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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季不再来的梦

散文
时间:2014-10-04 20:50散文来源:本站原创 散文作者: 点击:
        

  雨季的不再来的梦
  第一章、惊醒梦中人
  第一节、在Y江散步
  2010年的夏天,在赣江的支流Y江散步,丈夫,小文和凌云。
  Y江的夏夜,如“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少女,格外的脱俗动人。明明在现实当中,听得江岸上人声喧闹,市场的喧嚣声不绝,再加上车水马龙,汽车的笛声,摩托出的喇叭声,声声入耳;而高楼林立处,灯火通明,霓虹灯闪烁,又给如潮涨潮落般的市声平添了几份迷离。特别是不慎明亮的月光下,不甚宽广的Y江醉在了被夜晚淡淡的水汽氤氲的柳烟中。古代的“拂堤杨柳醉春烟”,也不过是如此的意境吧?如此意境,极容易把人带入梦境当中。
  凌云是个容易把现实和梦境混为一谈的人。正因为这样,在散步路径的选择上,一家三口发生了分歧:丈夫明志坚持要走小路,儿子小文也是,凌云执意要走大路。
  “走小路,小路有意思,可以看见别人钓鱼。”儿子小文的理由。
  “走小路,小路有意思,我和儿子的意见一致。”丈夫明志的理由。“走大路,大路平顺,路灯亮些,晚上我看不太清楚。”凌云的理由。
  由于各自的理由充足,一时争论进入了僵局,最后一致商议:先走一段小路,再走一段大路。
  走小路时,各怀心思。明志想哪儿能钓到大鱼,儿子想看别人怎样钓上鱼,凌云只想从散步中获得些许清凉。
  毕竟,2010年的夏季,农历六月,住在赣南G县县城,的确能让人倍感酷热难挡。相对于和凌云一样的租房一族,购买不起空调,功力在组的电风扇也尽是吹热风,楼上真让人呆着闷气。到河边散步,也成了他们夏夜避暑的最佳方式。
  后来,凌云实在忍受不了明志和小文看人钓鱼的痴迷劲,决心一个人走一阵子。
  夏夜,已经是八点多钟了,暑气还依稀缓缓地蒸发这,升腾着。小路边的石板上,剩下的余热还有些烫手,极少有人坐上去。散步的人多半匆匆而过,极少的人依靠着Y江的栏杆,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不仔细听,听不出他们说什么。况且凌云是外地人,语言的障碍,在她和他们之间隔了一堵墙。
  凌云是外地人,孤零零地走在路上,即便坐在大石板上,也不会引起旁人的注意的。正当她为自己“独在异乡为异客”自怨自艾时,想不到惊动了一对人。
  两人大概十八岁模样,仓促地散开了。凌云想绕道而行,明志赶上来了,小文兴冲冲地说:“妈妈,我看到了一只大鱼跳起来了。大鱼,大大的鱼!”边说边用小手比划,好像他手中抓住了一条大鱼。慢热型的她这回被儿子的天真烂漫打动了。
  “就那儿,排生活污水的下水口,大概有几十条,大大小小的排成一队,声势浩大,气我呗,看我明天不扛来鱼竿钓上来。”明志迫不及待地说。他们的眼中只有鱼看来,刚才她刚才惊醒一对人地事没有必要跟他们说了。
  “刚才看到了一男一女在岸上钓鱼,很匆忙地样子。”明志说起了路上见闻。
  “钓什么鱼,怕是钓青蛙吧!”凌云抢了一句。
  “青蛙有什么好钓的?钓人鱼吧!美人鱼!”明志随声附和。
  “什么美人鱼?”才四岁的小文仰起头来问。
  凌云没理他,明志故意逗他。有一种人为什么容易犯孤独,即便是最热闹地地方,也一样,凌云就是这样的一类人。她低着头沉思:真羡慕他们,才十八岁,什么事情还可以慢慢来,慢慢想,而我的十八岁呢?它早已随风而去了,十年了,往事已成为追忆,只是当初已惘然。
  正想着,明志冲上来说:“你妈妈来电话了,她说你弟弟旧病又犯了,她叫你打电话过去!”一语如警钟惊醒了梦中人。二十八岁的凌云跌进了如烟似雾罩着的往事谷中。
  第二章、雨季的梦
  第一节、致命的玩笑
  凌云特别爱看郁秀的著作《花季雨季》,心中总在念叨几句话:“十七岁的雨季,十六岁的花季”,其实按常理应该说:“十六岁的花季,十七岁的雨季。”她是个耽于幻想的人,固执地以为应该先说十七岁,后说十六岁。她很羡慕大城市中的高中生,他们才有十六岁、十七岁,而她没有,有的是埋头于书本堆中特别紧张有乏味的读书生活。
  而唯一点缀着读书生活的是校食堂中正在热播的《还珠格格》。赵薇饰演的敢爱敢恨的形象深深地吸引了这伙人——赣南某县城高中的女生们。1999年的夏天,凌云的心被《还珠格格》牵住了。同寝室的铁杆粉丝还有小清,她收集了关于林心如拍写真集的资料。
  “紫薇”早已经使部分女生的偶像了。关于她到底该不该拍写真集,寝室中有两种不同观点。支持小燕子的小敏一百个不赞成,小清骂她不该贬低偶像形象。两人争来争去,不分上下,差点闹僵了,和事佬小陈挺身而出,力挽狂澜:“算了吧!难不成明星们过得那么快乐,我们要为她们六亲不认?”“哼!”小清、小敏终于不服气的散场了。后来,经过和事佬的再三调解,好不容易握手言和。
  都是《还珠格格》给害的!凌云也中毒颇深,只是她稍微看上去没有那么热心,她是个藏得住心事的人,即便藏不住,又有谁愿意听她说呢,晨晨?小叶?
  晨晨和小叶,只有她们。她才不会像同寝室的小清小敏一样,旗帜鲜明,大肆宣扬自己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只是爱一个人默默地想:小燕子惊天动地的爱情,尔康极其夸张的告白,含香惊鸿一瞥般的美艳……她多么喜欢含香,她的饰演者后来说是遇车祸香消玉殒了。多可惜呀,命运为什么那样爱开玩笑呢?
  凌云不会像他们一样俗气,用争吵的方式表示自己的热爱与痴迷。是故作清高?她已经不小了,再过两个月,就满十八岁了。
  她以自己独有的方式,向即将逝去的十七岁告别。在暑假即将过去的前一个星期,教她学素描的黄老师,郑重其事地向她宣告:“凌云,明天开始,你就可以不用来画室了。”凌云问他为什么,太严肃地说:“因为你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不学美术,也可以考上理想的大学。除了数学,你的其他学科都在100分以上,如果在努力一下,考上江西师范大学应该没问题。”
  她没有反驳他的理由了。听从了他的劝告,背了画册,告别了曾经为之辛苦奋斗一个月的画家梦。
  生活真会和人开玩笑!黄老师像逗人玩吗?他会那么轻易地在一个怀揣梦想的学生面前,故弄玄虚,误人子弟吗?她想了许多天,也想不明白。是因为他认定了这个学生悟性不高,还是正如他所言不必要另外花钱学美术?诸如此类的问题总盘旋在脑中,欲挥之不去。
  一个月前,数学老师找了她谈话,他在找凌云的同时还叫了成绩全班倒数第一名的曾丽丽。他到底和曾丽丽说了什么话,她不敢问,因为看见一向走路昂首挺胸大踏步向前的她,今天,头挂得特别低。
  “班上就你和曾丽丽的数学差了,能说说原因吗?”他用极低沉的语气问她。那神气足以让人生畏,是暴风骤雨的前奏?办公室里还有语文老师陈老师,他坐着一声不吭。
  她愣了半天,不敢说一句话。
  她能说:“我决心不学美术了,从此放弃了数学吗?”那老师会怎样想她,她是一个自暴自弃、破罐子破摔的人吗?
  老师用挺期待的目光盯了她足有3分钟,她知道他今天想知道什么,她不说实话,他会誓不罢休地追问下去。
  “我学不好数学,决心学美术了!”不知哪来的勇气,她一口气说了出来。
  “那好啊!”数学老师又恢复了常态,他似乎如释重负般,她被放回了教室。
  而今,美术老师也向她发出了最后的通牒。她突然发现自己仿佛成生活中多余的人。怀揣梦想,命运却跟她开了个大大的玩笑——我这儿不欢迎你!
  第二节、不止是学数学的烦恼
  正如鲁迅先生在《纪念刘和珍君》中写到得:“真的勇士,敢于正视惨淡的人生,正视淋漓的鲜血。”凌云又不得不把现实投入到恐怖的抛物线上了。
  当她从学校的食堂走出时,搁下电话。天空中飘着如丝般的细雨,耳畔还响着如利剑般刺痛人心的骂声,那是她的妈妈的同母异父的妹妹发出的。1999年的冬天,她仿佛掉入了冰窖中一般寒冷。
  她不知道眼角上涌出的是雨水,还是泪水。只是极辛苦地克制自己想放声痛苦的念头,一口气跑回了寝室,倒头蒙了被子大声痛哭一场。寝室了没有其他人,她们还在食堂里看正在热播的《还珠格格》,即便有,又能怎样呢?在即将进入高考冲刺的节骨眼上,谁有那么多心思去观察别人的略反常的举动?况且,她在她们心中已经反常惯了:想笑就笑,想哭就哭;读来读往来,行为乖僻。
  后来她们一个个都回来了,有说有笑,连最沉默的小燕也眉飞色舞,手舞足蹈地比划这小燕子的武功招式。而后又归于平静。凌云十八岁门槛边上流的眼泪只有自己知道。后来,她停住了,默默地想。
  想小姨骂的话:“尽晓得回家要钱,你认为你爸妈是印钞票的?”小姨为什么那样骂人?她反复的苦想了一通。也许是那一回吧。去年的夏天,妈妈得了急性阑尾炎,如果不是抢救及时,恐怕……而治病之前把积攒了几年的钱都投到了舅舅的钨矿里,说亏就亏了。从此家里欠了几万元债,为了还债,妈妈只好拖着仍未完全痊愈的身子去做生意,把几十斤重的菜种子挑到几十里远的圩场上去卖。小姨是觉得她的姐姐实在太辛苦,替她出口气?
  想着,又浮现了去年妈妈到食堂来学校看她的情景。
  因为上午上第四节课时做体操动作做的不规范,又被体育老师——“法西斯”臭骂了一顿。吃了饭,又忍不住滴了几滴泪,心中狠狠地想“法西斯”的种种劣迹。一、动不动整治学生。二、爱朝学习成绩好的学生那边转,冲他们笑。特别是上回考800米时,班上学习委员婷婷跑不动时,他尽是冲她笑;不就是因为她成绩好,爸爸在县政府上班。三、尽找体育差的学生补考800米,连下雨天也让学生在操场上跑。心中骂了他几句,气也就消了。
  而气消了不久,妈妈带着弟弟来了。妈妈拎了她爱吃的菜和油炸汤皮,一股脑儿放在她的木箱上。
  凌云低了头问妈妈有没有吃饭,她说在医院里吃了。妈妈用低低的声音慢慢地诉说:“祥云被别人的摩托车撞了,在上两个星期放学回家的路上。他骑自行车上坡,那人骑自行车下坡。”“后来被送到了医院吗,医生检查了说暂时没大问题,先住几个星期。”“两两个星期过了,你弟弟又闹了要出院,那人出了部分医药费,保险公司出了一点钱。”
  真的没什么大问题?凌云的心被母亲看似轻松实则如钻尖般刺入十指的痛纠结住了,几欲解开又不能。可是为了不让妈妈过分担心,她只是痴痴地盯着妈妈的略显苍白的嘴唇,看它一张一合。她不能帮她做什么,甚至,她不敢往下想。如果妈妈不说弟弟什么事,她说不准狠下了心说:我不读高三了。
  因为痛心和愧疚,她仿佛成了一个木头人,站在床前,直到目送妈妈离开。
  下午第二节课,上的是数学课。她的同桌,梳着学生头,个头不过145厘米的晨晨,如鱼得水一般,沉浸到了数学的海洋中。一会儿开怀大笑,一会儿紧皱眉头,一会儿神情淡定从容。凌云也在克制自己认真听课,可听着听着就如拐进了死胡同一般。“晨晨是挺入戏的主角,老师问的每一个问题她基本上能计算出来;而我却像场外看热闹的外行人,看一伙人笑,看一伙人闹,却无法让自己融入戏中。”正当凌云在发呆时,数学老师盯住了婷婷,叫她上黑板前板书抛物线的计算过程。看得出来,晨晨也想上去写。她举起了手,但数学老师并没有理会她。他从不让人难堪,只挑数学成绩好又上重点大学的希望的学生回答问题,只用淡而又淡的眼睛的余光瞟了一眼那几个数学白痴,诸如凌云、曾丽丽。这点到底比以前教高二年级数学的黄老师的做法好多了。黄老师太执着了,他以为学不好数学就像犯了罪一般,一定得弄出子丑寅卯。
  到了1999年的冬天的第二次月考,凌云破天荒地考了60分(总分150分),数学才考60分——1997年以全县前80名的高分考进县城高中的保送生,当年考进高中的分数可是极有希望考上重点大学的,而今天只落了个与大学无缘了!
  她一而再再而三的警告自己:你就不能争气一点,不能争气一点!可是并没有用,她甚至把高三年级的两本数学书几乎都背出来了,也不管用。每一次月考,每下滑几个名次,每一次月考,自信心被挫败一次……如果在高二年级学数学时身体好学写,也不至于落个如此下场。差不多每次,当老师讲到关键时刻时,胃痛病就发作一阵,痛时只好用手捂住肚子,强忍十分钟,奇怪的是十分钟过后,疼痛减少了许多。都是胃痛给害的,胃痛发作了两个星期之后,她每次做数学题时都好像坠入了云里雾里,摸不到头脑。
  干脆放弃了,可是学习委员,她以前的数学也学不好,她为什么不放弃?晨晨有说她:“又异想天开了!人家花了额外的钱,几千块钱,请老师补回来的。我们乡下人,出不起!”
  凌云听了半信半疑,她什么时候说她补课了?“你以为刁钻狡猾的独生女陈婷婷会告诉你?”晨晨再次再打消了她的疑心。她信了,因为事实胜于雄辩。
  后来补课的人已经不止是家底殷实的陈婷婷,还有同寝室的娇娇和初中时的同班同学艳艳;陈婷婷,补得是数学,她们补得是英语。而上英语课时,因为补了英语,娇娇和艳艳也成了老师常常点名回答问题的“好”学生了。由过去无人问津的烂芋头一跃成了抢手的香饽饽了?郁闷!
  有一天,凌云突然发现晨晨头发上有可以做文章的地方。生活太紧张又乏味惹得。“晨晨,头发都卷起来了!”凌云乘她低下头去钻研数学问题时逗她。她没有理会,凌云没有防备。不料,等凌云低下头去看历史书时,晨晨一把抓住了凌云的几根穗发,她发现了个新大陆一般,还一拉扯出了几根短短的小弹簧。“啊,痛死了!真阴险!”凌云狂呼。
  “你认输了吧!”凌云只好认了,不敢寻她的开心了。
  晨晨说她的苦恼了。“家中没钱给我补习英语,我的英语自从上了高中以后,一直都没有考及格过。”
  凌云握住了晨晨的手,颇有感触,“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自从上了高二年级下半年以来,她的数学何曾考及格过?“可是我们都是一类人,来自小村庄,都不富裕,根本没钱请老师给自己补课。”凌云低下头沉思。
  凌云其实曾经幻想过治治胃病,把数学不上去的。去年的夏天,妈妈得病的那回,舅舅给了几千块钱给她,还劝她尽快治好病,以免耽误了学习。后来,等妈妈的病治好了以后,钱已所剩无几了,读书的报名费还是几个舅舅七手八脚凑得呢!
  算了,不去多想了。“我能放手吗?”凌云问自己,不能的。晨晨的头又低了下去,她沉浸到了数学的海洋中去了。为了大学,必须正视现实,做一回真的勇士了!
  第三节、十八岁的雨季
  凌云的十六岁没有雨季,十七岁也没有,十八岁的雨季姗姗来迟。
  不知道为什么,因为苦闷,她的年轻的而脆弱的心总像蒙上了一层雾一般,看周围的事物朦胧不清。
  接近期末考试时,从理科班转来了一名男生,叫刘名羽,不高也不矮,不胖也不瘦,每次见到班上的女生都会翘起嘴角,笑一下,以示友好的问候,全无文科班男生的清高之气。
  显然,他吸引了寝室中较为活跃的女生,连凌云这块以病黛玉闻名的冰块也被暖化了。其实他对谁都是差不多热情,而凌云偏以为这样不公平,他应该回报她更多的热情,而事实上并没有。
  十八岁的凌云莫名地陷入了单相思中。她买了带锁的日记本,每天晚上上晚自习,老师不来辅导了,她就低下头去,一字一句的刻。她不说写,写太平淡了,忧伤的句子是用来慢慢的刻的。不知道刻了多少天,反正日记本上全刻了他的影子的句子,刻完了,一字一句地端详,才真正相信:她被他耍了!原来他对女同学的热情不过是一种假象。为了学好哲学,他靠近她;当他的哲学成绩提高了,他又走近了梅子,求教学习历史的真经了。
  当明白了事情的真相那刻,大伙都数落刘名羽的不是,就凌云病入膏盲般蔫了。“为什么她们的爱与恨,都可以像一阵风一般狂吹一阵,就当什么也没有,而我却不能,陷入了一种单相思中,想一时把他忘记,又挣扎这挣脱不了?”凌云百思不得其解。
  因为强烈的爱慕?因为凌云是凌云,她像林黛玉般心眼小,认真着呢!
  可是她什么也没有说出来。为什么说呢?因为明明知道是一厢情愿的爱慕,说了也是徒劳。
  以后,近一个月以来,她极小心的注视他的一举一动:他在星期天邀了谁打篮球,什么时候看了一场电影,月考成绩前进了几名……
  这些举动,都改变不了她的决心,甚至她在某一天异想天开了:我的数学如果考了100分,他会怎样看我?而事实上不是她的,而是同桌晨晨的数学考了100分。刘名羽,用了100分的热情凑上前去和晨晨套近乎!一如那天政治老师宣布她的哲学部分题目全班做得最好时,他凑上前来和她套近乎。
  嘴巴往上翘,眼睛半眯着,还会脸红!
  天啊!真是演戏的天才!脸红什么,为了提高分数,他可是什么靠谱不靠谱的花招都用上了。
  可恨的变色龙,“见分使舵”!也难怪女同胞们暗地里咬牙切齿骂他。而凌云,现代痴黛玉;目光追随了他一个来月,这种单相思的苦日子,也该到头了。
  凌云拆开了带锁的日记本,因为太恨,太懊悔。在她使尽了毕生最大的劲,强制掰着,日记本散架了。然后,接着一页又一页,胡乱地撕掉,乱搅一番,乱七八糟了,丢到垃圾桶中去了。因为怕惹是非,凌云没有用火烧它。学校规定:不能在寝室里私自点火、使用除照明设施之外的电器。加上又怕略显敏感多事地和事佬小陈发现,一气之下,就提了垃圾桶朝桐子树下的垃圾池奔去。
  走到半路上,碰到了和事佬,她正和刘名羽争执这什么,刘名羽一副女人般娇态,作秀使得呗。哎,小陈也中了他的魔。明摆着说一套,做一套;昨天还大骂刘明宇的卑鄙无耻,今天就忘了?
  好一伙虚伪的家伙!可不管怎样,凌云的日记本也撕了,马上要丢到垃圾池中去了,以后他休想吸引到凌云的目光。为了躲避开尴尬的一幕,她装着没有看见他们,躲在女厕所的背后。
  小陈心满意足地和刘名羽在去男生宿舍和女生宿舍的分界点——老桐子树下分开了。她没有看清刘名羽百变的脸,因为气愤?
  当凌云不知什么时候走回宿舍时,听到了小陈在宣读什么,其他女生也围上去看,小燕子的铁杆粉丝小敏最激动了,而紫薇的粉丝小清也不甘示弱,“狂呼“刘名羽”“刘名羽”
  那一刻凌云的心强烈地抽搐了一下,刘名羽,他凭了什么那么折磨众女生的心?凭他百变的脸,凭他的身上有永远也使不完的热情?他的成绩已经由刚寄来的第二十名跃居全班第五名了,多么触目惊心的消息!仅用一个月,一个由理科班转到文科班的男生,就创造了史无前例的奇迹!十八岁的门槛,凌云刚跨进,听到这样的消息,她震惊了一个星期。
  “他可以做到的,我也能做到吗?”凌云问自己。从此,她开始以新的眼光看他,不再是盲目的爱慕。他太优秀了,太吸引人了。算是万绿丛中一点红吧,凌云,怎么来说也算不上最鲜亮的绿叶!
  还是数学,因为拖后腿的数学,凌云似乎听到了大学的校门正向她关闭——你去吧,这儿不欢迎你!而刘名羽,他正走在迈向重点大学的校门方向,她能看到的是他从容自信的背影,永远别想赶上他。
  她真笨,在他的炫目的光辉的映衬下,忍不住躲到一边的角落中去。
  凌云想:她们也该是又爱又恨吧!爱他的优秀出色,又恨他的优秀出色。除了叶群以外吧。她永远那么清高,那么自信。她的自信的目光就配和刘名羽热情又不缺乏朝气的目光相撞,不知出火花不?
  第四节、又见桐子花开
  又见桐子花开的季节,已经是仲春了。
  农历二月的赣南南端的小县城,还有寒冬余寒。桐子开花却不大受影响,开得正旺。
  妈妈说,往年种八月稻的田,有几家任不愿种了,今年她打算包下来种。收几担糯米,条去卖,也值几百块钱。去年雪下得大了,压断了部分桐子树的树枝,还以为山上的桐子树不开花了呢。砍了几根野生的桐子树回家,放了一些菌,长了一大串木耳。摘了几斤到街上去卖,得了十几块钱。
  有谁不愿种?就是种不了了。家里就剩下了5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和正在读书或尚未到读书年龄的小孩,离家来回三十里山路的田,想种稻子,也有几户人家吃不消。
  妈妈总爱把一些其实她特别难完成的事,说得特别容易办,不懂内情的人还信以为真呢。谁信呢?安慰自己罢了。
  “她捡了别人不要的荒田,去年种田时,雷下了地,她没察觉,还在水田中插秧,差点被雷劈死了。遭天谴了。手都鼓起来了,有半年多了……
  这是弟弟祥云的话,从小受溺爱,说话常危言耸听,夸大其词,神经兮兮。自从凌云上了高中以后,他变得更为敏感多疑了。
  “你不信?”他用力地捋起妈妈的袖子,妈妈用力地缩回手去。
  凌云信了,为了她,妈妈过得很辛苦,可是她不爱说出来,如果说,也是刻意地伪装。凌云知道这是善意的谎言。
  “去年农历三月,天,明明刚暗下,后来就下起了大雨,闪电过了,雷就下了地,像在地上种了课大树,我正在田里插秧,没想到雷就打在附近的水面上……”
  不过这一件事,她就不是轻描淡写地说了。
  为了让凌云安心,她再三要求凌云去邻村的黄瞎子那儿算命。凌云每次总推说没空,到了最后,她气得半天不吭一声,一个劲地数落。
  “不知道吗,命里有时终须有!”
  “比如,我和你爸爸,头胎生了春云,好好儿,做了满月,才三天,发高烧,烧过了头,说没了就没了。”
  “后来生下了你,你爸爸嫌弃又生了个女儿。就和村中的劳改犯的婆娘好了,他忍心在你未满一个月时,从来没回家看你一眼。”
  “生女儿的农村妇女不值钱,我吃尽了苦头,在寒冬腊月牵了你姐姐,她才三岁,背着你,到屋前的池塘里洗衣服。后来洗了几回,你四奶奶说再洗下去,恐怕会毁了一条腿。”“后来好不容易躲躲藏藏的,生下了祥云,蛮以为有盼头了,百般地宠他,谁知也是白疼一场。”
  “这就是命。算命先生说我命中合该带不好春云,那么好的时辰,正月十五生的儿子,以后是做官的料。“
  凌云顶不住她的数落,只好听从她的安排。
  妈妈把凌云领到黄瞎子那儿,黄瞎子认真地掐算了她的生辰八字,很有把握地断定:考本市地专科应该没问题,你家的风水池子就这么大。妈妈付了他辛苦费,谢了他。仿佛一下子放下了心中的重担一般,乐颠颠地领了凌云回家。
  第五节、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妈妈为了安慰凌云,总和凌云说这样一句话: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可是凌云总以为这并不像在安慰她,而是在安慰她自己。
  和爸爸结婚,也是宿命。
  凌云不知道妈妈为什么老爱用宿命论对待生命中的不如意。不过,在2000念得春天的一节历史课上,凌云终于理解了她。
  这时,桐子花开了一批又一批,谢了一阵又一阵,片片花瓣雪片般,随风飘扬,风住,朵朵花零落。从宿舍到教室的小路上,白茫茫的一片。凌云疑心该叫桐花毯:不过当桐子花随了春风翩翩起舞时,她却一时想不到用什么词形容才好。叫桐子花雨?还是少了岑参地《白雪歌送吴判官归京》中的:“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一样的空灵与飘逸。
  而这天下午第二节课,上的是历史课,李老师,手卷一本书,推了推黑框眼镜,缓缓地进了教室。李老师,有教授一样渊博的学识,讲课时,少不了东拉西扯一番。在高三下学期,学生们地心都紧张得悬起来时,他的一两句插科打浑,总能引得大家开怀一笑。
  李老师由古代的封建教育思想,不知怎样的经他一旋旋到了这儿来了:“上下五千年地古国文明,从秦始皇开始的封建大一统,到孙中山推翻了封建帝制,中国经历了200多年的封建统治,人们的思想绝不是一下子就可以改变的。比方说迷信思想,刚开始我努力改变70多岁的老母亲的思想,想不到她的执着改变了我。她现在每年都去老家刘瞎子处算命,她相信命——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因为相信命,她性情平和,身体健康。现在我再也不劝她信马克思了,由她去,快乐则行!“
  那时,凌云总感觉教室了仿佛下了一阵梨花雨,李老师的坦诚竟一下子吊足了她学习的劲头。从此,她栽进了如梨花雨一般梦幻神秘诱人的历史中去了。
  多么空灵而飘逸的梨花雨!凌云突然之间觉得自己长大了许多。妈妈已近半百的人了。还跟她争什么,如果她认为算命可以让她的心安,也就随了她。也许还能安慰她的心。
  凌云知道:妈妈挺不容易的。她已经迈进了十八岁的门槛,妈妈不再什么事情都往自己身上揽,也许因为太累了,她总说:凌云,你长大了会理解我了。
  第六节、嫉妒惹得祸
  因为读高二时,一段时间放弃了数学,从此凌云的数学一发不可收拾的差。上了高三,她总像看电影一样,看了上数学课的王老师像在讲台上变魔术一般,说得天花乱坠,而她明明感到自己听懂了,一到做练习时,又如霜打的茄子——蔫了。
  数学太神秘了,又极阴森恐怖,它永远地把凌云拒之于门外,自从高二下学期开始。而数学辅导资料《优化设计》摆在她面前犹如天书,越看头越大,大到最后,数字一个个小了,小了,糊成了黑漆漆的一片。
  凌云疑心自己数学白痴,如果不是白痴,为什么一见抛物线和立体几何,她的脑子就糊成了一片,理不出头绪?就在乱而又乱时,总发现一种无边的孤独与无助,如茫茫无边的沙漠,她独身一人踏上去,苦苦挣扎不出来。
  而凌云的同桌,晨晨她不同,凌云疑心她是世界上浓缩型的数学天才,才145厘米,而凌云比她多了5厘米,难道仅5厘米之差,就隔了一条不可逾越的天河?145厘米的晨晨,是数学天才,做数学题目白拿百中;150厘米的凌云,是数学白痴,做数学题几乎每次晕乎乎。
  因为这样,凌云嫉妒死了晨晨。晨晨大概看出了她的反常。或许她有不一般的洞察力?凌云并不曾在脸上写什么呀!她在日记本上写,画圆,代指她,打上箭头,指向他,表示要以她为目标,或者超越她。可是这些并没有给她看呀。
  难道晨晨她偷看了日记?凌云的日记本就放在抽屉里,抽屉经常不上锁。凌云很是担心,万一她看了日记本中写到的如此阴暗的一面,她会怎样看凌云呢?小气鬼,眼里容不得别人比自己好;又处处要和人比,明明知道自己如如她。不是自己作践自己,又是什么?就在凌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优”时,因为一件小事,凌云和晨晨彻底闹翻了一次。
  第七节、走过阴森恐怖的太平房
  凌云的心里有一片阴云,这片阴云她一直埋在心底深处,从不坦露出来。然而它却像鬼魅一般揪住了她。即使在人群中,阳光普照的地方,它会露出狰狞的面孔。
  妈妈常说:“我和你爸爸吵了半辈子了,没有和和气气地说过几句话,每做一件事情,每吵一次,吵到后面,累极了,谁也不让谁;疑心上辈子欠了他的,这辈子十来还债的;债什么时候能还清?”
  这样的话,在凌云未满16岁时,妈妈极少和她说的;而凌云过了16岁后,每次她和爸爸吵过后,她一改别人眼中强悍又冷静的女强人的形象,喋喋不休地和凌云说过不停。
  她不知道凌云其实还不太懂。
  有时不像说,极像窦娥,文化水平不高的现代窦娥。妈妈说说:因为外婆婚前就怀了她,带了她和现在的外公结婚。妈妈是小拖油瓶,外公极端地排挤她。有一回不小心带着舅舅摔了一跤,外公竟使了蛮力狠狠地朝她鼻子上打了一拳。这一拳导致了她流了十年的鼻血,为了止住习惯性的出鼻血,吃了不少跌打损伤的药,外婆还担心她可能做不了妈妈了,一直等到20岁,她才有了初潮。
  这就是妈妈认命的理由吗?在凌云开始记事时,大概才五岁吧,记得她正读着幼儿园大班,放学走在回家的路上,背后有人追着她大喊:你爸爸偷人,偷人的鬼子!
  凌云的爸爸偷人,她没有偷人,没有做见不得人的事。妈妈从小就教她:做人,要本分些,怕别人在背后撮脊梁骨。可是为什么,她并没有做错什么,那么小就有人在背后撮脊梁骨?是爸爸的错,爸爸,从小让她在同学面前抬不起头来。
  幼儿园老师地大儿子城城,他竟带头欺负她。有一回见凌云一个人回家,就在出校门时掏出两个鸡蛋,向她炫耀:“看哪,这么大的鸡蛋,一个大,一个小,你有吗?”她没有料到这是他的诡计,没说话。他看凌云不理睬他,可能觉得仅仅说说没劲儿,拉住了凌云的手,很大方很诚恳地说:“送你一个,你要吗?”凌云信以为真,伸长了手去拿,不料鸡蛋没接住,倒结结实实地挨了他一巴掌。打了一巴掌后,他烟一般溜开了,丢了凌云在一旁傻哭……
  有了这种放学回家被人欺负的经历,凌云的心中一直有片不散的阴云——爸爸并不是座巍峨挺拔的山,一半的不爱全感就产生与此。
  而2000念得春天,凌云走过县人民医院太平房旁边(即医院停实体的地方)时,正是晚上10点多钟。春天二月,晚风拂过脸颊,大街已经基本上一片沉寂。凌云几乎什么也听不见了,只听见心脏在左胸腔“咚咚”地跳过不停。
  这次老胃病又犯了,来人民医院看病之前,凌云曾苦苦央求晨晨陪她一块去。想不到晨晨一口回绝。她用淡而又淡地眼睛的余光瞥了凌云一下,有气没力地哼一句:“有必要吗?“凌云知道她这次动真格了。要在平时,她会半认真地问:”有那么严重吗?吃点消炎药就好了,大动干戈干什么!“不过说归说,说完,看凌云辛苦地用手按住上腹头上直冒冷汗时,她的心又软了,几次三番,答应配凌云去看病。
  这次是因为什么呢?快要参加高考了,每个高三的学生都像绷紧了弦的箭,紧张的复习备考是生活的主旋律,谁还会有时间和心思去理与学习无关的事情呢。
  晨晨铁定不理凌云了,应了一句,就回过头去埋头于书本中去了。
  凌云不知道是孤独无助多些,还是疼痛多些,仿佛听到风吹过县人民医院瓦楞上的枯草时地沙沙声,她极疑心是鬼叫声。无边的恐惧拦住了她,她每迈进一步,都觉得大腿有千万斤重。
  终于到了,凌云闻到了急诊室药水的味道了。穿大白褂地医生飘了出来,她疑心进了蒲松龄著地《聊斋志异》中写到的恐怖境地:书生用功读书,读到夜半时分,墙头突然现出一个貌美女郎……直到他用手用力按了一下她的上腹,她才回过身来。因为太过于紧张与恐惧,她竟听不到医生一张一合地嘴巴里到底吐出了什么,只道他习惯性地张合嘴巴。
  “啊!疼!”她大声地叫了起来。
  “我还以为你没有知觉了,刚才问了你那么多次,怎么不说?”医生移开了粗壮的巴掌。
  凌云就像被鸡啼声唤醒了的书生,终于从刚才的紧张与恐惧中回过神来。
  医生给她打了消炎止痛的药水,当粗大的针头插入左手臂上最粗大的毛细血管时,凌云再次感到了难忍地疼痛。
  医院里灯光起初低迷,昏暗的有气没力、
  后来想起这次恐怖的遭遇,凌云极疑心她从鬼门关上跨过了一回。事后,她埋怨了晨晨,她竟比凌云更生气,甩出了冷冰冰的一句话:“你也知道怕!”就低下头去半天不哼一声了。原来,怕晚上过太平房那段路的女生不知凌云一个凌云为什么还生晨晨的气?之前,她好几次见凌云因为胃病犯了,疼痛难忍,主动陪凌云去了医院。这次,她似乎有理由不去了。之前,为了减少凌云的恐惧感,她还借唱歌给两个人壮胆。
  晨晨生气了,凌云和她彻底闹翻了。这时离高考还有4个左右时间,一段较为一男的日子。凌云最知心的朋友,她转过头去,用冰冷的背朝向她。
  第八节、当你孤单时,你会想起谁
  上次犯了胃病,又花了近200元钱。当凌云在星期日下午准备从家里返回学校时,一直都在犹豫不决:要向妈妈要钱吗?妈妈大概看出了凌云的心思,临走前说她回到学校看看。
  而她来学校时,凌云正好刚吃完午饭,在学校食堂门口碰到了妈妈。妈妈的脸上写着心疼两字。
  “这么辣的菜,吃得惯么?”她问凌云,目光中蓄满了关切。凌云知道她很关心自己,不争气的眼泪立刻滚了下来。她转身走进食堂,去干什么了呢?不一会儿,凌云抹干了眼泪。妈妈出来了,出奇地果断地说:“以后没钱尽管和妈妈说,我听做菜种生意的老黄说过,县城高中食堂的伙食太差,又花钱,不如到外面租一间房子,几个人凑着,请一个阿姨煮饭,找到了一个可供吃住洗浴的好处所,煮饭的阿姨还是她的同乡。
  后来,晨晨也搬过来,就住在黄老板女儿租房子住的地方。叶群也搬出了学校宿舍,据说刘名羽也租了个房子,还相隔不远呢。凌云以为他们两人事前商量过,不然为什么旨趣如此的相投,都在学校的操场边上?后来凌云才知道,他们的关系比她想象的简单多了,是老邻居和初中时的同班三年的老同学。也难怪说起话来无拘无束。小陈到她外婆家住去了,凌云最羡慕她了,在县城,有个在县政府上班的外公,外公极宠爱她。先前她住在学校宿舍时,基本上每个星期都会去外公家一趟,去了一趟,提回一大包包装精美的零食。如果有人在寝室里听到哪儿像老鼠搬动东西时窸窣做想了,不用看,准是小陈在吃饼干或瓜子一类的零食。她很少和大家分享,因而那类似老鼠发出的声音也的确不太受人欢迎。同样来自农村,她似乎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的富家千金,当然,正因为这样,宿舍13名女生忍不住对她另眼相看。小陈的爸爸在政府部门上班,叶群的爸爸也是,她们很自然地走近了——门当户对,气味相投呗!
  他们的宿舍曾经有过:“四人帮”,叶群、小陈、小敏、小清,她们经常同一个鼻孔出气,发差不多的强调,损人的口气也如出一辙。比方说去年小晨晨,事先并没有商量好,怎么都说类似的话。
  “晨晨,我看化学老师好像对你情有独钟哩!“叶群带头半认真半严肃地大呼小叫。
  小清呢,话未讲完,就急着接上了,“嘿哟,真有那么一回事!”最幽默的小陈,也不甘示弱:“我还亲自数过,这这学期,每次上化学课,老师至少点你两次。‘晨晨,请你来回答这个问题’,袁老师可真像背古诗一样,把晨晨的名字牢记在心。
  而以霸道狂妄为首的小敏,她说的话更令人哭笑不得:“我看年轻帅气的化学老师很是失魂落魄了一次,我满以为她失恋了呢,那节课他竟然没有点晨晨的大名,我抬起头来一看,发现了新大陆,晨晨那天居然没有来上课。”
  晨晨的脸瞬间红了半边,她不争辩。小敏是她的同乡,最爱夸夸其谈,宣传八卦消息,跟她争辩即便长了十张嘴也不够使。因为晨晨不争辩,刚兴起的狂笑的狂潮提前落潮了。
  哈——哈——哈!笑语可以响彻县城的上空,扼住晴空中流云飘过。
  想到这些,凌云竟有些不舍,后来,自她搬出到校外住后,不到两个星期,高三(3)班的应届毕业的文科班,女生宿舍宣告解体。让人唏嘘不已的是:“四人帮”头目小敏,竟是倒下的第一张牌。其他三个女生,也随之解体。凌云以为叶群是最先倒向资本主义阵营的(她们戏称以考上大学为借口,不理朋友,为资本主义阵营的人;而不管能不能考上大学,仍心系朋友的人,为什会主义阵营的人),以为203寝室宿舍和数她的成绩最好,最有希望冲刺名校,想不到提前逃窜的是小敏。
  晨晨原谅了凌云,她总叫凌云林黛玉,她很动情地说:“黛玉,你就是眼泪多些,心眼小些,但看得出为人真诚。不像小敏,我和她同班学习快六年了,她一直都骗我说她家里很富有,一直到现在我才知道只是个假象;她有时说话不饶人,也是为了掩盖什么。其实她从高一年级入学时,就开始向其他的亲戚借钱,学费借的还不说,连生活费也是借的。
  经她那样一说,凌云原谅了小敏的霸道与狂妄了。她接着慢慢地叙说:“你没有看见她提了布包走出宿舍的那一幕,我一直以为她太强势,太霸道,原来也是她用来掩盖内心脆弱的幌子。”“小敏临走前问我,‘我的书送给你了,记得别弄丢了!’”“我就应了她一句:好”
  呆呆地看她吧一本本她视为珍宝的书塞进我的书桌,口中念念有词:“留了也没有用!”“她就带走了贴满了周华健的贴纸的歌本……”
  听晨晨一说,凌云的眼泪霎时夺眶而出,泪眼迷蒙中闪现出小敏转身离去的无助和落魄的身影。谁叫凌云被戏称为林黛玉呢?
  18岁了,外强中干的小敏,当你孤单时,你会想起谁?
  第九节、你好,忧愁
  凌云和晨晨同住在一个地方,距离学校大概2000米。当她住进那儿时,已经是2000年的阴历四月了,离高考才两个月了。妈妈说:住在校外好,不用担心伙食太差,也不用担心下午放学迟而洗冷水澡。
  其实凌云因为心怀愧疚,很少和她谈到学校里的事,偶尔说到一回:下午放学迟,排队等热水,等轮到装好热水时就打上晚自习的铃了;为了上晚自习不迟到,我们住校生不得不洗冷水澡。
  料不到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后来,她总是替凌云担心,为了证实自己的推断,还特意到学校核实了一下。后来凌云听了校门口的瘦小的保安说:“你妈妈来找过你,逛了大半个学校,都没有看见你。我就问她记到了班级了吗,她说来是匆忙,忘了。就托我顺便帮她问问,还托我捎了一罐新鲜的蔬菜和一包汤皮给你。”保安说完,盯了凌云一阵,似乎也被妈妈的举动打动了,他用特别和气地说:“下回,别忘了告诉你妈妈你的班级。”凌云说了声:“谢谢。”接过了东西。
  这件事发生在去年的初夏,而今她早已记牢了凌云就读的班级——高三(3)班。可是,凌云因为心怀愧疚,总希望妈妈不要太过于惦记着。她的爱太过于沉重,重到压得凌云喘不过起来了。凌云想了几回:妈妈如果能放下关心和期望,干脆不理我好了。
  她如果狠狠地痛骂凌云一顿吗,岂不是更好?只是她很少这样做。就在听说凌云因为学不好数学,决心学美术时,她全力支持。后来又听说凌云老胃病又犯了,实在忍受不了,请假休养了几天,她心急如焚,痛苦地煎熬着自己。弟弟是铁定的没有希望了,初三没有读完,就闹着不读了;她的希望全都拴在了凌云身上,是孤注一掷的那种。
  记得那时,去年的春天,妈妈精心栽下的油菜花开花的季节。小小的蜜蜂围住了菜花嗡嗡地闹,原本是多么有生机的一幕呀!而凌云,因为胃病时而发作,久治不愈,医生劝她好好休养几天,她不得不回家休养,对未来抱定了生死未卜的念头。那时多么想跟妈妈说:“我不读高中了,和你摆种子摊。”可是每当抬起头来看妈妈时,没有了说的勇气了,几次三番的到嘴边的话,看到妈妈饱经沧桑过早衰老的脸,撞到结了一层翳依旧执着的眼睛发散的光芒,话又被逼推下去了。这两个地方,显示了妈妈太过于执著坚定的信念。
  在妈妈的眼光的威逼下,凌云的胃病稍微好了些,就赶忙回到了学校。
  如果考不到大学,妈妈会怎样想呢?临近高考的节骨眼上,凌云信心不足。忧愁如一张无形的大网把她网在了中央。凌云还来不及和它大声招呼:你好,忧愁。就苦苦地被他攫住了挣扎不出来。
  第十节、窗外
  凌云是个爱幻想的女孩,可现实总是跟她开各种各样的玩笑。有时候她极想一头扎入陶渊明虚构的美好桃源中去:忘记生活中的种种纷扰,陶醉在与世无争的落英缤纷中。
  自从高三(3)班的13名女住校生搬到校外去住后,其间发生的事情是她始料未及的。
  凌云和晨晨住一块儿,叶群和小叶住一块儿。她们是两对同桌。经常在一块儿说说笑笑,闹成一片,令凌云始料未及的是,某日,晨晨挺认真地对她说:“林黛玉,明天开始我们分开来坐一阵子好吗?”她惊奇的看着晨晨,不知道沉沉的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不为什么,小叶也同意了。”晨晨若无其事地说。
  凌云知道既然连小叶也同意了,那位置迟早都得换了。也许是为了她们更好地讨论数学问题,晨晨和小叶都有一个共同的爱好:钻研数学难题。这样说来,凌云又被人遗弃了一样,直到现在她才知道她自以为的好朋友:晨晨、小叶,其实她们才是真正的有共同语言的一对好朋友。而她,家在中间充当了什么角色呢?
  等叶群也同意换位置以后,她们的交换获得了成功,晨晨和小叶坐到了一块,叶群和凌云坐到了一块儿。
  搬桌子时,小叶脸上绽放这笑容,如同凌云租房子住的窗户外面盛开的黄色的花一样灿烂。凌云却笑不起来,是因为觉得小叶和晨晨不够朋友吗?说不清楚,反正自从换了位置后,凌云沉默了许多。
  凌云并不讨厌和叶群坐一块儿,甚至还曾经想过:能和自命清高的叶群坐一块儿,说不准是福气呢。可为什么等真正搬到一块儿坐了,她又有说不出的不乐意呢?是不是因为她从来都把叶群归为另类,自己和她根本就不是一类人呢?
  后来她的猜测得到了证实:凌云和叶群的确不是同一类人。那为什么不是同一类型的凌云和叶群又能相安无事地坐在一块儿呢?因为高考。也许晨晨早已厌倦了凌云的颓废了,经常上数学课发呆,无缘无故地望窗外,下了课又一而再再而三地打扰她,问她一些简单的不能再简单地问题。
  如果把凌云换成了晨晨,凌云也会这样做的。后来她从叶群鄙夷的眼神中看出来了。每次她问叶群数学问题时,叶群用充满疑惑的眼睛盯了她一阵,有气没力地说:“自己不能再仔细想想,很简单的题目。”然后她转过头去和同样自命清高的才子王平讨论其他问题了。
  有的时候,他们并不像在讨论问题。叶群好像有些喜欢王平,王平好像和喜欢她。有时眉目传情,更多的时候还是斗嘴皮子。以为凌云自以为自己不是一类人,与叶群无争执,从此真的相安无事。只是心中总有一处隐隐作痛,为什么小叶,凌云一贯来以为最贴心的朋友要隐瞒实情呢?
  凌云没有问小叶,也没有问晨晨。看着她们相处的特别融洽,想想自己受了如此的排挤和欺骗。很是气愤不已。当无数次无处排遣时,她就只望着窗外,借窗外的风景排遣浓的化不了的忧伤。
  上课的时候,凌云从此很少发呆,也不朝窗外望。她朝窗外网的时候是在叶群和王平嘻嘻哈哈地说着旁人听不懂的话时候,一般是下了数学课。
  “又换了新衣服?”王平故作惊奇地问叶群。
  “没有啊!你的眼睛都看到什么地方去了?“叶群半喜半嗔地回应。
  某日,当窗外没有什么引人瞩目的时候,凌云竟然听出了他们一两句还算合乎逻辑的话。后来,又听了众多女生讨论夏天穿衬衣的问题,才知道才子王平的火眼精睛,他哪是在说叶群的衬衣呢,分明是在“透视”也群的私密处。
  从此,凌云对王平多了曾防备。只是叶群她明知道王平图谋不轨,为何并没有特别生气?
  看窗外看多了,凌云数清了高三(3)班教室外面有多少棵树,还可以从背影推断出走在路上距离自己十米远左右的老师是谁,反正上了高三(3)班的课的老师只有五位:语文老师﹑数学老师﹑外语老师﹑历史老师﹑政治老师.
  晨晨就从这个举动推断出凌云是个极颓废的人,她要追求上进,两人合伙搬到了一块儿坐。后来连凌云自己也觉得自己恐怕无可救药了,毕竟离高考仅剩了一个月了。
  凌云就这样一发不可收拾地让思想抛锚了,抛得最厉害的那一次。凌云居然发现了新大陆。她竟然发现了学校一贯被称为“搞地下党工作“(男女生互相暗暗爱慕对方,但不在公众场合显露)竟在某日显出了水面。这一对人是凌云读高一时的同班同学,男的显然没有那么大方,女的倒是太出格了,竟牵着男同学的手走出校门口到自行车碰的那片林荫带。
  后来叶群竟也无意之中谈到了这事,她并不吃惊,她的从容淡定倒让凌云大吃了一惊。
  “女的那位是主动投怀送抱,是个富家千金,男的那位是县人民银行行长的宝贝公子。”叶群一针见血地指出。
  原来凌云不但书本知识没有叶群学的好,智商略逊一筹,连情商也略胜一筹。凌云从此不得不对叶群刮目相看。
  也许这也是叶群为什么并不反对和凌云坐的原因:她可以肆无忌惮地在凌云面前和王平打情骂俏,她早已断定在晨晨眼中颓废的林黛玉,不会和她争风吃醋。
  第十一节﹑夏日的阳光
  最终让如此颓废的凌云一改往日形象的竟然是夏日的阳光,还有阳光下的男生承志。
  夏日的阳光原本很毒热,凌云却感觉到很温暖,很柔和。那天,离高考结束只有20天的时候,承志如一缕冬日午后的阳光般闪现在她的视野。
  凌云默默地盯着承志的背影。承志走在前面20米远的地方,凌云走在20米远的后面。其实这并没有事先约好,是凌云很用心地观察出来,很努力地这样做的。
  承志,他应该不知道。凌云总想:不知道也好。像他那样聪明的男生,怎么会去关注像她那样的女生呢?走在后面,凌云觉得自己仿佛是阳光下的一道阴影,承志无疑是优秀的,如冬日里午后的一道阳光,阳光永远走在阴影的前面,他不转身看,又怎么能看到背后不起眼的阴影呢?
  这是发生在离高考不过20天的日子里,凌云的一个不可告人的秘密。
  承志这个男生,是她在租的房子的餐厅认识的。凌云从来没有问他年龄﹑家庭住址等,至于他到底是哪里人,在哪个班级,表现如何,这些她是从何她合租一个房间的晨晨那儿获取的。
  “你没有发现我们餐厅多了一名新人?”晨晨在承志来的第一天问她。
  “有啊!怎么样了?”凌云故作镇静地问她。
  “听说他是你的同乡,和你家仅隔了一条河。高三理科班补习班的高材生。”晨晨吃惊的表情如发现了新大陆。
  对于他到底是不是高材生,凌云头脑中产涩会难过了极大的兴趣。这是她从此怀了异样的眼光看他的原因。
  后来又从先前搬进来住的文科班补习班的女生小黄那儿得到确凿的信息:新来的男生叫承志,高三(5)班冲刺全国重点大学的重点培养对象。
  承志来的第三天,已经开始和大家搭讪。他很热情,没有才子王平的自命清高和刘名羽的假殷勤。从此,凌云竟在他面前有些不大自然了。
  她知道的,像她这样如此拘谨的女生,长相用平凡二字形容,身高只有150厘米,况且学习成绩并不出众的人,如何能做到心怀爱慕之情,和他做一块儿,在如此炫目的光环辐射下不晕旋呢?
  她只是用仰视的目光看他的背影。借了一段时间观察窗外景色的经验,竟然能在短短四天时间里判断承志到底有没有来。以后几乎是天天,她洗好了衣服,下午6:10,准时地出现在餐厅。
  那时的凌云把头挂得低低的,没敢正视他。偶尔几回,看到他从容镇定地坐下,慢慢地拿了筷子,一小口一小口地往嘴边送饭,那时候是特别地安静。承志不做声,为什么餐厅中只有一张桌子,只有两个人坐在一块儿吃饭,他可以做到默不作声呢?
  这也许正是两个不同的世界吧!凌云想如何靠近他,为了他,她甚至开始疯狂地学习数学,她的历史成绩获得了史上最好的成绩。而高才生承志想了什么呢?她不知道。其实,迫在眉际的高考,让每个高三的学生都异常的紧张和小心翼翼,谁还有更多的心思去想别的呢?
  凌云是不是被高考逼疯了?不然为什么在如此紧要关头冒出如此想法。
  在期待与害怕之中,苦苦地煎熬。凌云终于过了一个星期。这个星期天,她一改往日的做法,不再拼命地背诵英语单词,她丢下与考试相关的书,一个人爬上租的房子的顶楼,坐在那儿,看以前在报刊亭买的一本书:《你好,忧愁》。
  一页一夜地翻。她仿佛在翻阅属于自己的青春日记。
  那时候,阳光出奇的美:远望四周,可见狭小的县城都被群山环绕,不远处的田野里盛开着不知名的黄色的花,和美好的阳光交相呼应。
  青春!美好!她的脑中竟冒出了这两个词,她能同时拥有它们吗?
  阳光一定不答应的。阳光,为什么会幻化成承志的年轻而俊朗的脸?凌云只是痴痴地望着顶楼阳台上的栏杆。
  迎面接受阳光狼找的少年,他会转过身来吗?当他拥有快乐如此美好的青春,又在青春的宣言上来写上了“奋斗”二字,他能够转过身吗?
  如果他一转身,他能够看到什么?他的背后有一个多么平凡的影子。“于千万人中碰到你,不早也不迟”,它只生长在散文大师席慕容的文中,凌云的日记中只记了:青春因为只有一次,我来不及备好纸和笔,只好借徐徐而过的风传递,只好借夏日好不容易褪下的叶子来传递,太仓促来不及好好构思。
  而年轻的心认定的痴迷,有时候来不及验证,它到底是错还是对。
  你说呢?
  十二节、躲在阳光的背后的人
  凌云上了大学,不是她理想中的那种,但是终于总算了了母亲的一桩心愿。她逢人便说:“算命先生的话真准。”
  凌云曾经写过信给承志,是因为没有他的完整的联系方式,在一本书上查到的介绍他的学校的联系地址,很莽撞地写了一封信给他。信足足周游了两个多月。
  这并不影响她,每次都是在他的回信后雀跃一番,她和寝室里的人说话的语气也变了。她们都说:“凌云你恋爱了。”
  凌云恋爱了,她一个人在恋爱。只是试图在重新找回高中年代的纯真的初恋。承志的第一封信让她足足兴奋了半年。
  他们终于见面了,在承志的家里,一个冬天。他们坐着,还有他的父亲母亲,他的弟弟。他的话说的很远,很远,他说:“你准备毕业了到县城教书?”凌云太紧张了,竟一不小心把他家的唯一的开水瓶踢到了,水撒了一地。这个水瓶躺在地上,她看了水流着,流着,流进她的生命的轨迹。她的面前仿佛横这一天银河,她跨不过去,他也并不急于牵引。
  在她回家的路上,她回头望他家的破旧的不能在破旧的老房子,他依旧淡定地神情,她的心受伤了:这便是他从来不给他打个电话的理由?他的梦想是什么——做软件行业的巨头。他是穷怕了,现在才能如此的淡定从容!原来他也是一个躲在阳光的背后的人,他相信要靠自己打拼才能拼出自己的一片天下,可是在这个天下他更需要一个能在他的背后默默地支持他的人,如果这个人做不到也就什么都罢了。
  凌云想:如果不是弟弟的一场突如其来的病,如果不是父亲的一声长叹,她也许也考上本科,可以做默默支持他的人,可是当父亲听到她的诉说时,长长地叹了一口气。父亲他很辛苦,母亲他很辛苦,他们的天塌了,她的弟弟就是他们的天,两个被传统的思想浸染的年过半百的男人女人,最放心不下的就是儿子,而儿子却分明给他们判了死刑——精神失常。叫着两个人如何去承受呢?
  在这样的一个晚上,凌云面对了对爱情,做出了第二次抉择,这次又输给了亲情。
  “承志,凌云真的很爱你,很爱过你,可是我们我们真的不合适。我无法做站在你的背后做默默支持你的女人,我不能抛下我的弟弟不顾,我的父母亲他们真的承受不了这个打击,我要陪着他们度过这个难关,也许是五年,也许是十年,也许是一生的光阴。”
  就像你在心中说担忧的一样:“我们这样好吗?”
  多么残忍的现实:她不能抛下弟弟,让父亲母亲在年近半百而扛着这样一个断子绝孙的骂名,她去不了他读书的城市,不能陪他打拼。
  他们都是躲在阳光的背后的人,不得不去屈从与可怕的现实,没有任何反抗的力气。
  第三章﹑梦中游走
  第一节﹑痛苦的抉择
  “当你的生命旅程中染上了奋斗的主色,也许生命会因此显得更为精彩。”
  凌云一厢情愿地想着,谁会料到,她的一次抉择会成为以后用十年时间来痛心疾首的根源呢?
  这是18岁的凌云在她的18岁时的日记本中写下的几句话。
  生活真的很精彩吗?从此凌云似乎改变了一个人,她很少充满幻想地看那未来的生活。
  是叫行尸走肉了吧!
  那是2004年了,她已经是22岁了,得正视现实了。
  在一个偏僻的小乡镇,深秋,霜染白了操场,她的一个同事目光灼灼地看着她。
  “我们是不是该谈谈什么?”他问她。
  “谈什么呢?”凌云问他。
  谈花前月下男女柔情?凌云的心强烈地抽搐了一下:她居然在离开承志后丧失了爱的勇气。
  “下了霜,太冷,回去了吧。”她说。那天晚上的月亮好大好圆。她又想起了承志,此刻,在哪儿啊?武汉某大学?他和她真的隔了一个世纪的光阴,两个世界的人,穿越不回去了。
  她忍不住想哭,青春为什么那么仓促,如此仓促的结局并不是她期许的。
  如果弟弟不会突发精神分裂症,凌云应该还在理想中的高校学习?她从来没想到过会匆匆地毫无准备地走进专科学校,盲目而绝望地等待分配——命运开的残忍的玩笑,让她做出了身不由己的抉择:离开了承志。
  然后结了婚,生了孩子。和她结婚的男人叫明志。凌云在心里一直叫他承志。10年了,她都28岁了,还生活在自己虚构的世界里。
  她和承志结了婚,每个晚上,不管有没有月亮,会不会下霜,她都会给他亮开一盏灯,她端坐在窗前。她知道承志什么时候来了,耳边总会响起一阵悦耳的钥匙的响声。
  原来,她用了十年的时间去爱他。
  其实后来凌云想过的:如果当他在高考前夕,他目光灼灼地问:“你为什么不在?”她完全可以说:“因为你!”可是她没有说,因为太年轻了,她竟承受不了如此沉重的爱,她以为拒绝,也是为了他好。从此,永远地失去了一份纯真的爱情。
  28岁的凌云用十年的时间去忘记18岁那年的夏日的午后。
  承志在发现凌云来开了餐厅的那个下午,在凌云会租的房子的门口的小巷子中,他目光灼灼,急切地问:“你为什么不在?”凌云高傲地转过身去,不冷不热地回答:“不用你管!”她分明看到了承志地眼神,瞬间没了耀眼的光芒。
  那个晚上,凌云想到了哭,可她没有流出眼泪。为了大学,怎么可以哭呢?况且,也为了承志:让他安心地进入考场吧!
  以为时间是最好的良药。在10年后的夏日的午后,又想到了他。凌云泪雨婆娑,在泪雨迷蒙中,脑中又闪现了那年定格在18岁的生命旅程中的刻骨铭心的初恋。
  “装潢”这是承志在高考结束后用红笔写在纸上送给她的。
  18岁,凌云拼命地违背自己的良心说了违心的话;28岁,她又违背良心地披了件行尸走肉的外壳,行走在他乡的路上。
  她拥有了真爱吗?原来,一旦失去的青春永远也追不回,一旦失去的真情,倾其一生也难找回。
  第二节还做同一个梦
  在每个阴风苦雨的日子,凌云回想起他。
  就在他们的小镇,2002年,一个夏天的上午。
  阳光多么的美好,承志他扶了一辆自行车走前了,他看到她了,他说:“你也在!”凌云等他等了好久,仿佛是过了一个世纪,才等来的一次见面,她本想可以抱紧他说:“我等了你好久!”可是她没有说。她记起了在学校里打给他的几个电话里说的话。先前他还是说了一些话,后来几次她听到了他没有来接电话,叫同寝室的人来说:“承志死了!”听后,又是一阵风声。
  在电话亭边,她强忍了不让泪水滑落。她已经没有多少句还能成逻辑的话了。他知道她一直很爱他,是“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的一种,可是他没有她那么爱她。最后一次通话,她的电话卡被盗取了,知道她毕业以后才知道是好朋友搞得鬼。她是借了好朋友的电话卡打得,她知道她不是不够义气,是太怜惜她了。
  她打了最后一个电话后,得了一场重病,然后不得不跟着朋友到她的老家疗伤。其实这病和他有关,是一心得把他忘记的病。
  “承志,请你不要在扰我的清梦”。为了忘记他,他把关于他的所有的联系的方式都切断了,当他在这个地球上消失了吧!
  这刻,扶了辆自行车走过的他已经不是以前的他了。也好他决断地没有再回头。
  这个梦在许多年后终于很少再出现,凌云终于没有再梦中出现在一个租的房子的里面,对面没有再坐着一个男孩,他的面容已经不再俊秀……
  因为她告诉了自己:爱一个人可以只看他的背影,如果他可以走的决然也就够了。至少他还叫了他的父亲问过:“我还很担心过你,以为你生病了呢!”
  爱过,已经够了;病了,也痊愈了。时光是一个最优秀的医生,他可以治好很多的病,特别是几年的思念过往的人的病。你只需在每个阴风苦雨的日子,回想这样的一幕:在一个小镇上,一个你曾经深爱过的男孩,他决然地走过,你不追,就说明你放的下了。过往的伤痛也不过是蚌壳中的沙粒,经历了岁月的打磨已经变成晶莹剔透的珍珠了!
  承志在2002年已经死了,他从此只活在了她的十八岁的记忆里——美好、纯洁。
  这个雨季的梦做了很多年,总该醒了吧!人不可能踏上同一条河流,就让这个梦随风远去了。
  改于2014年10月3日

                         (散文编辑:滴墨成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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