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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维权路漫漫、出手相助成经典

散文
时间:2011-10-28 00:07散文来源:本站原创 散文作者: 上虞厂房网点击:
        

  传得纷纷扬扬的法国人顾西蒙火烧陈溪陈学强兄弟民房的“9、4”事件,这是上虞涉外第一案。经过上虞公安机关和陈溪乡政府的努力,在度过了难熬的四十七天之后,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共识,接受了调解结果,并鉴署了调解协议书,还握手言和。大家成功地化解了矛盾、平息了事态,圆满地划上了句号。“金钱不代表正义,但寻找正义时离不开金钱。”这是我经手的又一起民间维权经典案例。
  
  “9、4”事件发生以后,受害者王大妈急得哭晕过去,陈家四个兄弟怒发冲冠,福庵村的山民则群起共愤,可是面对一个被招商引资过来受到重点保护的老外束手无策,不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011-09-0518:54:40,穿上马甲“我是上虞好人”的陈炜冬在《上虞论坛》说辩上虞版块发了一则无头无脑显得底气不足的贴子,全文引用如下:“法西斯进军陈溪天福庵未经老百姓同意,一夜之间法国佬把他们的房子铲平,又火烧其里面的家具设施。现老百姓以泪洗面,叫天不应,叫地不灵,借此论坛向上虞各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审诉。可怜我们老百姓哪能打得起国际官司啊,请良知的中国人顶贴,让法国佬受到应有的惩罚,这是中国人的地盘。”不但没能帮上受害者陈家的忙,反而遭到了许多网名的质疑。
  
  9月6日上午我应陈炜冬之约去了陈溪乡天福庵案发现场,我看到了现场的前后已被警方拉起了二道警戒线,四间二层楼房前的道地上残留着很大一堆燃烧过门窗的灰迹。房屋的门窗已拆尽洞开,而站在屋后的石坎上可以看到屋顶瓦片被耙成乱七八糟。我仔细地向房屋主人陈学强和陈溪村王永福主任询问了案件的发生经过,对这起涉外案件有了大致的了解。当中午我在陈溪双笋石休闲农庄吃饭时,听着陈学强兄弟、陈炜冬等人纠缠在房屋赔偿费用问题,我提出了自己的意见,要肇事者法国人顾西蒙赔礼道歉,修复毁坏的房屋,因为耙掉的是祖屋犹如祖坟一定要赔偿精神损失费,并且作为重点诉求。
  
  回家之后我着手写了一篇报道《独家新闻:上虞发生一起法国人火烧陈溪民房事件》发在《曹娥江论坛》、《绍兴论坛》、《红袖添香》、《天涯社区》,陈炜冬也在《上虞论坛》说辩上虞版块转贴,接着我又关注“9、4”事件的发展动态及时地写出了十八篇引人瞩目的《内幕消息:法国人火烧陈溪民房事件后续报道》,得到了广大网民的呼吁和呐喊。在所有新闻媒体沉默无声的时候告诉大家事实真相,许多人伸张正义,客观、公正地评论了此事,这股声援力量不可小觑,极大地提升了陈家兄弟维权的“声势”。
  
  在中国,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合称为中国的三大诉讼。诉讼,俗称为“打官司”。在当今扑朔迷离的社会生活中,矛盾丛生纠纷不断,刑事、经济和行政案件经常是错综复杂地纠结在一起。老百姓打“官司”有两怕:一怕案子拖得太久,二怕裁决不公。作为普通的老百姓,要想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何其艰难。
  
  我们常常从电视、报纸一些媒体上看到或听到教诲,要我们懂得依法维权的大道理,可有时候大家并不是不愿依法维权,而是这条路太难走太艰辛了!许多人宁愿通过其它渠道选择民间维权来解决问题,也不愿走司法途径诉诸法律。而民间维权取证相当艰辛,还有无形的压力、金钱的诱惑、人们的误解,常常跋涉在荆棘丛中行走在钢丝上。其实对于维权的老百姓来说,不管采用上访、信访、法律途径、媒体声援,还是网络曝光方式,考虑的是维权费用,关心的是维权结果,最终目的只要达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行。
  
  我从2004年顾巧英与兄弟姐妹为老母亲的抚养费开始涉足参与民间维权,到2009年俞坚存与大通商城为劳动合同的重修,再到2010年齐鑫彪老父亲与梁湖亿元富翁医疗费的赔偿,直到今天陈学强与法国人顾西蒙的涉外案件。我是为了亲朋好友的民间维权敢于打抱不平,据理力争“行侠仗义”,利用各个领域的资源和人脉关系打胜了一场又一场官司,那可都是一宗又一宗错综复杂难度较大的案件,但经过我的努力,每每出手相助都成了经典。
  
  有人曾经说过,找律师容易,但未必能找到一个正直且有水平的律师,有时还不如找一个有能力的人“办事”。民间维权也许我还行,只是我从不收人家的钱也不要任何报酬,全凭自己的“热心”做老百姓想做而做不到的事,所以也不轻易出手。民间维权是要有胆有识的,所谓“有胆”,就是不畏惧权势不屈服豪门,不计较任何得失,在证据和事实面前敢打硬仗。所谓“有识”,就是在实践中也要懂得法律,自学相关法律知识,尽量多找职能部门咨询,采用非常规手段,也只能在法律的框架内合法与有效之间行事。现实生活中的我,经常为了亲朋好友,也为了社会的公平正义,时不时背起法律的行囊,义无反顾昂然走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坎坷之路上。为民生奔走,乐此不疲,为弱者撑腰,无怨无悔。……

                         (散文编辑:江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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