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我的我不要
老陈是俺们小区的保安,六十多岁,人长的够爷们,事做的更够爷们。
一天下午,老陈来小区上班,在路上捡拾到一个皮包,因为赶着接班的原因,当时也没看包里有啥东西,交过班,拉开皮包一看,吓了一跳。包里面有一万二千三百块钱,有一张身份证,一本驾驶证,两张银行卡,还有一张五万块钱的欠条。
第二天中午九点,交班后,老陈送缴皮包去派出所。在路上,看到路旁的电线杆上张贴的“寻物启事”,老陈仔细瞅瞅启事上的照片跟自己捡的皮包差不多,就拨通了上面的电话。二十多分钟后,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子开着车到了派出所,经过工作人员的比对,这个男子确实是失主,于是老陈就把皮包给了他。失主接过皮包后,从包里拿出三百块钱擩到老陈的面前,说是谢意,老陈说“接你这三百块钱,我就不是我了”。失主说“我打《药都时空》表扬表扬你”,老陈说“不值当嘞,不值当嘞”。说完话,骑上电瓶车就回家了。
第三天中午,老陈刚交过班,电视台的记者就到了。记者问老陈捡拾到皮包的时候咋想嘞。对着摄像头,老陈紧张的仿佛童养媳第一次走进婆家门的样儿,脸比老母鸡嬔蛋还红,两只手紧紧地贴着裤缝,整个身子都是僵直的,光唔哝嘴就是说不出话,好半天才挤出一句“不是我的东西,我坚决不要”。话语像钢钉一样,硬邦邦的,掷地有声。
第四天早晨,失主给老陈送来一面锦旗,两箱子牛奶。保安领班说这是失主谢好你的,你拎回家吧,老陈说“不是我的东西,我不要”。好着小区的小孩了,只要去门岗玩的,人人有份,看着孩子们像花儿一样的笑靥,老陈的脸仿佛熨斗熨过一样的舒展。
保安公司奖励给老陈二百块钱,老陈说“不是我的,我还不要”。那几天,每天中午歇班的间隙,老陈都领着几个保安去饭馆小搓一顿。结果是二百块钱搓完,又倒贴出去十五块,老陈心里颇不得劲,做事说话都没有精神。拾的大钱不要,花自己一点小钱,心疼的不能提,真好玩儿。
老陈拾金不昧的事,很快地传遍小区。许多老年人,知道这件事后,很放心的把家门的钥匙交给老陈一把,以防不时之需。前天,我去门岗拿报纸,老陈从抽屉里拿出一串子钥匙,颇为幽怨的说:“唉,你说钥匙都交给我,我可得操心,拾钱包拾出麻烦了”。口气是无奈的,神情却是愉悦的。
一个人,不管你从事什么职业,学识如何,只要你有“不是我的我不要”这颗心,你就活得踏实,睡得香甜,你就能受到大家的尊重和抬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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