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一生要经历好多事情,谁一生中没有经历过悲欢离合?谁会在四季轮回中始终立于不败之地?谁没有动过“死去原知万事空”的意念?小时候就常常听到老人们挂在嘴边的话“一根田坎三截烂,三穷三富不到老”,当到了蓦然回首的淡定年龄时,才懂得这是多么朴素的真理。当然,把曾经的经历看成是我们最珍贵的私有财富,在记忆的长河里,驾记忆的小舟去泛波逐浪,有时也是一件快乐的事情。 人到了怀旧的年龄,内心似乎会更加敏感,一抹晚霞或许会勾起一段曾经的甜蜜;一片绿叶或许会触动看不见的疤痕;一首老歌或许会把心融化;一个闪念或许会如痴如醉。我就经常在有意无意中将自己记忆的小舟,划向那群留着“马桶盖”头发的男孩子那里去,因为那群“马桶盖”是我曾经的杰作。 16岁下乡当知青的我,被分配在一个叫黎家沟的大地主院子里居住。我对面住着一个身材高挑,多少还留有几分姿色的女人,她老公在綦江的一个工厂上班,自己独自拉扯着四个男孩子,后来才知道,她是生产队唯一的高中生。因老公常年不在家,家里男孩子多,就买了一把理发的推子回来,让女人给四个男孩子理发。 女人不会用理发推子,加上每天活路都做不完,哪里有时间和精力去管孩子。有一天她找到我,问我可不可以给她的孩子理发,并且把理发推子交到了我手上。我在家时看见走街串户的理发匠敲着铛铛,一路叫喊着理发,用的就是这玩意,就对女人说:“我从没摸过这东西,剪得不好不要怪我哟”,女人笑了,“只要剪短就行了,管他好不好,我们这些娃儿又不讲究。” 我开始给他的大儿子小兵理发了,我拿着推子试了试,还行,推得动。小兵理完后又来了二娃子,二娃子剪好了,三娃子又来了,最小的小四是女人抱着剪的,剪完四个孩子的头发,我的手上打起了血泡。 第一次用这种工具,我肯定有点把握不好节奏,有时还会把孩子的头发扯住,只不过那些农村的孩子很有忍受力,被扯痛了,只是咧着嘴轻轻叫一声,还是乖乖坐着,让我把头发剪完。 有了这一次,就有了无数次,我几乎承包了给小兵们理发的义务。以后只要我给小兵他们理发,大院子里的男孩子都被父母抓来了,他们排成队等着我给他们理发,一个个叽叽喳喳叫着:“嬢嬢给我剪,嬢嬢给我剪”,现在我的耳朵里还有这些可爱的声音出现。我剪的头发确实不敢恭维,大院子里的男孩子后来全是清一色的“马桶盖”,每天收工回来就可以看见这些大大小小的“马桶盖”在欢呼跳跃。 因为有给小兵他们理发的功底,我和老公谈恋爱的时候他就让我给他理发,我给他剪的发型是他最满意的。那个时候给他剪头发,他是那么温情可人,我站在他的身后剪发时,他会时不时用双手反过来把我围拢住,有时竟有点过分,我会笑起来警告他:“放开!小心把你的耳朵剪掉”! 我们的儿子出生后,家里多了一个男人,每过一两个月,我必须给这两个男人理一次头发。那个时候老公在公安局工作,是一个非常英俊的小伙子,工作的特殊性和长相的吸引力,围在他身边的朋友也很多,经常有人请他去高级理发店剪头,他总是笑着拒绝。老公经常对我说:“我就服你剪的头发,你剪出来的头发很自然,让我很自豪”。有时候他要出差,还专门叫我给他理完发才走。儿子从小到大都是我给他理发,高中毕业后,我把他送到国外去读书,从此结束了为他服务的机会。可儿子他爹是永远留在身边的人,固然他的头发永远是我在给他剪,乐此不疲。 我们家至今还在用的一套理发工具,是二十多年前一个非常时期买的,那是1992年的夏天,平凡的日子里风云骤起,我老公突遭车祸,脑部受伤深度昏迷,生死不定。在急救中心度过了三个多月的抢救期,后来又转到一个康复医院住了几个月,当他慢慢睁开了眼睛时,胡子和头发长得很长了。当年38岁的他身体非常强壮,虽然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可荷尔蒙分泌却很旺盛,头发胡子长得很快。我用电动剃须刀给他把胡子推了,为了给不能动弹的他理发,我就到医院附近的商店里去寻找理发工具。我找了很多地方,终于在一个小店里,发现了有一个卖理发工具的专卖店,于是,我就买下了这套理发工具。 社会的高速发展,我们的生活方式也发生着天翻地覆的变化,房子从小到大一换再换,家用电器更不用说了,特别是手机的频繁更换,比我们小时候买一件衣服还容易。不说其他人,就是我自己,所用的手机品牌也一换再换。可是,这套很不值钱的理发工具,我却舍不得换掉它,每次我给老公理发的时候总感觉这东西太老了,如果换成用电动的或许更好一些。想终归是想,可我却一如既往地喜欢用它,从没打算丢弃它。 给老公剪头发对我来说,早已经是天经地义的事,遗憾的是,我再也不能感受到他激情的双手围拢着我,让我有为他剪头发时所感受到的快乐氛围。现在的老公是憨憨的,严重的头部受伤,让他失去了和人的交流能力,他坐在我面前一动不动,任我摆布。于是,我想到,在时间的磨砺下,再好的爱情也会变成亲情,亲情似乎比爱情更强大。 我可能比一般人对爱情和亲情的理解更深入一些,那是因为我过早失去了爱情,或者说,我用爱情换来了亲情。当年三十多岁的我,看着老公生命垂危,凭着女人固有的执拗和忍耐,祈求医生,祈求上苍,感动了好多人。当老公年轻的生命保住后,没有想到,他也让我从此失去了爱情。 说到爱情,这是很难统一标准的命题,排除个人感受外,谁都不能否认,爱情最核心的东西是异性间精神上的交流。我和老公就是因为没有了精神上的交流,所以,我认为从此失去爱情,这话没有夸大的成分吧? 有一位很著名的男演员在电视谈话节目中,被主持人问道“你想找一个什么样的女人做你的妻子”?他是这么回答的“想找一个能和我说话的女人”。我为他的回答叫好,这样看似简单的回答,显示了男人的深沉或者说就是一种境界。 所有的文学名著能够成为经久不衰的精神食粮,不外乎是将人性和人情刻画得入木三分。小时候我读的第一部小说是《牛虻》,那是文化荒芜的时代,我的一位女同学把她哥哥的书带到学校,她看不懂,我让她借给我看。那是前后撕掉了很多页的书,我看入了迷,为书中的主人公13年后,怎样由亚瑟变成了牛虻而震撼,而对他的父亲,一位红衣主教却不能理解。长大后我也读了很多文学名著,不知怎么就对自己读的第一部小说记忆这么深刻。 文革后期,我终于在书店买到了《牛虻》,年岁的增长和阅历的提高,我对红衣主教与亚瑟的母亲私通,生下私生子不觉奇怪了。变成牛虻的亚瑟不是也有一个妓女陪伴在她身边吗?妓女没有文化,在精神上完全和牛虻没有沟通,经历过黑暗的牛虻害怕黑夜,他只是需要一个肉体陪伴而已。红衣主教和亚瑟的母亲这对恋人,我相信他们是注入了爱情的因素才生下亚瑟这个孩子的。但牛虻和妓女之间是绝对的肉体交易。 爱情和肉体其实是两码事,有一定生活阅历的人应该都懂。随着岁月的积淀,我认识到爱情和生活也是两码事,爱情虽然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但是生活中不是每天都有爱情光顾。很多人问过我:“你那么年轻时老公就残疾了,你是怎么活过来的”?在我年轻的时候,我会为这样的问话而伤感,随着时间的打磨,我似乎很坦然接受我之不同于很多人的生活。 这样的问题恐怕毋须我正面回答了,事实是最好的回答,没有了爱情,更激发了我的母性。我不是活得很自在吗?有时我还会庆幸自己是独立的,我和残疾的老公相依为命,既不可能吵架更不可能有勾心斗角了,因为他一切行动听指挥,我们家女权至上。现在我经常得意的认为,我比好多正常的两口子家庭幸福,我看见很多家庭三天两头吵架,两个人睡在一张床上却各做各的梦,家里充满了火药味,这样的日子永远不会在我身上发生了,我该不该庆幸呢? 当然,作为有血有肉的女人,我曾经渴望有爱情出现,只是我已经变成了“魔鬼”。我读小学时,课本里有一个寓言故事,讲的是:有一个魔鬼被法师所罗门收在一个大瓶子里丢入海中,魔鬼在瓶子里发誓,如果有人把我捞起来,我会报答他,给他世界上最好的东西。过了一个世纪,没有人把他捞起来,又过了一个世纪还没有人把他捞起来,魔鬼气愤了,他发誓:“如果再有人把我捞起来,我就要吃掉他”。 我就是那个失望的魔鬼,好多年没有被人打捞起来,于是我决定如果有人不小心把我打捞起来,我也会象魔鬼一样吃掉他。 我仍然会用那把用了二十多年的理发推子给憨憨的老公理发,并且经常开车带他出去玩。有一次,我参加汽车俱乐部的活动,带他去四川雅安一个古镇玩,在一个吃米线的小馆子里,老板娘见我一直搀扶着他,问我:“这是你爸爸吗?你太有孝心了,带你爸爸出来玩”,可见,在她眼里老公比我老好大一截?我对她说:“他是我老公,因车祸残疾了”,老板娘不无感慨地啧啧称赞了好一阵子。其实,这样的称赞对我来说是见惯不惊了,我一点也不觉得自己有多么高尚,我一直认为这是命中注定的事,是前世我欠了他的债,今世我必须好好照顾他,借以还债,因而,无论我精神上多么矛盾,我也会把他放在第一位。 我有一个闺蜜,她原本是一个很幸福的小女人,因为她的老公很能干,很会找钱,老公带着她去了很多地方游玩,穿金戴银,吃香喝辣,享尽了人间美好,那个时候她是我这样的女人羡慕的第一对象。在他们的儿子考上大学的时候,她老公请朋友吃饭,由于一时高兴喝了很多酒,突发疾病,送到医院很快就去世了。在这样的打击下,女人几乎疯了,她哭着撞墙,头上撞得满是血。 我知道她不能接受从高峰跌落到低谷的生活状态,没有了老公的庇护和经济上的宽裕,她除了痛哭就是象祥林嫂一样,逢人便说她的不幸。看着她的样子,我不知道她还能不能活下去了。 几年后,我再看见她时,发现她活过来了,脸上有了笑容,虽然她看见我时,还是要说那些伤感的话,可明显没有以前的悲悯了。时间是治愈心灵伤痛最好的药物,也是让人摆脱爱情幻想的良方。女人绝对比男人更有战斗力,女人可以对付没有爱情的生活,可以从悲痛中缓过气来,达到自我解脱。而男人却很可怜,很多男人离开女人就精神萎靡,很长时间无法正常生活,这是我从生活中观察过的现象,所以,生活的强者是女人。 话爱情故事,品岁月沧桑, 看人间两情相悦,愿高山流水知音绵长。 抛洒过春天的花瓣,触摸过夏天的清凉, 这就是爱,说也说不清楚。 巧遇过秋天的金黄,藏匿过冬天的太阳, 这就是爱,糊里又糊涂。 让爱延伸吧! 因为,她从远古走来,将亘古不变滋生土壤, 因为,她在浩淼天地间,惊世骇俗,长袖当舞。 赞 (散文编辑:江南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