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在线:原创散文发表网!致力于打造中国最专业的原创散文网!
推荐栏目: 爱情散文 - 抒情散文 - 伤感散文 - 情感散文 - 哲理散文 - 亲情散文 - 心情散文 - 游记散文 - 短篇小说 - 爱情散文诗 - 抒情散文诗 - 伤感散文诗 - 现代诗
精典美文推荐: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散文 > 短篇小说 > 疯的季节

疯的季节

时间:2009-05-24 20:42散文来源:本站原创 散文作者: 优雅一混混点击:
        

    ---第一章:疯起云涌---
  
  蓄着长须的先生,坐在板凳上半眯着眼,右手扳着指尖在不停掐算。一顿算计后,他眼‘噔’地睁大了,露出了满脸惊讶。眼光聚焦到他面前两个男孩黝黑的脸上,稚气未脱的两兄弟,和桌子一样高的是哥哥苏友君;弟弟友华只比板凳高一点,长时间的站立,让他颇感吃力,一双小脚在不停跺地,嘟着小嘴,身体在左右摇晃着,眼睛一直盯着母亲在看。
  
  先生在他们的眉宇间来回扫视了半晌,然后又依次拿起他们的双手,仔细端详了下掌纹,之后挥了挥手。坐在小方桌旁的母亲方逸云,把两个孩子拉回到房间里去,带上房门,然后又凑回到方桌边上,小声问道:“先生,看出来什么了吗?”
  
  “大嫂,实不相瞒,两个孩子命格各异,这个家真得辛苦你了。”先生语带感慨。
  
  “先生,有话直说即可,请不必顾虑。”做母亲的,尽管嘴里说着轻松,实际上听相命先生的口气,心都已经提到嗓子眼上了。
  
  先生指着桌面上写着孩子姓名和时辰八字的纸条,“两个都是好孩子啊!老二成年后会有一个劫,一个大劫,他的下半辈子,就指望您来养活了;至于老大......”
  
  “老大怎么了?”方逸云听到那么着说老二,身上鸡皮疙瘩都已经起了。
  
  “老大嘛......”先生停顿了一下,“请恕老夫直言了,大嫂,你得有心理准备啊,那是个白头人送黑头人的命格啊!”
  
  “兄弟两的命,有办法解救吗?”突如其来的答案让方逸云急得不知所措。
  
  “前世主因,今世主果,冥冥中一切皆有定数,可为而不可违。所谓解救,无非就是帮着躲过初一,留待十五一并见分晓而已。大嫂是老实人,普通江湖骗术老夫不屑也无意用之,所言皆由心出。请恕老夫技拙,话已至此,就先告辞了。”先生说罢,站起身来。
  
  方逸云赶紧从口袋里拿出张一元的钞票,塞到先生的手里,又打开角落的柜门,从里面拿出一个预先包好的小布袋,“先生,里面是一点大米和几个鸡蛋,家里也就剩这些了,请别嫌弃。”
  
  先生作势推搪了一下,还是收下了,作揖转身离去。掩上大门,方逸云呆坐在了板凳上。丈夫在友华出生后不久,就因病去世了,她一介女流,抚养着两个小孩,个中辛酸不言而喻。出生在战争年代的她,在枪炮底下颠沛流离过,经历了共和国的成立,也挨过三年的大饥荒,相依为命的丈夫又过早地撒手人寰,她的字典里根本就没有‘幸福’二字。都说三岁能定八十,她只是想帮孩子们相个命,好为这个家的将来,引来一线稍微明确的希望。而此刻,她深深地后悔了。
  
  文革十年,这个家庭,也就在那么动荡的氛围中挺了过来。贫苦出身,家无长物,随大流.不强出头的话,一家三口要保住平安,虽然足够艰苦,但也并不算难事。那是1977年,尽管方逸云一直对孩子们都管教得极严,但在那年,他发现,老大友君的行为开始变得有点诡异。
  
  二十刚出头的友君,身材虽然不高,但有着一副铁打的筋骨。中学念一半,他就辍学出来社会,跟着一打铁的何师傅做学徒,好帮轻一下母亲的负担。在那口号满天飞.山河一片红的年代,他知道,书念了跟没念,到头来还是一个样。六毛钱一天的收入,跟母亲的加起来,也仅仅够一家糊口。作为一个血气方刚的青年,谁都希望自己能闯出一片天地,只是当他日复一日地抡起铁锤的时候,满腔的热情,就在‘铛铛铛铛’的敲打声中慢慢逝去,和那年代大部分的人一样,他迷惘了。
  
  从小到大,苦,他绝没有少吃。在那些吃饱都算奢侈的年代里,某些大年初一,能吃到一个白面馒头,就已经算是丰年了。家里还有个弟弟要照顾,既要防外人欺负,又得帮母亲分担家务。他忘不了最艰难的时期,一家人吃的是野菜.是鸡饲料,喝的是纺织厂流出来的水;他忘不了在树上摘到的一个梨子,自己不舍得吃,让弟弟吃完了,最后捡起被扔在地上的雪梨芯,自己洗洗再吃的片段。清.苦几乎是每个家庭的主调。
  
  何师傅在香港的亲戚,给他家带回来不少内地见都没见过的物品,其中包括一双送给他儿子的白色球鞋。友君从没见过那么漂亮的鞋子,他捧在手里,不停转动着,目光中尽是艳羡。尽管那双进口的球鞋,寿命仅仅是两星期,球鞋的底部,慢慢一层层地脱落,但师傅的儿子硬是用绳子,从鞋的中间绑起来,也要继续穿下去......他自己家里的,冬天穿黑棉布鞋,夏天穿大头凉鞋,而且上面都是密密麻麻的补丁,他多希望能给自己和家里人,都买一双那样的球鞋啊。他下定了决心,要出去闯一次。
  
  儿子的一举一动,做母亲的虽然不清楚,但绝对可以察觉得出有异样。从小,她就对这个儿子,管教得特别严厉。她希望友君能一直留在她身边,一家人甘苦与共地平淡下去。至于深层的原因,她并没有告诉任何一个人。在她反复不断地追问下,终于一天,友君‘噗通’一下跪倒在她面前。
  
  “妈,我是铁了心想到外面去闯一次,请您别再阻拦我了,好吗?”友君双眼通红。
  
  “孩子啊,你要到哪去啊?一家人在一起才算个家啊。”方逸云泪在打转。
  
  “妈,我要去香港,只有去那,才有机会可以实现我的梦想。”
  
  “不行,偷渡你知道有多危险?还没靠岸呢,随时命都给搭上了。绝对不行!”方逸云斩钉截铁说道。
  
  “我们家里难道苦头还吃得少吗?既然在哪都那么苦,干嘛不让我拼一回啊?妈,这个家这么些年来,您挨得有多累,儿子我难道还不清楚吗?我去也是为了这个家的以后啊。难道吃也吃不饱,穿也穿不好,那就叫幸福吗,妈?”
  
  “不行,你就给我老实待这,不然以后就别认我这个妈!”那些道理,谁也没做母亲的清楚,只是,她绝不敢冒这个险。
  
  往后的日子里,友君在母亲面前,就犹如行尸走肉一般,耷拉着头,没一点精神;背地里,他就不停从朋友那打听偷渡的途径;下班后,就到金属加工厂的垃圾堆里,把值钱的废铜给偷出来卖掉,积攒路费。
  
  这段时间里,方逸云何尝不是度日如年,自己这辈子的不幸,难道还要让孩子们继续下去吗?她每每在抚心自问,彻夜难眠。为了一个不确定的咀咒,难道就要把孩子捆在身边一辈子吗?做母亲的辛酸,孩子们是知道的,但又有谁能真正明寮!
  
  家徒四壁,又哪里会有藏得住的秘密?她在帮孩子们打扫卫生的时候,在友君的床头,看到了有墙灰的碎屑。她把枕头旁的几块方砖仔细地摇了摇,其中的一块,竟然可以拉出来。那块青砖,有一半的体积给敲断了。埋在墙身里头的,是友君攒下来的钱,用油纸包着,开始是3块,然后15块,28块。方逸云一直没吭声,她自己也在剧烈的思想斗争中。随着路费越攒越多,‘保险柜’里还出现了指南针和手绘的地图。雄鹰丰满了羽翼,始终是要飞的,一个破旧的笼子,又怎么能关得住?方逸云终于咬了咬牙,把一块用红绳系好的老玉,也放在了油纸里面......
  
  

    ---第二章:疯雨交加---
  
  那年头在广东,偷渡也不算什么新鲜事了,哪家年长一点的男孩,忽然神秘失踪一段时间的,九成是牵扯上这的。只是国有国法,这又不是什么光宗耀祖的事,所以许多家庭成员都是秘而不宣地在进行。私底下经常听到的是,哪家的孩子连续偷渡几次了,都给半途截获遣返的;而给遣返的,又带来更多的信息,诸如自己的失败经验,看守所里电棒夹击的场景,恐怖点的还会绘声绘色地加上对同行朋友‘牺牲在征途上’的血腥描述......所有的侧写,一方面阻挠了一批思想游离在去或不去当中的,但同时也为铁了心要走这条路的另外一部分人,提供了真实的情报。
  
  十年蹉跎,让身处当中的每一个人,都留下了不可磨灭的伤痕。渐趋稳定的政府,需要的是老百姓同心同力,付出再多一点的耐心;而饱受煎熬的部分群众,渴望的是早日温饱和富足,生命里毕竟没几个黄金十年。那是个充满了矛盾的年代,那是个理想生活践踏的大时代。70年代中后期,香港政府的‘抵垒’政策,变相也给了偷渡客一个可以豁出去拼的空间。数以百万计的人次,各师各法,不停冲击着中港两地的严密防线,而苏友君,正是其中的一员。
  
  此刻,他正躲在离边境不远的一个大水塘里,身上盖着芦苇。墨绿的池水,发出的腥臭,让他呼吸也倍感困难,三天四夜的迂回奔跑,他感到了极度的疲惫。从没离开过家的他,靠着指南针和地图,几天来翻过一道道的铁丝网,穿过无数的深山老林,避开层层的边防设岗,沿途和同一方向行进的青年,聚聚散散......脚下深可没膝的淤泥,让他动弹不得,不远处的狗吠声则在提醒着他,一切他所坚持的,要到达只差一步之遥了。此刻,他需要的就是继续忍耐,尽管他维持着一个姿势,已经超过了8小时。
  
  友君闭着眼在蓄积能量,他想起了母亲在他跪别一刻的泪颜,耳边伴随着蚊虫飞过的声响,是慈母的告别叮呤。这是一个漆黑的夜,夜半时分,水面吹过来一层薄雾,然后是豆大的雨点......‘噔噔,噔噔’密集的跑步声朝边境线冲刺过去,不知道哪藏的那么些人,这时候纷纷从各自的掩体里跑了出来。机会稍纵即逝,友君也迅速跃出水面,快步跟上前去......身后是吆喝声.犬吠声.鸣枪声.惨叫声混杂着雨声......他脑子里一片空明,他听到的,只有风声。
  
  越过了祖国的边防线,躲避过英方的探照灯和拦截,狂奔了一夜的友君终于成功到达了香港。‘抵垒’说的是必须要抵达香港市区,而在此之前,还有很长的一段路需要躲躲藏藏。他张开双手,仰着头大口地呼吸着那潮湿的海风,他知道,他一定可以走得到!
  
  ‘抵垒’后的友君,前来接应他的是师傅的幺弟何淮,两人曾有过一面之缘。在尺土寸金的香港,安排他入住的是一间笼屋。在领取暂时居留证明后,他工作的地点,是何淮的海产批发店。
  
  他从没见过大都市里如此耀眼的霓虹灯光,如此多的高楼房车,如此诱惑的衣香鬓影。夜幕降临,每当他回到那间挤满了四五十人的密闭牢笼里,呼吸着那闷热潮湿中滋生出来的恶臭,他不禁疑惑,难道这就是他所选择的路?身上洗也洗不干净的海产腥臭味则不时在提醒着他,这就是他必须咬牙过的日子,在这五光十色的大都会中,他就象是颗尘埃,无足轻重。
  
  生记海产,位于海鲜街的末段,30多平米的营业面积,其中大部分的位置,都是海鲜池,生意平时也算过得去。店里请了有5.6个伙计,多是从大陆去的。苏友君是里面资历最浅的,自然下栏的工种都是由他来完成,其余的人则负责接单.门面和送货。1000元港币的月薪,比起在内地,折算后足足高了100多倍。除去相对也高的开销以外,暂时忘却每天要睡在囚牢一样的床铺上,撇开尘埃一般的卑微感,单纯从发薪水的时刻来说,友君是亢奋的。
  
  海洋性气候总是飘忽不定,季风来袭前一个闷热的午后,海产店里来了三位不速之客。前面稍矮胖一点那人,穿着大翻领的花衬衣,衬一条大喇叭裤,满脸坏笑,一进门就打招呼:“何老板,生意好啊!”后面跟着的两个健硕男子,身穿深色西装,叉着手站在门外,并没进内。
  
  何淮看到这几个人,眉头不觉间皱了一下,他扬了扬手,示意胖子往前一点说话。他从柜台里拿出一个信封,递到了胖子的手中。胖子打开信封看了看,收下了,接着嬉皮笑脸地对何淮说,“过几天兄弟我干妈过生日,月底我二老婆又过生日,是不是也意思意思啊?”
  
  何淮面有难色,低声地和胖子交涉了几句,胖子渐渐收起了笑容,“妈的,那你是敬酒不吃啦?别给脸不要脸。”胖子语带恐吓。外面的两人,此时也走了进来,站在胖子身后。
  
  “兄弟,我每月准时交保,从没怠慢过你们吧。只是我也上有老.下有小要养活,还有一帮内地来的朋友要照顾,生意又不好做,是不是高抬贵手,通融......”何淮话没说完,胖子一个眼色,随手拿起柜台上的茶壶,‘嗙’,猛扣在何淮的头顶,何淮一头鲜血,往后跌坐在椅上;身后其中一个,从腰间抽出一把长刀,猛劈在柜台上,“谁敢上来,就砍死谁!”;另一个,抄起店内的板凳就开始砸鱼缸......
  
  就在此时,人群旁边闪过一个身影。‘砰’,友君一拳猛击在方才拔刀那人的太阳穴上,那人一声不吭就倒下了;抄板凳的那人,回身朝友君扑了过来,毫厘之间,友君侧身闪过,左手顺势带着对方的手往下一拉,右手拳随即结结实实地正中那人的咽喉处,然后飞起一脚,把对手踢出几米远。胖子一下慌了手脚,拔出了台面上的刀,‘砰’,他还没来得及看清楚,铁拳就已经击中了他的面门,他的刀空挥了没两下,又是一脚狠狠地踢在了他的下腹,胖子瘫倒在地上。“都给我滚!”友君怒吼了一声......
  
  从小到大,为了弟弟不受外人欺负,友君的拳头架是绝没少打。他不是个爱惹事的人,但要他看着自己的朋友遭欺凌,他做不到。他不明白,为什么中国人还要欺负中国人?为什么有种社会会姓黑?这一刻,他站了出来,就没想过要再退缩。从那天起,他就多了个‘疯子’的外号,敢那么明目张胆地跟恶势力抗衡,除了疯的,谁还做得出来?朋友们都暗自担心会给打击报复的同时,内心里也的确为这个烈性男子而喝彩。
  
  得罪了有势力的社团,给报复是意料中的事。虽然谁都会担心,但大家都明白,你只要看了人家一次脸色,别人就一辈子都能将你踩在脚底下。挣扎求存,需要的是大家扭成一股绳,一致对外。这次既然已经开打了,最好的方法就是血拼一次,说不定还能从此打出一片天来。来自各个行业的大陆同胞,没想到千辛万苦抵达了彼岸,竟然还要在刀口上讨饭吃!接下来的两天,店里的人,都在联系能帮得上忙的朋友,厉兵秣马,出入店面的人,明显多了。
  
  季风如期吹至,争执发生三天后的一个傍晚,滂沱大雨,街上空无一人。“大家快出来啊,杀过来了!”门口看风的大喊了一声。店里的十七.八个人,马上抄好各自准备的兵器----菜刀.板锯.钢管.斧头,五花八门,冲出店门,站在暴雨中等待;店里剩下的一个,则在不停地打电话找人和报警。街对面涌过来黑压压一片几十人,都手提着西瓜刀。两帮人站在雨中相隔不远,停下注视着彼此。对方人数明显占优,衣着统一是黑色,明显的正规军;这边厢的杂牌军,高矮肥瘦,衣服.武器各异,但每个的内心都有团压不住的熊熊怒火......对方排中间的一人,大喊了声‘杀’,两帮人就那么刀光剑影地厮杀到了一起......
  
  苏友君手提斧头冲进了敌阵,一路撂倒了两个,自己身上也给刀锋划开了几道。打蛇打七寸,他懂这个道理,他一早就认准了发号的那个,对着他狂奔过去。对方的刀,抵不过他斧头的势大力沉,两三回合后,对方就落跑了,而他一直跟在后面狂追。对手从街跑进小巷,友君紧跟着,在巷的一个拐角处,前面的刚过去,就在友君高速通过的时候,斜刺里闪过一道银光。一根削尖了的水管,从友君的腹部斜插进了他的身体,‘中了埋伏’,友君‘啊’的一声倒在了地上。两个素昧平生的人,被各自的目标和利益驱动着,此刻正通过一根冰冷的铁管连在了一起,水管的另一头,冒出的是热烫的鲜血。接着是另一根铁管,又刺进了他的身体......
  
  友君口吐血沫,浑身在抽搐,剧痛让他失去了抵御的能力。他脑子里闪过的最后画面,是母亲慈爱的脸,和那两双答应送给家人的白色球鞋......这一天,是友君到香港后的第75天,年轻的梦,就那么无情地给碾碎,漫天风雨都在为他而凄泣......
  
  一个月后,神色凝重的何师傅,手提着一个包,敲开了方逸云的大门......师傅告辞后,方逸云抱着包,躺到了友君的床上,胸口的剧痛让她再没丝毫的气力维持坐姿,熟悉的气味还依旧在空气中徘徊。打开包包,里面一边是儿子的骨灰盒,另外还有一个信封。她战抖着拆开信封,里面是5张一千元的港币,信封深处,是她临行前给儿子的护身玉石。方逸云浑身抽搐,欲哭无泪......
  
  

    ---第三章:疯芒毕露---
  
  杏花巷,是一条南北纵向的狭长小巷,巷子两边的建筑风格,新旧各异,南面出口,连接的是一条横向的商业大街;巷的北面出口,正对着一家佛教的寺庙——九元宫。千百块光洁麻石板拼成的路面,见证了小巷的源远历史。这是一个在旧城区改造中,被遗忘的角落。没人知道为什么这块颇具商业价值的用地,会至今一直无人问津。但可以肯定的是,生于斯长于斯的一众老街坊们,并不希望有所变化。因为在那,他们可以找到一种感觉叫熟悉,一种环境叫和谐。
  
  杏花巷27号,是两间并排的小面积平房,分别住着方逸云和苏友华。从房子的大观可以看出,这是由一间房子,重新间隔成两等份的。这是个茫茫人海中普通的一家,但同时也是巷子里颇受议论的一家,因为,这家出了个疯子。
  
  住在巷子里最大的好处,是每户的门前都有块不大的空地。稍有雅兴的,可以在那种种花草,也可以砌张石桌,闲聊风月。而27号的两扇门前,摆设各有特色,显得很是另类。方逸云的门前,用竹子和塑料布,往外搭了个简陋凉棚,下面堆放着几叠很高的旧报纸,和几大袋废塑料瓶,凉棚靠外面点的位置,则放着张折叠的旧沙发床。苏友华的门前,除了靠路面处横放着一块大石头,就再没其它多余的摆设。特别之处在于,房屋的木窗烂得都快要脱落,上面没一块玻璃是完整的;木门也已经朽掉了,除了可以开合外,门上都是裂缝;屋子的外墙给烟熏黑了一大片,透过窗户往里看,里面也是一片漆黑。
  
  在近30年的光景里,27号门前的石块上,大多数时间都坐着一个衣着邋遢,光着脚,蓄着浓密胡子的男人。日子过得飞快,没有几个关心到底他在那坐了多少年了。老街坊们只记得他知青下乡,给送回来的时候,人就已经疯了。一个正值壮年的人,就那么呆坐在那,从健硕坐到消瘦,头发从黑坐到灰,石头从平的,坐到凹下去。他的同龄人,有的现在都已经是外公.外婆级别了。他是这条小巷的旁观者,每天目送人流来来往往;他是27号门前的守护神,有他在,什么麻烦人都不会在这门前久留;当然,对不熟悉他的人,他也是神——只不过是瘟神,敬而远之。他就是苏友华。
  
  这一切,都得从1977年底说起。那年,中学毕业的苏友华,按母亲单位的归属,给分配去离城市100公里外的一个叫向阳村的地方下乡。友华是在母亲的陪同下,出的第一次远门。向阳村位于双流山脚,山腰的是朝阳村,那是个风景秀丽的世外桃源。在那两年的知青生涯中,友华一共回家两次。第一次回家是在他下乡一年多后的春天,那次,做母亲的在儿子洗浴后,发现他左手手臂和肩膀交接处,歪歪斜斜地纹了一只老虎。细看之下,斑驳的虎纹下面是几道伤痕。在方逸云的追问下,才知道儿子几个月前,睡梦中从双层床的上铺滚了下来,左手臂关节处摔断了。为了遮盖手术后的疤痕,才让一个懂画画的,给纹上的图案;只是画画好的,未必就懂纹身,于是胳膊上就多了那么只虎猫。方逸云摸着那几道疤痕,伤在儿身,疼在娘心啊。第二次儿子是给送回来的,那是1979年的秋天,一起陪同的还有村里几个强壮的。方逸云被告知,友华秋收后忽然无故就疯了,大笑大闹,神志不清,队里紧急商量后,决定送他回家治疗。方逸云无语了,她脑子里想到的只有当年相命先生批过的那句——“一切皆定数,可为不可违”,她终于明白,这就是天意!
  
  刚给送回来的头几年里,苏友华疯的比较厉害,那种癫狂的状态,着实叫人担忧。做母亲的在那段时间里,不敢有丝毫疏忽。到医院检查的结果,也让方逸云感觉模棱两可,有的医院说是脑创伤所致,有的说是原发性的失心疯。问诊过几乎所有相关的医疗机构,都没明显的效果后,方逸云也开始在为以后打算了。作为母亲,想治好儿子,是理所当然的,但是药也吃下去不少了,一直没见起色;最后的途径,就是送到精神病院去做深度治疗。但谁都害怕,人往那送的话,即便是治好了疯,恐怕在强力的药物作用下,出来的时候也是个痴。方逸云选择了保守,如果这就是他的命的话,她宁愿把儿子留在身边照顾他一辈子,她实在经受不了三年内两度失去儿子的痛楚。
  
  往后的日子里,方逸云把房屋的结构改成了两个单间,有个私人的空间,对治疗儿子的病,或许会有些微好处。
  
  苏友华大多数时候是个可爱的疯子,他既不骚扰路人,也不接受外人施舍。到点该吃饭的时候,他很自觉地就会走到母亲的门前敲门,每次拿够一顿的饭钱和酒钱后,就会自动离开,他从不走进母亲的屋子一步。他每天的消耗是两盒饭,一瓶劣等的白干,一包廉价的烟。母亲偶尔没散钱,多给他的话,他也毫不含糊,盒饭会加上鸡腿,白干换成白兰地,烟也换成中华。方逸云于是也养成了习惯,口袋里一定会有零钱,儿子疯自己也别太傻。除了相熟的街坊,偶尔经过时候递给他的烟,还会接过以外,其余任何形式的怜悯,友华都不需要。很多人当面说他没疯,装疯,但他一概不管,经常只是笑笑不说话,在属于他的那块领土上,一坐就是三十年。没有人知道他每天在等什么,在看什么,在笑什么?
  
  疯子毕竟是疯子,疯相毕露的时候,总是那么的不可思议。不论冬夏,每逢电闪雷鸣,大雨倾盆的时候,小巷里总有那么让人震撼的一幕——一个光着脚的疯子,在那百米长巷中,边狂喊着,边仰起头,从巷的一头跑到另一头,不停折返,滑倒站起来又继续,直到筋疲力尽倒在雨中为止。那发自心底的吼叫,撕心裂肺,震慑着每一个躲雨的路人。
  
  最让方逸云担心的一次,发生在1988年的秋天。住在隔壁的她,连续几天的半夜,都听到友华屋子里传来锤凿的声音。声音终于停下来的那个夜里,方逸云睡梦中被浓烈的烟雾呛醒。疾步跑出家门,她发现隔壁友华家里已是熊熊火光,‘乓乓乓”,玻璃窗纷纷受热爆裂。她连续蹬了几脚,才踹开友华的大门,里面堆在房间一角的几张木椅和柜,都已经烧过半了。房间正中央的地面,深深凹下去的,是两个注满了水的小水池,而友华,全身赤裸地昏死在水池边上......
  
  这并不是常见的状态,方逸云清楚,过往友华的疯,多是有迹可循;而这次,则是自残。灾后,方逸云又一次走进了事发现场,四处都是焦臭味,可以烧的都给烧了;两个直径一米左右的水池,各深二三十厘米。她感到了极度的不安。
  
  几经周折,方逸云认识了一位自称茅山术第二十几代传人的龙吟大师。大师在友华的房间里布好阵法后,方逸云让友华双膝跪在案前。大师念念有词:“天园地方,律令九章,吾今下笔,万鬼伏藏,急急如律令”,步罡踏斗,左手行诀,右手在一黄色的符箓上不停地画,然后贴在友华的额头上。半柱香不到,大师忽然身子往后一跃,脸色发青,豆大的汗珠在头上不停地冒;而友华一手把符箓扯掉,站了起来,发出异样的大笑......驱魔除妖,没想到竟然会被妖气反噬,仪式无奈半路终止了。
  
  “大嫂,晚辈功力浅薄,实在自惭形秽。驱魔一事,还望另请高明吧。”大师放下架子,不得已道出心声。
  
  “大师,我儿子真的是给厉鬼缠身吗?”方逸云追问道。
  
  “是的,而且不止一个,是两个女鬼缠身。”大师抹了抹脸上的汗,“对付一个,晚辈还能应付,两个,实在是力不从心。”
  
  “大师,那他是何时.怎么给缠上的呢?还请不吝赐教。”方逸云把一红包塞到了大师手上,她今天是一定要问个清楚明白。
  
  “以晚辈所见,他应该是在农村的两池塘边上撒了泡尿,女鬼就是那时候附的身,时间大概是八到十年前吧。女人争锋呷醋,本是平常,女鬼也是一个道理。”大师说罢,收拾好器具就告辞了。双流山脚,向阳村口,那的确有两个大的水塘,方逸云依稀还记得。
  
  接下来的日子里,方逸云把友华屋里的水池给填平了,边遍寻高人治疗未果,一家人又恢复到原来的生活当中去。只是经过这一段折腾,方逸云人看上去,明显变老了,五十出头的她,已是一头白发,额头上的皱纹,象是刀刻的一样。相由心生,那份无助的疲惫感,蔓延了她整个身躯;即使是千百个不愿意,她还是不得不承认,对治好友华的病,她已经不抱任何的希望了。巷子的北面,香火鼎盛,那是一段通往朝圣的路,方逸云只希望佛祖可以早日显灵,救赎这个迷失的灵魂
  
  
   
    ---第四章:疯平浪静---
  
  方逸云一直在一家国营的纸盒厂工作,说是纸盒厂,实际上是涵括了所有的小商品包装——纸类的或者塑料薄膜的。在改革开放之前,这类型的小加工厂,还能勉强维持着数十个员工的铁饭碗。随着集体制和私企的崛起,全自动流水线的盛行,这种老派守旧的加工模式,已经越发显得不合时宜。终于,在1990年,这个有着几十年历史的加工厂,在安置好最后一个员工后,结束了它的使命。这一年,方逸云54岁。
  
  退休后的方逸云,并没停止劳碌,她知道在走完自己生命历程之前,肩膀上挑的都是两个人的担子,这一切,都不能依赖外人来完成,她毕生的对手,就是自己的命运。一直以来的贫苦,让她养成了不浪费一分钱的习惯,每当她想起友君信封里那用生命换来的五千元,她知道,掰开每一分,里面都流淌着血和泪。
  
  一直以来,她都有捡废品的习惯,那是唯一无本生利的工作,而退休后,她可以更加全情地投入其中。过往,一家人住一个屋檐下,收集回来的物品,只能当天就卖掉;而现在,独门独户的她,可以把各类废品都堆积在自己的房子里,待价而沽。
  
  废品终究是废品,而收废品的,也毕竟不是白领。整天在那么脏臭的环境里生活,让方逸云越来越不合群,老街坊除了碰到偶尔打个招呼外,对她是走避不及,而她渐渐成为了小巷里沉默的一个。几十年养成的习惯,让她越发偏执成狂,十几平米的房间里,从低到高,堆满着各式各样的垃圾,直至连人都挤不进去。于是,方逸云就干脆在屋外放张烂沙发床,反正,她睡的时间也不多,忙碌的都市里,每天都有她新的战场。
  
  一屋子的垃圾,滋生出来的鼠患和恶臭,让邻居们都不胜其烦。在朋友,街道和派出所轮番劝谕未果的情况下,每年,派出所都会联合环卫部门给她家进行两次突击清理,当然,行动都是趁她外出的时候才进行。一屋子清理出来的,足足装了两大卡车,每次光运费就得上千,连环卫工人也不得不摇头。每次回家后,看到家给‘洗劫一空’,方逸云都是目无表情。虽然别人都觉得她是个疯婆子,但她并不需要别人的理解;而别人想看到她在失去自己宝贝后垂头顿足.嚎啕大哭的场景,她是永远也不会做的,她知道,自己没疯。休整一夜后,方逸云又怀着无比的斗志,重新投入到她热爱的工作中去。给踹掉的蜂巢,在工蜂的辛勤劳作下,没多久,就又变回现实中的‘乐园’。
  
  不少的街坊,都私下在讨论,内容是经常看到方逸云用手拉车,把满满的一车破纸皮或其它的物品,步行拉到5.6公里外的废品回收站去;富同情心一点的,则当面告诉她,其实附近就有回收站,不需要走那么远的路。而方逸云的回答是,‘附近的回收站她知道,只是比起其它的,每公斤废纸少了一分钱!’——一个让所有人都感叹的回答。深层一点的原因,她不想告诉任何人,谁都没经历过她所受的磨难,无数次,她质疑,所有的这一切,这个过早就被盖棺定论,被咀咒的家,根源或许就是她自己身上的孽。漫漫长路,无尽折磨,她想象自己就象是带着枷锁在苦行一般,只有那样,才能洗涤她灵魂上的罪,抚平她老迈心灵上的创痕。
  
  

    ---第五章:疯云变幻---
  
  太平村,是个本来居住着百多户的村落,村民世代都在双流山脚下过着男耕女织的朴素生活。这本是个不受外界干扰的桃花源,山明水秀,自给自供。随着大时代潮流的席卷,对外的道路被逐渐打通,加速向社会化迈进的同时,村庄宁静也被慢慢打破。在红旗飘扬的年代,在学大寨的风潮下,村里的一部分人,移居到了双流山腰,形成一个新的村落——朝阳村;而原来的太平村,也不失时宜地改名为向阳村。外间源源不断涌入的进步思想和生产技术,将这个小地方,打造成了新时期农村的表表者。从六十年代中后期开始,每年安插进这两个村的知青,则更为平淡的农村生活,注入了活力。
  
  几十年过去了,如今的两个村里,务农的人已经很少了,青壮年大多已经漂泊在外,依靠着优秀的旅游资源,原来的村落也已发展成了镇。好多当年的知青,都会带着一家大小回到这个曾付出辛劳汗水的土地上来,旅游的同时,也找来当年的村民,相互怀缅一番。促膝长谈,聊天的内容五花八门.过去将来,而所有谈及的人物里,让人印象最深刻的就是苏友华。当年的友华,还是个阳光大男孩,在短短两年里,他经历的暧昧情愁,至今还是同队友人津津乐道的话题;当然,他最后忽然无故疯掉,则更是为这故事添上了神秘的一笔。一切都还得追溯到1977年的秋天......
  
  那年应届来向阳村插队的知青,一共有四男二女六个人,由于路途偏远,多是和家人一块儿,提着大包小包一起来的,而苏友华就是其中一个。安顿好孩子以后,家长们不日就踏上了回程的路。在相对密闭的环境中,小知青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不用多久,就忘却了刚来时的生涩,豪情万丈地投入到农村的广阔天地中。而这届当中的三个人,从一开始,就深得村民和老知青的喜爱,他们分别是杨帆.刘小红,而另一个就是苏友华。
  
  杨帆是个皮肤白皙的帅小伙,身子略显单薄,战天斗地的农忙,于他而言,明显有点吃紧。放下锄头的他,马上又变另外一个人了,天生的一把好嗓子,他是绝没吝惜,京剧.黄梅调.粤剧,啥他都能哼上个几句;偶尔还会来上几段说书,逗大家一笑。那年代,早晚都要喊口号,下地时还得听着励志广播,杨帆的声音,对大家而言,是块宝。
  
  刘小红是个水灵的姑娘,人长的机灵,嘴巴还特甜,十足的邻家妹子。她整天就围着一群大哥哥在转,‘嗡嗡嗡’的,象只小蜜蜂,不过谁都喜欢这只小蜜蜂。
  
  苏友华,是知青当中最受欢迎的,壮实古铜的身体,脸上时常挂着的憨厚笑容,让所有人都有种发自内心的亲切感。村民们都欣赏这个城里来的人,没一丝娇气,挽起裤脚就下地,粗活累活都抢着干;知青们也喜欢他,人特老实,是一个可以交心的知己良朋。
  
  三根看似独立的感情线,就那样被编织到了一起,也许从一开始,就已经注定了会有个耐人寻味的结局,只是当事人,也花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才从长出嫩芽的情窦中,看出些许端倪,至于日后情归何处,则是谁也无法预料的。
  
  杨帆是个有城府的人,出身在书香世家的他,家庭在文革期间,就没过过一天的安宁日子,父母只好把他托付给远房亲戚照顾,当知青,实在是迫不得已的事。但他懂得既来之则安之的道理,与其愁眉苦脸,倒不如有心情就逗大家一笑,那样时间或许还会过得快些。内心深处,他只想尽早地飞出这个穷山窝。那里唯一养眼的,就是当他的视线第一次接触到小红的脸,那一抹桃红,让他迷醉。
  
  而小红,除了嘴巴甜,还是个心思细密的姑娘。表面上看,她对队里每个都一样的好,但她心里清楚,更多的时间里,她都是有意无意地围着友华在转,她打心底里喜欢这个朴实的哥哥。每次吃忆苦思甜餐的时候,手拿桑叶加玉米面捏成的馍馍,一手捧着野菜稀饭犯愁时,都是这个亲切的哥哥,暗地里帮她完成了‘任务’。她忘了从何时开始,她喜欢躲一边看着,烈日下,汗珠在那古铜的肌肤上挥洒如雨。她喜欢看他们几个男知青在斗气打赌,然后扒了上衣一起跳进村口的水塘里,看谁先到对岸。水塘里除了有为数不多的鱼,更多的是水蛭,而友华,总是第一个到达终点。一份羞涩的爱恋,细腻而又难以启齿,在革命浪潮的前进方向,慢慢被冲刷成型。
  
  厚道的友华,是个没机心的人。在日复一日的相处中,小蜜蜂的甜蜜可爱,也让他相当的受落。他的爱,是一种亲人般的悉心呵护,小姑娘对于他,就象是个喜欢粘着哥哥撒娇的妹子一样。尽管在那羞答答的眼神后面,他仿佛也嗅到了暧昧的气息,但从小就在亲人的呵护下成长,此刻,他更愿意把那种喜欢保护他人的雄性的魂展现出来,他喜欢这种被依赖的状态。
  
  在这份爱慕和珍惜交缠的背后,是杨帆失落的眼神。在他费尽心思,把仓底的笑话都掏出来,博得大家哄堂大笑的时候,他眼里看到的却只有小红那张泛着红晕的脸,在有意无意间偷偷向她旁边友华送去的秋波;而那个憨男不知所谓的傻笑,则更是让他憋气的难受。爱的付出和回报,从来就不是成正比的,他讨厌自己在这种单恋的情结中所处的下风,他祈祷,假如上天能给他一次机会的话,他发誓要把心上人永久地拥入怀中。
  
  朝阳村,离向阳村不到两里地的山路,蜿蜒的上坡路把两村连接在一起。从下往上看,村落大部分都隐藏在山色中,只露出尺檐片瓦,每当炊烟升起,如雾似烟,煞是好看;从上往下,则可以鸟瞰整个山谷,巨细无遗。为贯彻学大寨的精神,移居朝阳村里的,任务就是拓荒,把山的坡地改造成层层梯田。两个本来就有着千丝万缕关系的村落,没因距离而疏远,距离只产生了美。
  
  两个村,除了日常的生活.生产用品分配,需要经常联系以外,春种秋收.除草浇灌,哪里缺人手,一个照会,‘外援’马上就会到。而定期的电影播放和文艺演出,更是大大地娱乐了两村的居民。那年的初夏晚,在向阳村口的空地上,上演的是京剧《智取威虎山》,老少村民们一早就搁板凳坐那,边摇着葵扇在等。说实在,那天友华并不想去,除了来来去去都那几套演出,让自己有点腻之外,唱的京腔,也让他听的一头雾水.不知所云。考虑了一会,在腻和烦闷之间,他还是选择去了。刚坐下,他就从旁边小田的手里,把水烟筒接了过来,深深地吸了几口。
  
  参加表演的,都是从知青和村里挑出来的,里面也包括了杨帆。在友华吞云吐雾的同时,随着一把极美女声的响起,饰演小常保的一张新面孔,舞进了大家的视野。那是张白皙的杏脸,细长的眉毛,笔挺的鼻梁,眼神正如所饰演的角色那般锐利,友华有点犯晕。
  
  “那...那女的,谁啊?”友华并没察觉到自己的结舌,向身边的小田问道。
  
  “听朝阳的支书说的,是牛...牛家老二,就是老开机动三轮往城里蹦的那个,新娶的媳妇儿,女的听说是城里人,还懂医呢。哎,那小子,愣头愣脑的,咋就娶了朵花呢?牛粪,典...典...典型的牛粪捂在了鲜花上!哎。”小田小小声说完,大大声地叹了口气,唏嘘之情溢于言表。
  
  “哦,”友华回了一句,就再没说话了。那晚上,他耳里‘看’的,眼里‘听’的,都只有‘小常保’一人,血液在狂飚,莫名的躁动让他思觉失调......散场了,他还浑然不觉,呆呆坐那儿。“走吧,”还是身边的小田用力在他头顶拍了一记,“人是牛粪家的,你也想当牛...牛...牛粪啊,就少操这份心思吧!”
  
  春风第一次吹拂过友华的心坎,撩拨着他的思维,搔痒着他每一根毛细血管,虽然这份温热最终滋润的并不是他本人。欲望是头魔兽,在那段时间里狠狠噬食着友华的心,让他神不守舍,甚至同室的友人有几次惊奇地发现——他熟睡的时候竟然就象个小女孩那样,紧紧地搂着个枕头。他打听到,小常保真名叫张玉兰。只是,当他渴望再次看到小常保演出时,却发现,主角换人了。再一打听,小常保怀孕了!1978年的秋收,苏友华干得比谁都要卖力,只有每天都筋疲力尽地倒在床上,欲火才不会天马行空地支配他的神经。
  
  一个微凉的秋夜,躺在床上的友华,梦到自己从山坡上一脚踏空,滚下梯田......“啪”,随着重重的一声,他从没护栏的双人床上铺,摔到地上晕过去了。苏醒后的他,已是躺在县医院的病床上,接驳手术后慢慢散去的麻药,让他感觉揪心的疼。病床边上,坐着小田.小红和村支书老王。
  
  “华子,醒啦?”小红边问,边把一水杯往他嘴边凑,守了一夜,她眼里布满血丝。
  
  友华仰起头呷了一口,‘嗯’了一声,他看到自己左边胳膊处,缠着厚厚的绷带。
  
  “你小子,平...平时睡的跟猪似的,咋就掉床底下去了?”小田用他独特的口音说道,身体那么强壮的一个,竟然会把胳膊给摔折了,让他觉得不可思议。
  
  “华子,你左边胳膊关节摔折了,现在已经打上了钢钉。别乱动啊,要吃啥就喊,给你当使唤丫头来着。”小红语气中充满怜爱。
  
  “没事,你华子哥他牛...牛一样的体质,死不了。”小田话没说完,旁边的小红就用力瞪了他一眼。“顶...顶多就胳膊多几条道道,没事,好了以后,兄弟我给你纹个身,纹只虎吧,看不出的。别,还是纹...纹头猪吧,让你也好长长记性。”小田假装没看见。
  
  “好了,都别闹了。友华,好好休息下,医生说养上三个月,就没事了。过几天你出院了,可以回家休息,也可以在队里养伤。小田,回去后马上把所有的上铺,都给我钉上护栏。小红,女孩子心细,这几天,你就多操心了,回去我会安排人来接替的。”支书说完,逗留了一会,就拉着小田离开了,“保...保重,兄弟。”
  
  友华这辈子,都没试过打那么多的针,土霉素打进身体里,让他极为不适。幸好有小红这只小蜜蜂陪伴在左右,才让他可以在疼痛中,能找到些开心的理由。一直以来细心呵护着的妹子,此时反而在每天为自己折腾,这让他从心底里感觉到温暖。他从未如此长时间.近距离地和一个姑娘待在一起过,他也从未如此仔细地留意过身旁这亲切的美。那唇红齿白间吐出的如兰芬芳,那渐渐成熟得就快撑破衣裳的丰满,那每日无可避免的肌肤触碰所产生的微弱电流,这一切,都让友华的内心泛起微澜。他竭力地躲避这块不该触碰的危险地带,他不想让彼此长久以来才培养出的那一份纯真,到头来因为本能的唆摆,而从此蒙上阴霾。他,心生愧疚。
  
  而小红,也难得可以名正言顺地留下来,陪伴心爱的人,她感觉到的是快乐。在给友华喂食的时候,她的身体时常不经意地滑过他的肌肤,她需要这种主动,尽管这对于一个少女来说,已经是所能做到的极限了。她希望能在对方那种认定了是亲情的感觉中,慢慢调味般地渗进爱的味觉。她喜欢看到对方因此而涨红的脸,她希望对方几次欲言又止的时候,从他嘴里能蹦出句她渴望听见的话。但到最后,他还是选择了沉默和逃避。而当他无意中说起那部他平时根本就不爱看的京剧来打岔时,说起那个他只见了一面的陌生脸孔时,发出那些听似无意,实际发自内心的赞叹和欣赏时,她的内心黯然了,尽管她一直试图在掩饰。
  
  一星期的时间过去得很快,而中间偶尔穿插来轮班照顾友华的,则更是给这份试图拉近的感情,不定时地浇上冷水。而杨帆此时的内心深处,更是失控般的幽怨,他多希望躺在医院病床上被照顾的是他,而不是情敌,一个甚至不配称为情敌的呆小子。
  
  终于,友华出院了,他回到了村里养伤。他不想回家,做儿子的,常年在外,母亲本就没少担心,他知道自己的选择是对的。朋友们的关心,让他激动不已,而他想象不到的一幕,竟然也出现了。那一天,走进他宿舍的,是小常保!
  
  “苏友华,你好。”张玉兰对着友华笑了笑说道,她的肚子涨起已经很明显了,肩上还背着个药箱。
  
  “啊......你好!”友华整个镇住了,突如其来的会面,让他不知所措。
  
  “往后的时间里,我就是你的医生,负责给你打针和换药。现在手还疼吗?”小常宝坐到了友华对面的床上,边把药箱打开,拿出了针筒。
  
  “嗯,还有点疼。”友华面部肌肉有点僵硬,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哦,有点疼是正常的,过些天等骨头愈合了就不疼了。把裤子脱了,先打针吧。”玉兰把针剂的药瓶掰开,然后注满了针筒。
  
  “哦,”友华解开了裤带,把裤头朝屁股方向拉下。
  
  “再低一点。”玉兰说的很认真。
  
  “哦,”友华有点不情愿,把屁股呈现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让他极度的不自然。但那是命令,他只好把裤又往下拉了几公分。
  
  “苏友华同志,打针期间,不...不许放屁!”不知啥时候溜进宿舍的小田,说了一句,然后大笑着跑了出去。
  
  “呵呵,”玉兰笑了一笑,针头扎进了那古铜的结实臀部......
  
  随着往后见面次数的增多,友华的羞涩慢慢消失了,他和玉兰也变得无所不谈。玉兰比他年长四岁,婚后没多久,丈夫牛二强就应征当兵去了。到丈夫复原的那天,孩子也该会走路了,玉兰边说,边不经意地抚摸着自己隆起的腹部。陌生人时的强烈欲望,到相互熟悉后,都化作了无尽的关爱。有些爱,并不一定非得拥有,特别是那些本来就不属于自己的爱,友华为自己之前的荒唐想法,深深地自责。
  
  随着玉兰的肚子一天比一天大,友华的胳膊也在逐渐康复中,有了打针换药这个借口,他可以经常地往山上跑。虽然自己从前的一厢情愿,现在已经看似是没结果了,但是一颗旁落的心,依旧是需要别人去关心.去慰藉,尽管伤只是体现在身体上。而玉兰也喜欢和这个心地纯朴的弟弟聊天,一来也可以打发怀孕时一人待在家的郁闷,所以对于隐瞒友华的康复情况,两人都是煞有默契。只是这一切,都逃不过小红的眼,当然,也逃不过杨帆的眼。
  
  玉兰终于分娩了,生下了一个胖男孩。孩子满月后不久,友华就回家探望母亲去了,回来的时候,还特意给孩子买了一个带把手的小鼓,小鼓两个边上,系着两个小纽扣,轻轻一摇,‘咚咚咚’的,孩子一听到,小脸蛋就会笑。而就在孩子呱呱落地的时候,孩子他爹也给派到了越战的最前线。
  
  那是1979年3月的一天,还在田里农忙的友华,忽然听到四处的人都在传一个消息,说是有两个军代表,早上到了朝阳村牛老二的家,然后不久,他家门口就挂上了白幅......友华请了个假,就赶紧往山上跑去,一进玉兰家门,就看到她已泣不成声......牛二强牺牲了!
  
  不久后,玉兰的家门钉上了军烈属的小铁牌,地方的领导.乡亲朋友,还有牛二强的战友,都陆续到访慰问,玉兰成了朝阳村里最年轻的寡妇。那些日子里,友华农忙完后都会经常地陪在玉兰身边。看着她在人前坚强,背后垂泪,眉宇间那一抹挥之不去的哀伤,让他内心也仿如刀剜。牛二强的离去,他不知道自己是应该高兴还是忧愁?他更不清楚那是否对他意味着一个有期待的明天?乘人之危的念头,让他极度地鄙视自己内心的那丝龌龊。他感觉玉兰忽然变成了一个无助的孩子,而他应该做的,就是借一个宽厚的肩膀,让她可以依靠停留。
  
  悲伤需要用眼泪来宣泄,而适时靠近的一个肩膀,成了她最好的避风港湾。她顿失至亲的心需要依靠,漫漫长路不知该何去何从的心,需要依靠;他孤单的心需要被依靠,孤单的肩膀更不介意被停靠。她停留在他怀抱中,在那,她可以尽情地痛哭;他不愿去洗掉那件肩膀上沾有心上人泪珠的衣裳,那是他们拥抱过的佐证。她的鼻翼靠在他的颈部轻轻抽动着,她可以呼吸到他身上的那股久违的阳刚气息;他的鼻尖被她的长发轻拂着,暗香流动,他感受得到她紧靠着的火烫身体,波涛汹涌......
  
  时间将哀伤慢慢冲淡,在日复一日的相对中,两颗本已无望的心,竟然相互搀扶出了爱的火花。尽管双方都知道在那情形下,无论谁再向前多迈一小步,都将会掉入雷池,但越是积压,心火就越发浓烈。一份爱,超越了年龄,忘却了身份,近在咫尺,但又何止是隔着重山。传统思想,烈属的贞洁牌坊,乡亲们背后的风言风语,领导的刻意提点,所有这一切,都给这份爱,戴上了沉重的枷锁,让身处当中的爱人,无法解脱。每次友华离去,玉兰都喜欢偷偷站在村口,眺望着他远去的背影;而每次当友华走到村口池塘边的大香樟树旁,也会心有灵犀,驻足回首......浓情只能弥漫在空气中。
  
  这份暧昧,对两个村的人来说,都不算是什么秘密了。也多亏了他们,才可以让封存于人们内心的自私.狭隘得以发扬光大;更有甚者,半夜里往玉兰的家门扔臭鸡蛋以宣泄愤怒。而相对于友华,玉兰更是度日如年,夫家和村民的压力,让她不堪负重,她感觉到了这份浓情前路坎坷;而另一方面,从小红的脸上,她也清晰地读懂那丝怨恨,她毕竟也曾经爱过,爱的滋味,她明白。此时的小红,何尝又不是心神恍惚.郁郁寡欢。她不明白为什么友华会喜欢上一个比他还年长的女人,而且那女的,还是个带着孩子的寡妇!她不明白她有哪点比不上那个玉兰,起码,她还是个青春少艾。她越想就越觉得委屈,而她的脸上,从来就藏不住秘密。这一切,杨帆都看在眼里,疼在心上。一方面,他不断安慰小红,而另一方面,他也打心底里嫉妒友华。嫉妒,是一切恶的根源!
  
  那是1979年的秋天,凝固的空气,预示着一场不寻常的秋雨,就要袭来。连续几天的抢收,忙个不亦乐乎,友华几天都没时间到山上去见心上人一面了。厚重的乌云,压得每个人都喘不过气,友华隐约嗅到了空气中的那丝不安。
  
  那个傍晚,在第一滴秋雨落下之前,终于完成了抢收任务。友华经过了村支部,他唯一想做的,就是上山。支书老王把他拉进了支部,大声训斥:“友华,你还年轻啊,还有大好的前途。寡妇门前是非多,你干嘛还老往上凑啊?何况人家还是个军烈属,你这样是会犯错误的!”友华有点不耐烦,听罢转身想离开
  
  “你给我站住,我告诉你,张玉兰傍晚就要离村回县城去了,你给我老实待这......”老王话没说完,友华已一头扎进了暴雨中。
  
  “臭小子,真不像话,谁快去给我把他给拉回来?”老王气急败坏。
  
  “我去吧。”凑巧躲雨也停留在村支部的杨帆应道,然后披了件雨衣,暗地里咬了咬牙,快步跟了出去......
  
  

    ---第六章:疯雨同舟---
  
  一个休闲打扮.略施脂粉的中年妇人,手挎着名牌包包,疾步跑进了杏花巷。她挑了一处头顶是大檐蓬的房子,才停下了脚步,然后从包里拿出纸巾擦拭,几十米的疾跑,让她颇感吃力。她有点懊恼,后悔刚才不该在商场的柜台前耽搁了如此之久,更后悔自己对天气的错误判断,妄自逞强,婉拒了好友要接送的一番好意。而此刻,目的地虽只有一箭之遥,但突如其来的大雨,把她拦在了朝圣的路上,她只能干巴巴站那,苦候雨过天晴的一刻。
  
  “快看啊,疯子又开始跑了!”妇人身旁的两个小姑娘低声喊了一句,然后对视嗤嗤地笑了,身体也跟着往外凑,不愿错过眼前的这一幕好戏。
  
  随着长长的一声‘啊’由远及近,一个赤裸上身,穿着墨黑色折角长裤,蓬头垢面,光着脚丫的黑影朝她们所在的位置飞奔过来。妇人皱了皱眉,下意识地抓紧了手袋,身体尽可能地往后躲。黑影仰着头在她身边嘶吼着跑过,然后在巷尾处折返,又朝原来的方向跑了回去。消瘦的上身,跑动的时候隐约可以看到肋骨的痕迹,皮肤上斑驳的污渍,不难让人联想到他是刚从煤堆里钻出来的。“疯子”,妇人自言自语了一句。
  
  大雨没有停的迹象,疯子也没有停下的意愿,他就那么在巷子里来回奔跑了十几趟。小巷的石板地已经开始积水,疯子的体力也渐渐透支,吼声也由洪亮变得嘶哑,饱吸了雨水的长裤,在他经过的地方,拖出一道长长的墨迹。他终于倒下了,仰着脸一动不动地倒在了离妇人不远处的一个水洼中,睁大着眼睛,任由暴雨洗刷。
  
  “华子?!”妇人眼睛瞪大了,颤抖的唇齿间挤出了一句。她拨开了前面的路人,跑到了疯子的身边,蹲下,双手使劲在他胳膊处擦拭,直到那只若隐若现的虎猫和那几道熟悉的旧伤痕,再次清晰地呈现在她面前,她的视觉模糊了,是雨和泪的交织......她就是刘小红。
  
  知青回城后不久,小红和杨帆就恋爱了,然后顺理成章地结为夫妇。婚后夫妻两一起打拼,成就了一番事业和一个健康的大富之家。只可惜丈夫在7年前患上了肝癌,跟病魔纠缠了整整两年后,与其说最后他是病故的,倒不如说是被疼痛活活折磨死的。好几次,丈夫拉住了小红,但欲言又止。而终于在弥留之际,脸色灰黑的杨帆带着深深的愧疚,向妻子道出了一个埋在心底里二十多年的秘密。丈夫离去后,小红把生意慢慢都交给了孩子们接手,而她从那时候起,每逢初一.十五和佛诞,都会到九元宫去虔诚上香,只有那样,才能让她从活在罪恶感的情结中,找回片刻的宁静
  
  上千万人的大都市,要在茫茫人海中邂逅故人,有的人需要用一辈子去寻寻觅觅,而他们,花了近30年。看着眼前这个迷惘的男子,岁月毫不留情地在他身上肆虐,这就是她无数次在神明面前跪禀,祈求上天开恩,还他一个公正.美好生活的人,甚至她不知道他是否还依然健在?雨瓢泼在她的身上,洗涤的却是她的灵魂!此刻她终于明寮,之前自己无缘故的耽搁,这场毫无先兆的暴雨,那个宽大的檐棚,眼前这只歪歪斜斜的虎猫,所有的这一切一切,都是天意!这一天,是2008年的9月3日。
  
  从那天开始,只要小红一有时间,就会带上好吃的,来到杏花巷27号的门前,陪伴着友华。而向来不接受陌生人施舍的友华,这次居然是一反常态,虽然吃饱喝足后,他依旧是一声不吭地坐回到他的石头上,继续无止境的等待。
  
  2008年9月15日。“华子哥,还记得向阳村村口的水塘吗?那时候我最喜欢看你们几个跳那儿游泳啦。游的慢的,爬上岸时,身上都挂着几条水蛭呢,就你最棒了,老游第一!”不管友华有没有听进去,也不管他一再地保持沉默,小红每次都是重复地把下乡时一些难忘的片段,简单复述着。
  
  “水...塘...”声音又细又沉,稍不留意,就会给路人的脚步声所掩盖。
  
  “华子哥,水塘,是水塘,记得吗?!”那是自重遇以来,友华嘴里说出的第一句话,小红的声音激动并战抖着。
  
  “水...塘...”友华不断重复着这两个字,脸上的肌肉渐渐扭曲,他感觉自己的脑袋就快要炸开,他‘嗖’的站了起来,跑回自己的房间里去,用力把门扣上......
  
  2008年10月20日。“华子哥,还记得那个张玉兰吗?就是你老喜欢的那人,演《智取威虎山》里小常保的,记得吗?张玉兰啊。”
  
  “玉兰,玉兰,”友华又一次跑进了屋子,躺在了地板上,边重复着这两个字。说了半晌,一个画面闪电般地掠过他的脑海。一个古铜色肌肤的青年男子,和一个肤白貌美的女子坐在大厅桌前聊天,这时,房间里传来了婴儿的啼哭声,女子快步走进了内室。山风不经意地撩起了门帘,房间里,年轻的母亲坐在床边哺乳,白皙的丰乳随着婴儿的吮吸而轻微律动,大厅里,男子站了起来,血脉喷张。四目交投,两张“唰”地变红的脸,然后各自朝身后羞涩地转身......画面就定格在此,友华拼命想继续下去,但头痛欲裂......
  
  慢慢地,友华就象是瘾君子一样,他既害怕同时又渴望小红的到来,尘封了数十年的记忆,在她话语间不经意的撩拨下,一点色彩,一个眼神,一幅画面,断断续续地呈现在他脑海中,虽然,每次过后,他都是精疲力尽,大汗淋漓。
  
  2009年4月15日,大雨。又一次忘我,竭斯底里的奔跑后,友华倒在了地上,小红打着伞,走到了他的跟前,“华子哥,大雨,还记得吗?你出事的那天,就下着大雨啊。”
  
  “秋收...秋雨秋雨...玉兰...走...”‘噼噼啪啪’打在友华脸上的雨点,再一次唤醒了他记忆。那是一场秋收后的暴雨,他从村支部冲出去后,一直往山上跑,到了玉兰的家,已经是空无一人。连续问了几个邻居,才知道玉兰刚坐着机动三轮,从另一条山路下山去了。他知道玉兰是刻意要避开他,才选择走的那条路。他沿着小路疯狂的奔跑,冰凉的雨水,打在他的脸上,针扎一样。泥泞的下山路,三轮并没走远,友华在树林里穿梭,摔倒又爬起,他已经看到了玉兰的车!他没命地呼喊着“玉兰,玉兰”,仰着头追赶着。大雨屏蔽了视线,也阻隔了声音......那边,坐在三轮兜内,怀抱着孩子的玉兰,仿佛也听到了远山的呼唤,侧着身在雨里搜索着......三轮在拐过一个弯角后,终于加速离开了!
  
  回忆痛苦的,友华用他最后的气力,在雨中站了起来,飞跑进屋子里去......
  
  2009年5月10日。“华子哥,村口池塘边的香樟树,还记得吗?要两个人才能合抱的那株。”
  
  “香樟,香樟,”友华的声音开始颤抖,记忆也在他脑海里一并抖动着——目送玉兰的车离去,他内心无比的酸楚,每一个时代,总要牺牲掉一些人,牺牲掉一些爱!他内心在挣扎,他想不顾一切地去寻找玉兰,他坚信,真爱永远也不会错!他下定了决心,一但他打听到了玉兰的地址,他就会去。回程的路,他走了很久,秋夜的寒凉,使他浑身哆嗦......又一次经过那熟悉的香樟树,他惯性地又一次深情驻足回眸,虽然已是物是人非......就在此时,树后面闪出一个黑影,‘砰’,一声闷响,木棍结实地打在了友华的后脑勺,他疲惫的身躯,晃了一晃,脸朝下倒下了。秋雨依旧在下,仿佛要把他剩余的体温,都一并带走。刺骨的寒冷中,他感到了脸上星星点点的温热,“玉兰难道回来了?”他使劲睁开了眼。黑暗中,他看到的是一个身穿深色大雨衣的人,手里提着木棍,棍的一头缠着布带。雨衣的纽扣已经解开,从下身处喷射出的尿柱,正来回在他身上浇灌。友华挣扎着,想站起来,但身上没丝毫的气力。黑影在打了几个尿颤后,再次走上前,对准友华脑干处,一棍,接着又是一棍......
  
  “啊,”友华惊呼了一声,所有的枝微末节,所有撕裂的记忆,在这刹那间,都重新完整地拼凑起来。岁月惊涛,一坛酿了30年的苦酒,塞子终于被拔开!“小红......都记起来了!”友华双手抱头,痛苦地蹲在了地上。不堪回首的酸涩,一副睁着眼但冬眠了数十载的嶙峋躯壳,新的茫然正迅速取代着旧的茫然,浪潮拍岸般不断冲击着这脆弱的神经,友华不知所措......“华子哥,只要大家一起,以后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会好起来的!”兄妹两抱头痛哭,泪连成线......
  
  华灯初上,‘吱吱吱’,方逸云微弯着腰,推着满满一手拉车的废纸,又准备开始她‘苦行’的征程。一个身影从后面赶了上来,双手放在了推把上,“妈!”
  
  “啊!”方逸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眼前这个光头的男子,双唇颤抖,眼有泪光,穿着一身新买的休闲服,声音是那么的熟悉,‘妈’这个字,她已经30年没听到过了!
  
  “妈......妈,我回来了!”方逸云哽咽了,数十年徘徊在神明的庙门前,一颗早已晦暗的老迈心灵,此时终于相信,老天爷终于也开眼了!“孩子,只要活着,就会有明天!”布满皱纹的双手摩挲着友华的脸,她老泪纵横......

(全文完)
(改编自一个真实的家庭

 

 【责任编辑】:男人

                         (散文编辑:江南风)
请点击左边分享,把文章分享到您的QQ空间或百度贴吧,让更多人阅读!
顶一下
(32)
97%
待提高
(1)
3%
------分隔线----------------------------
 
相关文章导读
             
最新评论  共有个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发布者资料
男孩 查看详细资料 发送留言 加为好友 用户等级:注册会员 注册时间:2009-05-23 17:05 最后登录:2009-09-16 02:09
优美散文
  • 《黑雪》第四章: 温河发现女尸

    正午下的青龙古镇 人,不很多 多的是阳光 斑驳的城墙上 锈蚀的砖雕上 孤独的上马石、...

  • 《黑雪》第三章:巧英心酸流泪

    故事情节发展:主要故事分三部分。 温河边的韩家湾发现被肢解的女尸。经过辨认是都来...

  • 第二章: 司徒会忙调情

    故事情节发展:主要故事分三部分。 温河边的韩家湾发现被肢解的女尸。经过辨认是都来...

  • 《黑雪》第一章: 韩恒元惊怪梦

    故事情节发展:主要故事分三部分。 温河边的韩家湾发现被肢解的女尸。经过辨认是都来...

  • 黑雪

    主要故事;分三部分。 韩恒元被确定为杀害赵宝蕊的凶手,执行死刑。由此引发韩恒元家...

  • 那年夏天的雨

    “收破烂了,收破烂了……”铁盒敲着破盆子,声嘶力竭地喊着,不时用衣袖擦擦额角的汗...

本版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