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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恶夫妻畜生不如 七昼夜饿死老母亲》一文说开去

时间:2010-09-06 14:35散文来源:本站原创 散文作者: 老邓点击:
        

【导读】随着历史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当今晚辈对长辈行孝道不可能完全按照《二十四孝》的标准和方式。虽然如此,但并不妨碍晚辈对长辈去行孝道。

  不久前,我在网上读到一篇名为《恶夫妻畜生不如 七昼夜饿死老母亲》的文章。  
  那双恶夫妻就是江苏省泰兴市马甸镇永新村的陈丙生和李华,被他们拒之门外七个昼夜而活活饿死的老母亲就是89岁的林兰珠。  
  林兰珠老人生有两儿三女,如今已是四世同堂。老伴儿去世后,她一直一个人生活。直至两年前,已经87岁的老人生活不能自理,才求助于儿女们。
  
  因风俗所囿,赡养母亲的任务就落到了林兰珠的长子陈丙生和次子陈建国肩上。兄弟俩为此常常争吵,经多次调解协商由长、次子按农历隔月轮流赡养母亲
  
  2009年农历八月初一,轮到长子赚养了,林兰珠刚跨进大儿子家门,就被陈丙生李华夫妇厉声斥呵,像赶乞丐一样被赶了出来,并“砰”地将大门关上。林兰珠老人跌坐在院门外,不禁老泪纵横。
  
  无论是村镇干部、司法干部的劝说,还是镇派出所警官的告诫,丝毫也打动不了这对铁石心肠的夫妻。
  
  夜幕降临,望着长子家紧闭的大门,林兰珠只能以墙角的一堆花生藤做铺盖,蜷缩在儿子的屋檐下,在寒风中瑟瑟发抖,泪眼婆娑。更可气的是,那些对林兰珠提供帮助的善良的村民们,都遭到了李华的恶毒辱骂。所以,此后的几天里,无助的老人蜷缩在长子家的屋檐下,路人看了只能摇头叹息。
  
  第七天晚上,突然电闪雷鸣,大雨滂沱。冰凉刺骨的雨水,摧残了她虚弱的身体,也浇灭了她仅存的那丝生存欲望的火苗。可是屋内的陈丙生夫妇竟然视若无睹,任凭生他、养他的白发亲娘在暴雨中痛苦挣扎。就这样,林兰珠捱过了人生中最凄凉、最漫长的一个夜晚。
  
  次日凌晨,村民发现湿漉漉的老人倒卧在陈丙生家屋檐下,面如白纸,气息奄奄,赶紧找来医生诊治。慑于众人的指责,陈丙生夫妇才勉强同意将母亲安置在院中车棚内。
  
  然而,一切都晚了。当天上午,这位饱受屈辱、寒冷、饥饿的母亲含恨辞别了人间。临终时,老人双目圆睁,嘴唇微张,似乎想要向苍天大地诉说着什么。在场的人无不心酸、痛哭。
  
  事后,村民们将忤逆不孝的陈丙生夫妇告到了司法机关。夫妇俩被警方刑事拘留。  
  2010年2月25日,经泰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泰兴市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影响极其恶劣的弃母致死案件。  
  陈丙生、李华夫妇最终被泰兴市法院以遗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说实在的,我是在悲愤和泪眼中读完这篇文章的。对于陈丙生夫妇的丑恶行径,我表示强烈的愤慨与谴责;对于林兰珠老太的非人遭遇和凄惨的离世,我表示深切的同情与哀悼!
  
  面对这宗遗弃老人、致使老人死亡的恶劣亊件,我心痛不已,我感慨万千!
  
  人生一世,谁不为人儿女,谁又不为人父母?当一个人年老体衰,需要儿女赡养,而儿女把你当做累赘而不愿承担这种义务和责任时,作为老人是多么心痛,多么无奈而绝望!
  
  作为儿女,应该孝顺、赡养自己的父母,不应该忤逆、遗弃自己的父母。因为你对待父母的言行已如烙印深深地印在你儿女心中,你是他们的榜样。如果今天你遗弃自己的父母,那么明天他们也会遗弃自己的父母!所以孝顺、赡养父母不仅是报答父母的生育养育之恩,是为儿女树立榜样,更重的是为了善待自己。
  
  作为儿女,应该孝顺、赡养自己的父母,不应该忤逆、遗弃自己的父母。因为父母给了儿女的生命,儿女是父母生命的延续,更是父母晚年的依靠,孝顺、赡养父母是儿女的天职和义务!“养儿防老,积谷防饥”的古训讲的就是这个道理。“父母养我少,我养父母老。”这是人类任何民族在生息繁衍过程中都存在和遵从的一条客观规律,就是有了这条规律才使得人类懂得和体味血浓于水的亲情,才使人类懂得感恩、报恩,才使人类有了长少有序、尊老爱幼的伦理。
  
  中国,一个有礼仪之邦之称的国度,她自古以来,就非常看重人的“忠”与“孝”。孝就是孝敬、赡养父母(长辈)。"孝"是儒家伦理思想的核心,是千百年来中国社会维系家庭关系的道德准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从汉以来,历代君主都倡导以孝治天下,孝子贤子是世人的楷模,众人的偶像。为褒扬孝子,号召人们崇尚孝道,元代郭居敬辑录古代24个孝子的故事,编成《二十四孝》。从此,有关孝子的故亊深入人心,久传不衰。董永、王祥、黄香等二十四人成了人们行孝道的永远楷模与偶像。作为儿女不孝顺、赡养父母,反而虐待,甚至遗弃父母,是有悖于传统美德的,肯定要遭到世人的唾弃,受到良心和道德的谴责和审判,乃至法律的严厉制裁。谁要是不孝顺、赚养父母,虐待、遗弃父母,谁就要无条件地为自己可耻卑劣的行径付出沉重的代价!
  
  当然,随着历史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当今晚辈对长辈行孝道不可能完全按照《二十四孝》的标准和方式。虽然如此,但并不妨碍晚辈对长辈去行孝道。我认为,在新时代行孝道最起码的要求是,不仅要保障长辈的物质生活,而且要关注长辈的精神生活,让长辈衣食无忧,让他们心情舒爽,让他们不感到孤单,安安乐乐地度过晚年。可是在农村,也许是因为农民善良、本分、忠厚吧,绝大多数需要儿女孝顺、赡养的长辈们的要求很低了----他们只求衣、食、住有保障,几乎别无它求。他们不需要儿女去卧冰求鲤,不需要儿女去恣蚊饱血,更不需要儿女去埋儿奉母。可是对于长辈这个最低的要求,还有许多晚辈不愿或者不屑去满足。有的让老人饥顿饱顿,有的让老人居住在低矮潮湿的房屋.....更甚者,如陈丙之流竟然畜牲不如,将父母视为“包袱”,赶出家门活活饿死!请问,这样的晚辈,良心何在?对得起生你养你的父母?对得起苍天大地吗?
  
  对于自己的不孝行为,只要是良知未泯之人稍加反思,就会内疚,就会汗颜。乌鸦有反哺之义,羊有跪乳之恩。难道作为万物之灵的人,竟然不知感恩,不知回报,竞然对父母恩将仇报,竟然连禽兽都不如吗?在此,我奉劝那些不愿孝顺、赡养父母,甚至虐待、遗弃父母的人,再也不要学陈丙生、李华了,做父母的孝子贤媳,让家中年迈的父母安享晚年吧。
  
  对于农村的养老问题,也许有人说这固然是子女的责任和义务,但社会也有责任。这话没错。所以,国家正在制订、逐渐推行农村养老的一系政策和举措,但目前无法全面推广。有鉴于此,农村养老工作还得主要靠子女来承担和完成。因此,作为子女要义不容辞、毫无怨言地孝顺、赡养自己的父母。只有这样,才不至于成为如陈丙生李华之流的逆子恶媳,才不至于成为千人指斥,万人唾弃的猪狗。只有这样,才能使父母老所养和老有所终,家庭才能幸福、康乐,社会才能稳定、和谐。
  
  朋友,让我们记住“父母养我少,我养父母老”这句话,用我们那颗孝顺、感恩之心和真情去奉养为儿女奔波劳累一生的双亲吧!

责任编辑:怡儿】

                         (散文编辑:可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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