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 经多方研究讨论,大家认为刘建章的意见是正确的,并决定先试办一个典型的合作社,然后再根据这个合作社的实践经验逐步推广。 随后,南区政府决定以三十里铺为重点,试办一个民办合作社,并当即开会研究,讨论出来的具体办法是:让社员入股退股自由,不论是农民、工人或机关干部都可以入股当社员,入股多少也不受限制,股金以钱钞元为单位计算;完全由社员自己推选的“理监事会”管理;赚下的红利除了留下20%作为公积金和干部奖励基金外,其余全部分给社员,分红期为一年结算一次;社员有了困难由政府协助解决。 会后,刘建章配合乡政府干部召集群众大会做宣传动员。因为这些办法极大地满足了群众的要求,当时就有许多人报名入股,你8元他10元的。为了增强群众的信心,干部们把区政府在伙食上节省下来的20元也入了股,南区合作社也投资了80元。不到一星期时间,就收集到股金1000元。1939年春天,这个民办合作社开始营业了。 民办合作社开业后,南区乡政府也经常去了解情况,一有问题,就及时研究解决。在一年的经营中,不但供应了农民满意的大批商品,而且代南区合作社收购了大批农副产品。到年终结算时,平均每1元股金分红利8角。这一下可增加了社员的兴趣,分到手的红利,90%以上又转成了股金,并大大地扩大了影响,许多未入股的农民都争先恐后地来入股了,民办合作社的股金一下子扩大到3000多元。 这个民办合作社的经验是:彻底实行了民主管理制度,一切业务由社员自己决定;赚到的红利80%分给了社员,从而增加了群众入股的积极性,壮大了合作社的资金力量,随着业务的扩大,及时地供应了群众日用商品的需要,排除了私商从中剥削,稳定了市场;消除了农民的思想负担,不用担心票币放在家里贬值,安下心来参加生产;提高了党的威信,群众认为党所说的话完全可以一一兑现。这是当时发展合作社商业和战胜私人资本主义商业的好经验。 根据三十里铺农民办合作社的经验,1940年元月,南区合作社进一步提出了一个民办公助的办社办法:社员入到合作社的股金所分红利,政府在征收公粮时,不把这份收入计算在应征总收入数内;国营商业部门给合作社调拨货物时,在价格上给予适当的照顾;参加合作社工作的人员顶一个兵役;合作社资金周转困难时,陕甘宁边区银行酌情贷款予以解决;遇到其它合作社不能解决的问题时,政府给予协助解决。 这个报告呈交到延安县政府和陕、甘、宁边区合作社联社,经上级党政领导研究,同意并批准这样执行;同时指示南区合作社,要大量吸收农民的游资入股;在各个中心点都应设立小型民办合作社,并指示当地政府要协助和大力支持。 按照上级党政领导的批示,南区合作社一年中先后在各中心地点相继设立了乡分社、门市部和榨油、酿酒、挂粉条、皮革、绳缰、龙头等作坊以及草料店、饭馆等十几个小型合作社,股金扩大到原南区合作社股金的十几倍,业务的活跃,受到了农村广大群众的一致拥护。 南区消费合作社改为南区供销合作社总社后,就成为总结经验,指导、督促、检查和帮助各乡分社与小型合作社开展业务活动的领导核心。自从民办合作社成立以来,南区合作社就注意到社与社之间的经济联络问题,每成立一个乡分社,就给生产合作社投资一部分资金,帮助他们开展业务,使之成为总社的一个社员社。同时,发动先后成立的兄弟社也投资一部分资金,形成一个完整的合作经济网络体系,在业务上互相联系,互相照顾,互相支援,一个社遇到了困难,其它社都去帮助解决,互相支援,共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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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编辑:江南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