散文诗集,就喜欢那种沉重感,那种孤独感,与我天生的孤寂与疏离相关。曾经将《野草》里的好几篇文章抄到自己的摘抄本上,语文自习的时候,同学们忙着背课文,我就悠然地被那几篇自己摘抄的文章
  
  说起摘抄本,我的第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摘抄本是初一时候的,刚上初一,老师就让我们准备摘抄本,老师给起了一个名字,就叫做采蜜苑,将我们比作一群勤劳的小蜜蜂,摘抄的东西便是蜂蜜。那个摘抄本是最旧的一个,摘抄的内容大多是老师要求的,最多的是名言警句,名人名事,因为考试写作文的时候用得上。再后来,就逐渐地添上了自己的东西,会在上面画上一些儿小花儿,摘抄的东西也都是自主选择的,或是一些让自己惊艳的话语,或是最喜欢的一篇文章,连歌词也会有。偶尔,也会写上自己的一些小心情老师会定期检查那个本子,每每老师检查的时候就会用透明胶将那几页写满了自己的小心情的纸张黏在一起,不想让老师看,等发下来再拆掉透明胶,如此反复几次,那几页纸就破损了,但是倒也不心疼,只要老师没有看到自己的写的那几页就好了。
  
  高中的时候,换了老师,摘抄本都叫做积累本或是改错本,上面写的东西也多了起来,大多是与语文考试有关的,写过字音字形,病句改错,文学常识,答题技巧,当然最多的,还是与作文有关的,也写过考试后订正的错题,或者是反思小结什么的。我高中的摘抄本,每一页都被我折过,从三分之一处折叠,多的那一半就写老师要求写的,旁边的那一小半就写自己喜欢的东西,或是抄一首诗词,或是一首现代诗歌,戴望舒的《雨巷》,席慕蓉的《一棵开花的树》,郑愁予的《错误》,林徽因的《人间四月天》,海子的《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是一定要有的。那样的话,每次看积累本的时候,就不至于全是与考试有关的而感觉烦恼无趣了。
  
  到了大学,摘抄本依旧有,还是叫它积累本,积累了很多自己喜欢的东西,古今中外的都有,只要是自己喜欢的都会写上去。从初一到大一,厚厚的六大本,每次看着,都觉得心被填的满满了,那就是年少时留下来的最珍贵的记忆啊。
  
  喜欢看书,自然就会买书,买的最多的是林清玄的书,差不多买了将近四十本,虽然至今还没有看完,但是书店里只要来了一本林清玄的书,就一定会买,哪怕不吃饭也要买,全然不顾自己有没有时间去看。
  
  也买杂志,最美文,读者,意林,青春美文,文苑,疯狂阅读,这是每个月必买的杂质,几乎没有落下一本,如今家中的书柜里还堆积着几百本这样的杂志,好多都没有看过。当时就是想买,怕以后买不到了,也想高中过后一定要把这些杂志都看完,可是后来到底还是没有看完,上了大学又不能带去学校,再者又有了新的杂志与书籍,自然是顾不上了。时至今日,每每看着那样厚厚的一堆书和杂志,还在安慰自己说大学以后一定要把它们看完,才不辜负当年的深情。
  
  当时买书也是一种疯狂,可以一天只吃一顿饭,就为了省钱来买书,后来因此而得了胃病,母亲就再也不让我买书了,看到我往家里的书柜里放书就啰嗦我。但我还是依旧买书,只是没有先前的疯狂了,买了书就放在学校里,或者藏在同学家里,高中毕业的时候我才将那整整一箱书都抱回家母亲看后摇头叹息却也无奈
  
  上了大学,有很大的图书馆,什么书都有,自己买的书就更少了,但还是每个月都买两三本自己很喜欢的书。
  
  也终于明白,看书比买书更重要,于是,更多的时候是一个人安静地坐在图书管理静静地看书。
  
  高中时那段疯狂地买书的日子虽然已经远去了,可是也依旧怀念,那是一个不会去顾忌太多的年龄,喜欢什么就义无反顾地去做。
  
  高三的时候,是最不想却也不得不过,然后之后又会无比怀念的一年,痛并快乐着。
  
  记得那时,每天五点半就要起床,很快地洗漱一下就要去学校了,一下楼,就会看到很多的同学,背着书包,或是手中捧着几本书匆匆忙忙地赶往学校,一天的学习生活就开始了。那是一场无止境的重复,不停地上课下课,不停地回家吃饭睡觉再去学校,不停地考试考试再考试,就为了一个共同的梦想
  
  老师说,我们过着高三的时候,会觉得高三很累,很痛苦希望快点过去,但是以后我们一定会感谢高三的那一段时光,也一定会怀念。当时才不相信老师说的话呢,直到后来上了大学才深切的感受到老师所说的话,原来高中的时光,记得最清楚,也最难以忘怀的,反而是那段曾经以为痛苦不堪的高三,只是那时,高三早已远去,我们只能望着昨天的记忆惘然。
  
  时光就这样悄无声息的溜走了,大一寒假回家的时候,坐在火车上,有小妹妹叫我阿姨,我才猛然惊觉,自己,原来已经不是十七八岁的青葱年华了,快到二十岁了,等过了年,就是完整的二十岁了。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大一下学期也只剩下两个月的光景了。
  
  从前不感觉时光有多么的匆匆,可是恍惚间,自己就已经到了二十岁,别人问起年龄的时候,再也不能说是十几岁了,急景凋年,是那样的触手可摸。
  
  时光最可怕的是,当你真的感觉岁月易逝,年华渐老的时候,它就真的日月如梭,丝毫不留情面了,以你看得见的方式在悄然流淌,让你抓不住的,始终都是抓不住。
  
  都说时间太瘦,指缝太宽,也许是的,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
  
  还好,在如云的过往里,还有那些轻轻浅浅,明明灭灭的光阴,沉淀在岁月的长河里。
  
  让你我,蓦然回望时,还有岁月可回首。
  
                            (散文编辑:散文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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