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帮助别人是助人为乐,属于传统美德,有爱心和能力的人都愿意去做。 可是,借钱给人的结果,往往不是天道好还,而是忘恩负义,甚至恩将仇报。 我曾经多次借钱给人,结果呢?不仅很多借款收不回来,而且多数借款人不和我联系了,甚至也不与我家人来往,俨然把我当成了仇人。 我在深圳时,老家有个堂姐的儿子,来深圳找工作。他出门时只带了路费,到了深圳,什么都得我管。他上班后,还几次找我借钱。 到现在,已经12年了,堂姐的儿子从来没有再联系过我,也从来没有去过我老家的家(我妈妈仍在老家),借的钱没了踪影,给他帮忙也没换来一句感谢的话。 按理说,我帮了他,大小也算是恩人,可他为什么不愿见我、也不愿见我的家人呢?原因也许是: 第一,当今是金钱社会,很多人眼里只有钱。为了金钱,无所不用其极,有人甚至不惜以身试法,牺牲亲朋好友的感情又算得了什么? 第二,美国著名的人生导师卡耐基说:“忘恩负义是人本性的体现”。人的本性是自私的,报恩要付出,忘恩则不用付出。 第三,羡慕嫉妒恨。见别人比自己强,就好像自己被羞辱了,自尊受到“碾压”,引起愤怒。为了避免难堪,最好不与比自己强的人见面或交往。 第四,人心不足蛇吞象,有些人你帮了他七分,他觉得你没有帮人帮到低——帮到十分,反而觉得你欠了他三分。也许堂姐的儿子认为我没有照顾好他,或者借的钱不够,心里记恨我,把我当成恶人、仇人。谁想和恶人、仇人见面? * 古代有个“升米恩斗米仇”的故事:当一个人快饿死的时候,邻居借给他一升米,救了他的命,他把邻居当作恩人。后来邻居又借给他一斗谷子,他竟然对别人说:“邻居家的粮食吃不完,就应该送给穷人。”这话传到了邻居的耳朵,从此,两家成了仇人。 第五,借方也许一开始有还钱的决心,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会感到还钱似乎有背天理。老子说:“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这句话放到借贷关系中,可以“歪曲”为:富人补贴穷人 ,是理所当然的。自古以来,“杀富济贫”深得人心。这么想,借方就可以心安理得地把欠款据为己有了。 第六,也可能没有能力及时还钱和报恩,而感到羞愧和自责,没脸见我。 试想,如果当初我不那么“热情”,也许还会维持正常的亲戚关系。可以说是借钱毁了我们的亲戚感情。 20年前,我借给老家一个童年玩伴5万元办养殖场。养殖场办起来后,生意兴隆,可一直不见还钱。三年后,经多次催要,才收回借款,没要利息。当时,民间借贷,利息都在1分多到2分,5万元三年的利息也有2-3万。让人唏嘘的是,后来,他见了我,不再热情了,我们的关系越来越生分了。遇到我们家人,他也变得爱理不理,好象我们亏欠了他。 我有个堂弟曾借钱6000元给邻居,用于孩子上学。邻居孩子顺利考上了大学,毕业后到了大城市创业,事业蒸蒸日上。可现在,邻居孩子不和堂弟来往了,甚至春节回老家,碰了面也不打招呼。为什么会这样?原来堂弟的妈妈催促邻居家还钱,把邻居孩子给“得罪”了。 我的堂妹说,她关系最好的一个同学,想进一家“好”单位,需要8000元“打点”费,同学和家人只凑了4000,还差4000,找我堂妹借。堂妹刚上班三年,工资每月只有450,拿出全部积蓄,又向自己妹妹借了一些,凑够4000,借给了同学。同学很感动,主动打了借条,承诺年底一定还。借钱容易要钱难!堂妹多次打电话,她都找借口拖延。她为了躲避,几次换手机号码。堂妹不好意思上门要,爸爸找到了同学的单位,这下算把她给彻底“得罪”了,她说“坏了她的名声”。快20年了,不但钱没要回来,好同学还成了仇人。 不想和某人来往了,最好的办法就是找他借钱,或者借钱给他。 俗话说:借来借去,借成仇人。杨白劳与黄世仁,本来是借钱关系,可最后成了仇人。 所以一般情况下,不要向别人借钱,也不要借钱给别人,除非遇到以下三种情况: (1)救命钱,应该借。 患病无钱医治或者生活困难没吃没喝 ,走投无路,这个时候,亲朋好友应该提供帮助。 借“救命钱”时务必注意:第一,借方真正到了山穷水尽、一文不名的地步,既无存款,也无财产;第二,借方应该按照亲疏远近,先找关系亲近的亲友借钱,再向关系一般的亲友寻求帮助。第三,贷方要量力而行,不要打肿脸充胖子,借出的数额基本不影响自己及家人的正常生活和事业;第四,借钱是出于感情,是自愿的,不图回报的,不是为了面子,更不能动机不纯(比如借钱给人,目的是日后利用对方);第五,贷方应该征得家庭主要成员甚至全体成员的同意,不要因为借钱引起家庭矛盾;第六,如果借款金额较大,应该打借条,最好写上还款时间和利息,并注明逾期不还的惩罚措施,如果可能,最好要求借方找担保人。 (2)急用(临时周转)的钱,可以借,“救急不救穷”。 这里的“急”,指借方着急用钱但暂时拿不出来。比如,意外受伤,急需交医院押金,可是钱在股市里,一时拿不回来。 如果金额较大,应满足以下几个条件:第一,借方和贷方是关系亲密的亲朋好友;第二,借方信誉良好,有还款能力,还款时间明确(临时周转,时间不能长,一般是几天,最多几个月,不能是几年);第三,贷方是自愿的,不是处于面子,还要量力而行,不能打肿脸充胖子;第四,贷方应该和家人商量,征得家人同意;第五,如果金额较大,应该写借条。 如果是急需的小钱,比如出门忘了带钱包,没钱坐公交或打出租,不管关系远近,都可以借,就算不还,也不会有多大损失,反而借此看清了一个人的真实面目。 (3)小孩上学的钱,应该借。 亲朋好友家的孩子上学遇到了经济困难,有能力的话,借钱给他(她),就算以后收不回来,就当捐资助学了,也能落一个好名声。 如果不符合上面的条件,随意借钱,结果往往是被人利用、吃亏上当。 苏州有个人彩票中了500万,然后继续买彩票,亏完了。他不甘心,以做生意为名,向亲朋好友借钱,并承诺高额利息。大家知道他彩票中了500万(不知道已亏完了),所以都敢借钱给他。他总计借了300万,继续买彩票,又亏完了。 有个邻居大娘说:“千万不能随便借钱,就算亲兄弟姐妹也不行!” 她讲述了她的亲身经历:“我弟弟想买车跑运输,找我借了10万。等我需要钱的时候,他总说没钱。我有个养猪场,没钱买饲料,只能赊账,赊账比付现钱贵二成。其实,我弟弟不是没钱,就是不想还。他把钱拿去集资,利息二分,10万一年的利息就是2.4万。他还给全家人买了许多商业保险,又买了很多金饰品,说什么黄金降价,不能错过机会。我问他们有钱买这买那,为什么就没钱还我?弟媳妇竟然理直气壮,说买东西用的钱都是他们自己的!我天天追着弟弟要钱,钱总算要回来了,可是两家人的关系不如从前了。最近,弟弟又找我借钱,我想都没想,直接回他两个字——没钱,弟弟满脸胀红,扭头就走了。” 有个租住在我们小区的外地妇女,打扮得像个贵夫人,养一条名贵狗(据说20多万买的)。她经常在小区门口的棋牌室里打麻将,很快和小区很多人都熟了。她说家里有几个公司,北京上海都有别墅;来扬州考察市场,准备在扬州投资。她为人豪爽,出手大方,经常大包小包地买水果零食给大家吃。直到有一天,她突然“失踪”了,小区炸开了锅,原来她向很多人(大约20人)都有借钱,总计不下50万。 她来我们小区不到一年时间,大家与她的关系还没到亲朋好友的份上,可为什么这么多人敢借钱给她呢? 第一,骗子是“富婆”,不担心她还不起。如果是穷人,关系再好,恐怕也不愿意借。“锦上添花”容易,“雪中送炭”难! 第二,很多人嫌贫爱富,喜欢攀高结贵。借钱给她,以后有事可以求她帮忙,从她那里得到更大的好处,结果是“偷鸡不成反蚀把米”。 第三,骗子平时大方,经常送大家吃的喝的。“吃人家的嘴软”,骗子有急事借钱,不好回绝。 第四,心里不想借,还是借了。因为好面子,怕别人议论,被人看不起。其实,面子不值一分钱,“虚荣心害死人”啊! 文/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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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编辑:江南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