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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叶公好龙

时间:2011-07-18 16:50散文来源:本站原创 散文作者: 四季梧桐点击:
        

【导读】人应该喜爱自然,崇尚自然,无论什么小动物都是一个可爱的生命,不该人为地制定出谁死谁活,人不该有这个权利。关上门在自家的天地里。

  某小区。
  每天日清晨,一只大公鸡会准时鸣叫,惹的左邻右舍的一些人甚是烦恼,打电话给电台,要求宰杀,以还清静。
  
  后记者采访,得知是一小女孩在街头买的小鸡娃,卖鸡人逛说是母鸡。如今小鸡长成大公鸡,每日啼叫不止,于是家长心烦,而孩子却养出了感情
  
  杀与不杀,这试乎成了一个问题。
  
  现代人好像都太过自私,而且大都擎着法律的武器,孰不知现代法律就是因为忽视了人情世故,而使得现代社会的人情冷暖日渐淡薄,只想着自己清静而不顾他人感受。
  
  也许有人会说,城市里禁止养鸡,这是明文规定的。是的,有这样一个规定。可我们用心想一想,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规定?是因为卫生干净吗?自家养的鸡,养者都不嫌脏,外人哪里来的脏呢?是因为噪声吗?那住在马路边、铁路旁的住户们岂不是夜夜不能眠了吗?鸡不能养,狗却能养,狗没有噪音吗?狗没有味道不肮脏吗?
  
  这好像就扯到了话语权上了。养狗的人大都是有钱人,养狗是为了消遣,是为了显身份;而养鸡呢?大多是普通百姓,为了生活、或为了孩子的爱心一片。于是现代社会的法律就是为有钱人代言的,于是,城市里禁止了养鸡而放开了养狗,虽说是规定上说养狗要有犬症,上街要有诸多规定约束,可满街跑的狗没几个执行法规的,就没有人去举报,你说奇怪不奇怪。其实一点都不奇怪,这就叫软的欺硬的怕。在媒体上你听说过车撞了狗,让人给狗下跪的、法院判决让人给狗赔钱的;可你不会听说鸡的什么新闻,如果有那也是一个字——杀!
  
  许多城里人现在都喜欢在周末或节假日跑到郊区、跑到山野寻求一种自然气息,觉得城里的气味、噪音以及环境都不再清新,想在休息的时候听一听哇声、听一听鸡鸣,哪怕花钱也要享受一下田园风光。现在鸡鸣就在耳边,只因为是在城里的高楼里,天天听就烦了燥了火了,要举报了,要权益了。这还真有点叶公好龙的味道呢。
  
  人应该喜爱自然,崇尚自然,无论什么小动物都是一个可爱的生命,不该人为地制定出谁死谁活,人不该有这个权利。关上门在自家的天地里,养什么是个人的自由,偶尔渗透出的自然之音,城里人应该感到庆幸,有自然为伴,这是多么难得的事情啊。
  
  再说人的生理都有一个适应过程,听惯了就会熟视无睹了,不信你问铁路边的居民,怕是没有了轰隆隆的火车声,换一个安静的地方还真睡不着呢。
  
  人啊,在现代社会里,要学会宽容、学会忍让,不是什么大的原则性问题,左邻右舍的一些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小事情,得饶人处且饶人,嘴下留德,自己也会觉得活着舒坦。
  
  各位朋友,您说呢?

                         (散文编辑:江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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