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是作为人类组成的单个个体的人,是否有足够的自制力来适时的中止自己的欲望?比如对金钱和权力的贪婪,比如吸食毒品的快乐而产生的持续性的依赖等等。有的欲望是由于他人或社会的诱导,属于他激;有的欲望是自己不小心歪打正着的误闯,一旦尝到甜头后便一发不可收拾,属于自激。这些都是不好的,发展到极致便会对他人和社会产生危害,于是回过头来再由社会的机器进行强制力的干预,来中止这样的欲望。这里面值得玩味的是社会舆论和或媒体对欲望的诱导在先,发现问题时社会机器又来进行干预在后,显得挺滑稽的。不过这到底还是属于有干预的,可怕的是没有干预,因为如果一项行为既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又不会对别人产生不便,仅仅是自个的事,比如人们通常说的“简单的快乐”,他们既不替天行道,也不悲天悯人,他们只想“修身”,而不想“治国平天下”。看到小偷在偷别人的钱包,与他无关;看到垃圾掩着鼻子走开。对着阳光张开怀抱,对着鲜花微笑,对着庸常的生活打点自己的心情。 是呀,我简单着我的简单,我快乐着我的快乐,我自激着我的自激。这似乎也是不错的注意,何况社会发展的终极不就是让人们快乐吗?难道快乐也有什么错吗?而且这样的快乐只会给别人也带来快乐,而不会侵害别人的利益。如果这样的快乐属于自激,那么有什么理由不将这种快乐进行到底呢?而且还不需要什么自制力和他制力来干预和中止。 我无意指责这样的快乐,我只能站在远处,想起了温水煮青蛙的试验来。想起那些由于贪婪而给社会或他人造成侵害的快乐也许并不可怕,因为毕竟还有外力去制止。可怕的是因为追求简单的快乐而导致内心的麻木和漠然,却无法中止的自激。不知道这是不是另一种形式的悲哀呢? 赞 (散文编辑:江南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